被大数据温柔操控的我们,应如何持守信仰?

 

当代网络文化产品井喷式的生产与传播,将“娱乐至上”文化推至了极高点,其背后的大资本和数据库,更精确、“霸道”地将娱乐和消费产品带入人们的视野和内心,使人们几乎毫无抗拒的能力。

 

面对当前各种各样的网络应用(直播、手游、网络消费),人们很无奈。当我们一打开某个网站,为某人点个赞,为某产品支付,或下载某个应用(App),无论你愿不愿意,你都作为一个数据已被数据库储存并分析。这就是云计算霸权下的无奈。

 

 

01 在权力意志下被诱惑、算计和不公平对待的约瑟

 

圣经中有一位相当正面的人物——约瑟,他在主母的霸权下所经历的诱惑、算计和不公平待遇,很像今天我们在“娱乐至上”霸权下所遭遇的。

 

我们从《创世记》第39章约瑟被哥哥们卖到波提乏家为奴之事说起。当时他所遭遇的至少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约瑟要天天面对情色的诱惑。经文39章7节告诉我们,主母波提乏的妻子来引诱约瑟,相当直接地说“你与我同寝吧”。对一个年轻的男生来说,这种由女方主动的诱惑具有极大的杀伤力。不仅如此,这位主母后来是天天纠缠和色诱约瑟。也就是说,约瑟每天都要经历这样的情色试探,但约瑟不仅不听从她,而且是尽量躲避她。

 

接着,约瑟经历了有预谋的算计。约瑟在一次好不容易逃脱主母的骚扰之后,这位恶毒的主母恼羞成怒,起来诬告约瑟。约瑟遭遇了诡诈而邪恶的算计。

 

 

然后,约瑟又遭遇了不公平的审判。波提乏在他妻子的诬告下非常气愤,就将约瑟投在监狱里。显然,这是一场非正义的司法审判,圣经显示没有合理的司法程序,没有采取更多的证词证言,也没有给约瑟自辩的机会,只凭主母的一面之词就将约瑟投在监狱里。

 

但是,如果你认为约瑟所遭遇的只是普通的情色引诱、算计和不公平对待的话,那就错了。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约瑟和主母的身份差距:一位是奴隶,一位是奴隶主。他们在身份上的不平等表明,主母的性诱惑是具有权力意志的,用现代言语来说,是性骚扰。

 

另外,按着当时埃及的法律,强奸犯应该是被判处死刑的,而波提乏却只将约瑟下监,可能的解释就是波提乏并不全部相信妻子的话,愿意饶约瑟一命。如果是这样,为何波提乏不为约瑟辩护呢?答案还在于奴隶和奴隶主的身份问题上,对于奴隶主来说,他当然宁愿牺牲奴隶的权益,而不会在一件公众已知晓的丑事上去否定自己的妻子。罪名和刑罚结果的不相称,更加说明了权力意志下审判的非正义性。

 

 

02 今日在大数据霸权下被“温柔”操控的我们 

 

如果稍微增加一点代入感,我们就比较能够体恤约瑟了,因为我们正在经历着约瑟所经历的。

 

如果说约瑟是在波提乏妻子的算计下遭遇不公平对待的话,我们则是在大数据算法下,在那些“温柔”的操控下,渐渐失去自由选择的机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被“强迫”着离不开微信,离不开Facebook,离不开支付宝,离不开“王者荣耀”。就在离不开之时,我们的数据又再一次次地被收集,成为操控我们的数据基础。不仅如此,在这个循环中,他们制造了各式各样的网红、游戏王和消费达人,这些人借着各种方式,刺激着我们,使我们“心甘情愿”再次被操控。可悲的是,以上的常识我们都知道,却还不得不“甘心情愿”地进入他们“温柔的”操控之下。即使我们逮着机会去表达抗议,但结果又会如何呢?大公司以外还有大公司,资本以外还有其他大资本;甚至,在某些国家,大公司大资本之后,还有大政府。

 

并不是说互联网产品没有意义,事实上,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帮助,包括在属灵事情上。但我们仍然需要警惕它的操控力量,以及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可能将本来是灵修的时间,用来玩游戏和看直播视频了;我们可能会将本拿来作教会奉献的预算,以支付宝、微信支付或Apple pay的形式消费掉了;又或者,我们本来想拿着手机利用好碎片时间的,后来却发现自己的生活被手机里极具粘性的应用(如微信、微博、Twitter、 Facebook等)给碎片化了……

 

问题不止于此。当我们沉浸在网络娱乐之时,我们可能对神的旨意不再敏感,我们的属灵和道德标准可能钝化了,当基督徒一直消耗在网络娱乐所带来的刺激之时,我们对信仰可能失去了激情,并将神圣的使命和负担平淡化了;另外,我们和各种网络产品相互角力的过程所带来的无力、沮丧和罪疚感会进一步模糊、挫伤我们的人生目标和属灵追求。

 

 

03 不只是励志榜样,更重要的是“神同在”

 

我们该如何逃脱主母式的、带有权力意志的骚扰和操控?约瑟或许可以成为我们的正面力量和励志榜样。但是显然,《创世纪》的写作目的不止于此,作者约瑟的个人品格并不是作者要竭力表现的重点,作者主要旨在表达神至高的主权,能借着那些看起来很可怕的逆境,来成就祂的计划。

 

一方面,神的选民(如约瑟)虽遭遇败坏的人或不公平的对待,神的救赎计划也不会有丝毫的妨碍。另一方面,“神的同在”的类似短语虽在圣经中常有出现,但在约瑟的故事中却4次集中出现(参《创》39:2、3、21、23)。

 

这种不寻常的叙述,显示圣经作者执意要说明,约瑟即使面对他人恶意的诱惑和算计,神仍然与他同在;或者说,正是有“神的同在”,才使约瑟在试探和不公平的待遇中仍然得胜。     

 

圣经中有叙述正面的人物形象,也肯定人物榜样的力量。保罗就“不谦虚”地说自己要做他人的榜样,但却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仰望基督,他说:“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我们从圣经人物身上,不仅要看见神的救赎计划,也要看见其信仰品格背后的力量。就约瑟而言,“神的同在”才是我们真正需要从他身上看到的。

 

从救赎的角度来说,耶稣基督被称为“以马内利”,意思是“神与我们同在”。换句话说,耶稣降生到地上,乃是将“神的同在”带给我们,而祂本身就是“神的同在”。祂是救赎主,不但钉在十字架上救我们脱离罪、死和撒旦的权势,更叫我们得以与神和好,使我们可以常常与主亲近。

 

约瑟正因为有“神的同在”的意识和觉悟,所以在面对情色诱惑时,他说“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现代人在社交网络的驱动下,愈来愈正常化婚外性关系,而约瑟却以“大恶”来称谓,以“得罪神”来拒绝。如此彻底果断的拒绝,显示约瑟有一个强烈的信念,那就是他意识到神一直与他同在,他不能做出得罪神的事情。

 

情色文化借着影音网络和社交网络隐蔽地影响着我们,并钝化我们对情色的敏感度;而实时通讯设备如微信、陌陌或者Snapchat,更是在直言不讳地对我们说:有很多“附近的人”在等着你去认识,你所发的(所收的)的信息和图片阅后即焚没人知晓……同样,对我们来说,只有回到“神的同在”的救赎里面,我们才有意识和力量,去抵抗互联网世界中可能生发的各种各样的“大恶”。

 

就像欣赏约瑟一样,我们也为那些在各种“霸权”下仍然忠心事主的神的百姓而喝彩!但无论是约瑟,还是每个时代忠心事主的百姓,最为重要的是“神同在”!让我们紧紧抓住“神同在”的应许,为主在这个时代活出美好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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