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如何过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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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是新造的人,应有新的生活、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但也不能脱离生活文化环境。“新造的人”的生活与原来的文化环境会否出现矛盾冲突?是否需要放弃原来的生活方式?香港人生活模式虽然日渐西化,但仍保留不少中国传统风习礼俗,而且更趋本土化。教会应以甚么态度面对中国礼俗?是从俗,还是离俗?还是有第三种选择──共融?

 

从文化角度看,某种礼俗的形成有其历史性和复杂性。礼俗的形成经过长远的历史和代代相传的承袭力,在社会上已经成为一股习惯势力。某种礼俗的形成,也有其复杂的背景:与时令、传说、历史、宗教、迷信、禁忌等因素有关;礼仪背后表现的精神是人对幸福、圆满、平安的追求和盼望;礼仪习俗表达了人的心灵需求和渴想。基于其复杂性,教会面对中国礼俗时,就要多方考虑,很难以「从俗」或「离俗」的二分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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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中国礼俗的三种态度

 

 

我们今日的考虑和挣扎,民国时期教会早已面对,我们的先贤也曾提出不同的意见。杨森富在《中国风土与基督教信仰》中阐述基督徒对中国礼俗的态度(注)。笔者参照杨氏意见,提出个人对礼俗的态度,供弟兄姊妹参考指正:

 

首先,礼俗中涉及灵界、宗教礼仪及迷信的地方,基督徒不应接纳或参与,这些绝对不能共融。我们更应积极地以身作则,“破除迷信,百无禁忌”。最明显的迷信禁忌莫如丧家在一百日内不宜到外人家中,一般人亦不会到丧家探望,但基督徒应破除迷信,与哀哭的人同哭,趁机探望及安慰死者家人。

 

另一方面,对不涉及灵界、宗教及迷信的礼俗应加以尊重和接纳。首要是厘清礼俗中何者为迷信?何者有宗教成分?何者与灵界有关?哪些可以接纳和吸收?哪些需要拒绝?相信厘清这些都要下一番工夫,就如基督徒可否舞狮、舞龙?教会可否在庆典中以此助庆?婚礼中新娘应否向长辈斟茶下跪、可否穿龙凤褂裙?基督徒丧礼应否披麻带孝?先父喜欢吃叉烧包,可否以此为祭品……诸如此类的问题相信有教会赞成,也有教会反对,但我们应先弄清楚狮、龙、凤、披麻、跪拜等文化符号在中国的含意是否有宗教迷信成分,才下判断,不宜人云亦云。相信今天我们需要更多致力于了解中国文化的基督徒,给其他信徒教导和指引。

 

第二、吸收中国礼俗中的美善精神和价值观。《圣经》教导我们要吸收、思念美善的事(参腓四8),中国不少礼俗蕴含美善的感情和优良的文化传统,如重视家庭伦理(尤其是孝道)、除夕吃团年饭、中秋节人月庆团圆;礼俗中敬长尊师的秩序;新年除旧更新、清明郊外踏青和对先人的追思、端午节对忠贞者的怀念……这些都表达了美善的感情与人际间和谐的关系,我们应该保留、吸收,并加以发扬。教会可在节日中吸纳作为讲道内容,亦可在《圣经》寻找相对应的信息,这是基督教和中国礼俗在共同追求美善之下的共融地方。

 

第三,把中国节日礼俗“基督教化”,使之成为基督教的东西。试想十二月二十五日本是罗马的太阳神诞,后来教会把这日期吸收,并转化其内容和精神,成为今日人所共知的圣诞节。我们现在也不妨尝试把中国节日「基督教化」,谁能说将来某个中国节日不会转化成具浓厚基督教元素的节日?今年农历新年笔者为教会写上“基督教化”的春联,学院的同学派福音挥春;年初三一般人认为是“赤口”,却是教会探访、教友拜年的大好日子;中秋节推出福音月饼,教会举办爱筵或中秋晚会,是让未信主的家人接触教会的大好时机;甚至有些教会在喜庆节日先敬拜、后切烧猪,并以舞狮、舞龙助庆;教会更可设计符合基督教精神的清明或重阳祭祖礼仪。这些都是把中国礼俗“基督教化”,属于礼俗上的共融和转化。昔日透过西方文化环境产生具西方文化色彩的基督教;今日透过本土文化背景,同样可以建立本土(中国)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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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俗二分非可取

 

 

至今仍有基督徒对文化采取敌视和抗拒的态度,中国文化更与拜偶像、迷信扯上关系,甚至被视为撒旦的文化。这些观点的形成固然与不同的神学思想有关,但亦是未洞悉礼俗本质而出现的排拒心态。

 

如果基督徒采取「离俗」的态度,就是把自己边缘化和抽离社会。另一种基督徒在教会过「离俗」生活,在教会以外的生活圈子则是「从俗」,这样就会造成生活的二分,即是信仰与生活的割裂。这种圣、俗二分的生活方式,都不是最好的生活见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虽然主耶稣说我们不属于这世界,但并没有要求我们离开世界。我们仍要活在其中,并且被差派到世上(参约十七15~18)作盐作光,拯救失丧的人。保罗教导我们,在甚么人当中就作甚么人,用诸般的智慧传福音。如果我们不了解、不尊重中国人(香港人)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又怎样向我们的邻舍、同胞传福音呢?

 

礼俗是文化符号,亦是一个载体──承载着中国人的生活秩序、价值观、渴想、期盼……基督徒如能善用这些我们熟悉的文化符号传福音,不但可收事半功倍之效,更可以建立富有本土色彩的宣教学。可喜的现象是,现在已有不少教会和机构利用中国节日风俗作为与外界接触的媒介。

 

因此,基督徒既非「离俗」,亦非「从俗」,而是根据信仰原则,择善而从,并加以融合转化。这样的选择,不论在信徒生活、宣教层面和建立本土基督教上,都是合宜的。笔者深信,基督教与中国文化互相摩荡,必定更丰富多采。

 

注:

杨氏提出基督徒对中国礼俗的态度:一、有责任破除迷信观念,带领他们归向基督;二、让他们在基督里享受不受礼俗、禁忌约束的自由;三、对属于礼教或风俗方面的禁例,而不涉及迷信成分者,应加以尊重;四.把中国风俗圣化,成为中国基督教自己的东西。参杨森富:《中国风土与基督教信仰》(高雄:天启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第一九四页。

 

(作者为香港中国宣道神学院基督教与中国文化讲师)

来源:世界华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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