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你选择得罪人还是得罪神?
我在政府机关工作,周围各种势力的力量非常大,信主头几年,因处理不好人际关系,常常里外不是人,要么得罪主心里不平安,要么得罪人觉得不好再见面。那时候,我大多是讨好人而得罪主,并且向主发怨言:“主啊!这条路我走不下去,叫我完全不顾人情,实在做不到!”其实是我信心太小了,认识神不够深,以为得罪人后许多事情不好办,殊不知我们的好处乃在神的手中。
蒙神恩典,我的信心和胆量增添了以后,凡事宁可得罪人,也不敢得罪神。结果,又讨神的喜悦,又不得罪人。同事之间相处也非常融洽,有的已成了基督徒,有的虽然没有信主,但非常尊重我的信仰,在有罪的事情上就避开我。
圣经中保罗说:“我先前写信给你们,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这话当然不是指这世上行淫乱的,贪心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人;如果是这样,你们就非离开世界不可。”(林前5:9-10)神的意思是要我们离弃罪,不要在他们的罪上有份,但乃是要我们活在世人之中。他的心意是要我们保守自己远避淫行,分别为圣,为主发光。所以在职场中,我们并不是要避开那些不好的人,而是不效法他们的行为,却仍要与之处理好关系,用我们自己的言行做见证,光照他们。
摘编自《基督徒在工作中如何与人相处》
发布时间:
Monday, 2014, September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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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014, August 7
录入日期:
Thursday, 2014, September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