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
这也常使我想起过去。
那时,有人爱慕过我,我差点因对方的这种爱慕而接受下来。姐姐说:“弟弟,别错过了,她挺好的。与其找一个你爱的人,不如找一个爱你的人。”
难道你爱的人也爱你就只是一个传说?
后来,半路“杀”出个她。我仰慕到不敢看她的脸和眼睛,只痴望她背影,半夜到教室去偷看她的书桌。那里找到的任何一本课外书,任何她写的只言片语,都 让我悸动。她喜欢席慕蓉,我也喜欢;她喜欢《红楼梦》,我也喜欢;她喜欢写短句,我也喜欢;她喜欢打乒乓球,我也喜欢;她喜欢文学,我还是喜欢。
到底是因为她喜欢我才喜欢,还是我们不约而同喜欢?
我们都参加高中文学社,她很安静,从不多话。我则高谈阔论,大讲《巴黎圣母院》与《十字军骑士》,其实我也不甚了了。
我常给她写信,但从不给她看。我在信中向她忏悔过错、恶习,表达仰慕、爱恋。平时,她一颦一笑,我无限遐想。
高考前,我想她到近乎崩溃。看见夕阳,我想起她。看见小溪,我想起她。看见光秃秃的山,我也想起她。她在的时候,她是一切;她不在的时候,一切是她。
有那么一刻,我真想倒在地上死去,免得被这种煎熬人的思念杀死。
上大学后,她有了男朋友,写信告诉了我。两周之久,我几乎没怎么睡,整个人恍恍惚惚,连醒着都像在做梦。
多年后,才知道,我从来都没爱过她。我爱的只是自己。想想吧,我都没向她表白的勇气,只因怕被拒绝。我利用她来肯定自己,而现实生活中她的种种,我从来都不了解,甚至她都有男友了,我还在忙着经营自己的梦。
可怜的是,那时并不晓得。我错以为这就是爱情,错以为爱和初恋已轰轰烈烈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今生也不会再有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所以,我不再相信爱情,开始玩世不恭,甚至跟女孩调情。除非你真相信爱情,你才能有爱情。但爱情又是什么呢?那时又怎能说得清?
再后来,我才明白,一个热衷自我的人,永远都不会爱,他自以为他在投入在爱,其实是在拜偶像。膜拜偶像,不过是利用偶像来成全自己,这是拜自己的一种方式。我何尝真在乎过她,疼惜过她,理解过她?我热衷和一个虚幻偶像交流,跟爱无关。
在那阶段,我疯狂地爱上了自己,就像希腊神话中自恋的纳西塞斯,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自己水中的影子。自我中心是爱之天敌。
直到遇见现在的妻
这样的遇见,是在万水千山之后,是在伤痕累累之后,是在千帆过尽之后。我们竟都误以为是对方先爱上自己,于是就有了一份勇气走近彼此。她不再只是异性,而是活生生的她,但又带着异性所有的美德与美丽。我无比赏识她,但又不会低到尘埃里开花,而是在同一个平台上交流。
在真实交流中,两人越来越彼此欣赏,互相喜欢。爱比我们大,是它栓住了我们。她理解我的弱点与偏执,我也了解她的破碎与幽暗。我走出自己接纳她,她也走出过去走向我。我们都被一种更大的叫“爱”的东西牵着。
隔着一条长江,我们相约,每天下午四点半到五点,对着天空云朵来为我们的爱情,为我们将来的家,祷告和祝福。每次见她,都像一个节日,每次喊她,都无比欣喜。能见到,能相守,能一生一世,是缘是分,是天造是地设。
这时,才知什么是初恋,什么不是初恋。差点被原来感情所累、所误。爱情,必然是双向的,从来没有只是单向的爱情。单向的那种感情,只是喜欢,还不是爱。爱,就意味着有呼唤,有应答;有缘,也有分。
而她第一次打动我,就是有一次来朋友家,她说今早的天空有一抹蓝色。那天,别人都没注意,但我事先看到了。听到她话时,我就想:“她会不会就是一生陪我看那抹神秘蓝色的人?”
向她表白时,我的话很简单,说:“我愿用一生陪你去看天上那道别人都不在意的蓝色。”
她的回应也很简单,只说:“一生何求?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
就这样,傻傻地,但是真切地,开始了第一次恋爱,品尝到真爱情。越到现在,越才明白;越到现在,越才懂得。
爱是双方都有的一场神圣约定,他爱你,意味着他愿娶你;她爱你,意味着她愿嫁你。没有进入婚约的感情种种,任凭文人们写得天花乱坠,电影里拍得感天动地,不过只是喜欢或好意,都还不是爱,也都不够爱。
爱是在爱中忘了自己。就像有一次,我去江北看她。她病了,我陪她去挂水。吊瓶的水滴得有点快,她张口吐了出来,我想都没想,本能伸出双手,让她吐在我手里。
爱是甚至都没来得及想自己,却为对方而愿意。
返回头,这才发现,屠格涅夫《初恋》是场骗局,这位伟大而可怜的作家也许真是无意的罢,他自己就在对波丽娜·维亚多的单相思中甘愿被骗了一生,从二十五岁到六十五岁,从青春到死去,从彼得堡到巴黎,从巴登到布日瓦尔。
有人说这是四十年的爱情。
“别对我说这是爱情,她如果真爱他,就会嫁他,千山可跋,万水可涉……”
听到屠格涅夫的故事,妻这么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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