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情走到尽头,转角遇见真爱

他是客家人,在情感的路上饱经风霜,一次次,他渴望重新找回自信,一次次,经历了世态炎凉,也为所爱的人黯然神伤……虽然生活富有戏剧性,虽然自己渴望的爱情并未如期而至,但在那份爱情中,他认识了耶稣基督,心灵拥有了从未有过的安宁和释然。

不能忍受男朋友这么矮

如果不包括成长途中,彼此有好感的那种“普通朋友”,我第一个很喜欢的女孩,是在交往好一阵子后却不得不分手了──只因为她和我同姓。我们客家人有同姓不通婚的规矩。我们是认真的,所以分手后,我着实伤心了好一阵子。

大四时,我又认识一个女孩,她很漂亮,学的是会计,住在台南。有时我坐飞机去台南,只为了看她一眼、送一束花。不管在哪里,我都写信给她。有一次参加社团活动去爬山,在山上十多天,我写了14封信,下山时一股脑儿全投进信箱里。一年365天,我疯狂地写了四百多封情书,那时我已经毕业,回到老家附近的初中实习。

有一次,我千里迢迢到台南去找她。两人相见,很开心地牵手走在路上,但一遇到她的同学,她连忙把我的手放开。我越想越不舒服,她后来对我说,她是喜欢我,但不能忍受别人知道她男朋友这么矮──我心里很不舒服,从此就有了疙瘩──我这么专心付出的对象,却看不起我的身高?!

那时,看到杂志上报道有整形医师用开刀的方式使人增高,我考虑了好一阵子,终究没去。真庆幸我那时没做出疯狂愚蠢的决定,否则现在的我再也爬不了山。

不是下决心要让人看得起吗?

我又恋爱了。这次我喜欢的是一个参加活动的学员,而我是营会的辅导。我们相爱得很认真,认真到决定共同生活,介入彼此的家庭,不但住在一起,我也负担了女友、女友妹妹的生活费。一个穷学生的研究费加上尽管还不错的兼职收入,负担那么多,当然还是不够用,但是我很有大丈夫养家的气概与担当──我开始卖血。

研一的时候我发现,卖一次血大约可以赚3000元;我的身体不错,一个月可以卖两次。而且我发现,多吸收蛋白质可以提高血小板的浓度,所以我就在抽血前吃很多牛肉,这样一次就可以换6000元。

后来,我的女友决定去美国,找她的亲生妈妈一起生活,顺便念书。因为我太想跟她在一起了,而且很不喜欢自己当时的教书工作,所以我也买了机票,决定先去美国再说。我们到了佛罗里达州,住在女友的妈妈家。

女友的妈妈和继父开了中国餐厅,我就在那里打工。女友回到亲生妈妈的怀抱很开心,得到家人的支持,很快就在当地入学,也买了时髦的新车。我,一个不起眼的穷小子,不会说英语,又跑不远,只能每天待在厨房洗碗盘,挨继父老板的骂。出国前,就有相当经济能力、靠自己养家的我,哪里经得起别人每天冷嘲热讽?好几次,我真恨不得杀了他,只是理智总是战胜愤恨!

倒餐厅厨余垃圾的工作,非我莫属。有一天晚上,我拖着一大袋垃圾,沿着印第安河慢慢地走,那天晚上月亮正圆,我想起17岁那次被押离看守所的经验。我不是下定决心要让人看得起吗?我也努力地翻身得到好成绩,但为什么又落到这样的地步?既然不能杀人,不如自杀吧!旁边的河水是这么的宁静冷冽!

最终,我没有自杀,但我回到房里,偷偷买了回台湾的机票。离开的那个晚上,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是悄悄溜到女友的房间,告诉她我非走不可。告别后,我开着租来的车,一路开到奥兰多机场,一个人悄悄回到台湾。

印第安纳攻读博士

去了一趟美国,什么也没有剩下的我,很努力地去补习。第二年5月,我申请上印第安纳大学的公园与游憩管理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那儿离女友家不算很远,我再度踏上美国。女友也很开心能再见到我,她坐飞机来找我,我们再度见面很是快乐,之后感情生变,我曾经也常一路飙18个小时车程去找她。

只是世事难料,在美国生活了一段时间的女友,开始去教会参加活动。为了让她高兴,我也陪她去教会。只要她开心,我做什么都愿意。可是她决定信耶稣。生活中有点娱乐就算了,但是要玩真的?这就太过了。

我很严肃地问她:“你知不知道我是客家人?我们家有我们家的规矩,我不可能信基督教!难道你不想跟我结婚?难道你不在乎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吗?”

但她一点儿也没有妥协的意思,甚至非常明确地说我们不能再有任何亲密的举动:“因为那不讨主的喜悦。”

感情受挫,天崩地裂

再开18个小时的车、回到印第安纳的我,这次彻底崩溃了。

为了女友,我千里迢迢来美国;为了生活,每天晚上在餐馆打工;为了省房租,就帮房东割草。我的英文很烂,上课开不了口,有次遇上车子抛锚,我如获大赦,立刻打电话请假,只因为有两小时不必说英文,就高兴得不行。只是假请好后,我一个人待在冰天雪地的停车场,进不了车子里,手上那因为长期浸在清洁剂里的伤口又隐隐作疼。银行户头里,只有两百元美金,女友又信了耶稣,我该怎么办?

为了排遣苦闷心情,我开始参加校园里的佛学社,听法师弘法。下课去打工,打工完就喝酒,酒喝光了就摔瓶子骂脏话。发泄完了,再笑嘻嘻假装没事,继续过日子。没有朋友可以讲这些事,我孤单透了!

这时,有一位教育心理系的教授来找我。她送了我一本圣经,邀请我参加他们的查经班。心情极度孤单的我就去了,刚好那次查的就是圣经里浪子回头的故事。圣经里说,那个大逆不道的儿子,在老爸还活着的时候,就分了该得的遗产,出外挥霍无度,到后来什么都不剩,只好在猪圈打工……

我一愣,这不是在说我吗?查完经后,这些好人便和气地问我,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需要他们替我祷告。开玩笑,我怎么可能告诉别人我漏气的地方?我笑笑,没事的,谢谢大家。

但他们很坚持,一个一个轮流开口,求上帝帮助我、祝福我。我趁大家头都低低的时候,很快用手背把吞不进肚里的泪抹掉了。我不想示弱。但我愿意继续参加查经班,虽然我觉得耶稣好遥远。

水果刀和圣经

有一天,我还记得那天好冷,上完我最害怕的“方法论”,一阵头晕眼花后,我和尼日利亚同学史蒂夫一面呵手取暖,一面走到停车场。

“Steve,I try hard to know Jesus for a longtime, but I still feel Him so far away.Why?”(史蒂夫,我很努力地渴望认识耶稣,但为什么觉得他离我很远?)

英文程度很好的史蒂夫弟兄,用了很漂亮的介系词解答我的困扰,他说:“Jesus is not far away from you, He is around you.”(他离你不远,他在你身边)

虽然史蒂夫说上帝就在我身边,我还是很沮丧。回到一个人租的房子,我去厨房拿了水果刀,放在书桌上,旁边刚好就是教授送我的圣经。不知为什么,这两样东西摆在一起,很怵目,好像在问我到底要选择哪一样。我实在受不了了!也没有勇气真的去死,但又觉得活着太痛苦了!所以我就学那群为我祷告的基督徒,我也流着眼泪低下头来祷告。我的祷告很简单,就是:“耶稣,请你进来我心里,救我,救我。”

我一直重复这简单的请求,大概过了一个半小时,等我停下来睁开眼睛,窗外仍然飘雪。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生命中头一次,我觉得自己真的开心地想笑。

我先打电话给一直关心我、向我传福音的教授,告诉她我信耶稣了。过去我老嫌她打电话问我,有没有读经祷告,实在很烦,现在却急着告诉她我的奇妙感受。

然后我打电话给好久不见的大学室友,他从大学起就叫我信耶稣,但我老笑他迂,连过个马路都要特地绕道去走斑马线,这样的人生太累。但是现在,我只想跟他说我信耶稣了,他听了半分钟不说话,然后很冷静地说:“你不要跟我开玩笑。”

他的爱从没有撤回过

我决定要受洗,一生跟随耶稣。我写了封信回家,请家人原谅我的决定。二姐回信给我,说这不需要道歉,大家只希望我幸福。得到家人谅解的我,真的感受到无比的幸福!所以我也打电话给女友,告诉她我的决定。她会很快乐吧?曾经我们为信仰的问题意见不合,多么痛苦,如今所有的阻碍都已挪去,我们从此就要幸福快乐了。但她听了,只是淡淡地,请我以后都不要再打电话给她,因为她要订婚了。

“要订婚?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为什么我要告诉你?”她问我。

因为我认定你是我的女友,因为我以为我们还有可能在一起,因为我很在意你……这些来不及说出口的话,都变成在耶稣前的眼泪。我问耶稣,为什么挑这个时刻让我知道?其实我心里很清楚,因为对当下的我来说,女友的肯定比耶稣对我的心意更重要,重要千百倍。

就在决定这一生将与耶稣建立重要关系的非凡时刻,我明白了──人心会碎,感情会变,但耶稣的选召从不后悔,他的爱从没有撤回过。

节选自《与大山赛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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