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爱或独身,听听清教徒们怎么说
提起性爱,是充满朦胧和颇多争议的话题,尽管,这个时代,性自由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但是我们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性爱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历史上,清教徒被誉为是最为虔敬、生活最为圣洁的新教徒,在宗教改革运动中他们扮演着重要角色。关于性爱和独身,他们会怎么说?
讲到性,人们认为清教徒非常压抑,他们几乎不谈论这个问题,当他们讲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总是负面的。他们穿着长长的黑衣,当一个妇人犯了奸淫,他们就把红字缝在她的衣服上。
在两性的问题上,清教徒反对三样事情:独身主义,婚外性关系,以及在婚姻中没有爱的性关系。
反对独身主义
清教运动是在宗教改革开始后五十年内开展起来的,这意味着他们花了很多精力要使自己和罗马天主教分别开来。
在那个时候,天主教对性的观念是非常负面的,甚至对婚姻内的性观念也是如此!利兰这样归纳,“在整个中世纪,天主教会对性的主流态度就是性爱本身是邪恶的,就算它的对象是人的配偶,它也仍是邪恶的。特土良(Tertulian)和安波罗修(Ambrose)宁愿人类绝种也不愿意人类通过罪,就是性交繁殖后代。对奥古斯丁来说,婚姻里的性是无罪的,但与之相伴的情爱是有罪的。
“这些对性的拒绝导致天主教对守童身和独身主义的尊崇。到了五世纪教士被禁止结婚……奥古斯丁常常建议结了婚的夫妇禁戒性生活……耶柔米(Jerome)说,尽管有结了婚的圣徒,他们却总是守着童身。按照安波罗修的说法,结婚的人应该对他们活在其中的光景感到羞耻……屈梭多模(Chrysostom) 说亚当和夏娃在堕落之前不可能有过性关系……尼撒的格列高利主教(Bishop Gregory of Nyssa) 说神造他们的时候他们是没有性欲的,如果他们不堕落,人类是可以通过某种像植物那样无害的方式繁衍后代的!这种传统到了天特总会的时候达到巅峰,该总会对那些否认守童身比结婚更超越的人加以谴责。”
清教徒当然明白圣经,他们相信有一些男女是被神呼召去独身,但那不是基督徒生活的常规。他们说,大多数人应当结婚,夫妻之间应当有性爱生活。清教徒是极力反对独身主义(少数对此有特别呼召的人除外)。
反对婚外性关系
清教徒也反对婚外性关系,这包括婚前的(这是淫乱)和婚后的(那是奸淫)。对我们来说这听起来是否太幼稚了,仿佛这是一个不可能达到的标准?但是事实是:整本圣经都是谴责婚外性关系的。
在过去1000年间,西方大多数人对此都是相当回避的。滥交,“一夜情”,婚前有十几个(或者一百多个)伴侣,这不是常态,而是例外。并不是说那时候基督徒比较多,而是那时的文化和我们今天的文化相比,没有如此公然异教化。它没有让荷尔蒙停下来,但减慢了它的奔放不羁。
反对婚姻内没有爱的性关系
清教徒痛恨的第三件事就是在婚姻中没有爱的性关系。波金斯和弥尔顿(John Milton)讲到这点,他们对此并不是委婉含糊,“再也没有什么比待妻子像娼妓一样来爱她更无耻的了!” 他的意思是,人在白天像对待一条狗一样待妻子,却要她在床上像一只野猫!就像扮演娼妓的角色,假装她疯狂爱上这人,而实际上,她对这一整件肮脏的事情是深恶痛绝。这就是波金斯对没有爱的性生活的看法。
弥尔顿说得更直接,“爱消失的时候,肉体的作为确实可以持续,但不是圣洁,不是纯洁,不是与神圣的婚约相称的,充其量是一种动物般的排泄!” 没有爱的情欲就像狗在大街上交配!
讲完了清教徒在两性关系方面反对什么之后,我们需要继续问,他们支持什么。一些方面是不言而喻的了,但让我快快提几点清教徒支持的事情。
首先,他们认同伴侣关系。当然大多数的清教徒都希望有孩子,但是他们并不认为怀孕是性爱唯一,甚至是最大的目的。弥尔顿说道,“神在设立婚姻当中首先教导我们他为何要这样做,这是为了安慰人,使他重新得力,抵御孤单生活的恶事,更不用说后来的繁衍目的了。”这是对创世纪2:18的评论,这节经文不是说,“那人没有孩子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它所说的是,“那人独居不好。”
对其他事情来说,婚姻里的性爱也是好的。但它第一位的目的就是结成伴侣关系,一男一女间紧密和亲爱的伴侣关系——“至死不渝”的关系。
这就解释了婚前性关系,奸淫,色情,等等其他错在何处。并不是说神要剥夺我们一切的欢乐,而是他要让我们得到最大的快乐。这不是在一系列的苟合里可以得到,只有在持续一生的交往中才能得到。在性这个问题上,清教徒是支持伴侣关系的,这是第一号的事。
第二,他们支持婚姻中的浪漫。对大多数人来说,“浪漫的清教徒”听起来就像“高高的侏儒”一样矛盾。但在事实上,清教徒强烈支持婚姻中的浪漫。
清教徒看待性,并不是把它看作是生理上的事情(为要孩子),或者是龌龊的事(为了满足邪恶的男人),而是把它看作是浪漫之爱的表达。
第三,清教徒赞同隐私。近年来,隐私这个词变得有坏的意味,如果一件事情是事关隐私的,那么它一定是丑陋或者羞耻的。所以人的理由就是,性不是丑陋羞耻的,所以我们大可以公开把它展示出来,用穿衣、走路、挑逗等等方法展示出来。
清教徒没有把隐私和错误等同起来。他们说性爱是非常好的,但把它带出到众人面前,这只能把它变糟,不能变得更好。婚姻其中一样最伟大的方面就是人能在他单独一人的时候认识他的妻子。但如果她把这一切都抖露出来,让大家都可以看见,他就失去了某样对他来说非常宝贵的东西。为达到这层次,你并不需要走向极端,披上面纱,或者穿上黑黑宽大的衣服。但是谨守是很重要的,它不是夺去了性爱中一切的活力,反而使它变得大为美好。
清教徒赞同的第四件事是性爱要经常。他们并不认为一年一次对大多数人来说就是足够了。他们警告夫妻禁欲的危险;他们敦促丈夫不要太经常离家外出,或者离开时间太长。我读到其中一件最令我惊奇的事,莱肯教授说,“在新英格兰,一位妻子首先向她的牧师,然后是全会众投诉,说她的丈夫忽略了他们的性生活,教会按着程序把这人逐出了教会。”
清教徒支持的第五件事是面对事实。他们认为婚姻是奇妙的,但他们知道丈夫和妻子都不是完全人,有时候你得按你丈夫或妻子的本来面目加以加纳!
最后一件事情:清教徒赞同成圣(圣洁)。一段美好的婚姻可以是充满奇妙有趣,欢愉,令人激动,但最终来看,它不止是有趣,欢愉,激动。约翰科顿(John Cotton)说道,“要小心,免得你把婚姻的目的变得不能高于它自己,而是要更好接受装备去服事神,带你和你的妻子更接近天堂。”
换一句话说,婚姻是一种蒙恩手段,是神为那将要临到的世界预备我们的一种方法。从消极方面说,使我们更忍耐,更饶恕;从积极方面说,给我们一个提示,有爱的相交会是怎样,使我们愿意永远与他同在!
这就是清教徒的两性观。如果我们既学习也效法,我们就有福了。
转自“古旧福音”,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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