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上帝,活着是残酷的”

作家北村说:“没有上帝,活着是残酷的。”但这种残酷是因为人拒绝上帝而造成的。我们都太爱自己了,所以,我们不断远离上帝且恨恶人。

 

 
 
 

有人埋怨说:“父母干嘛要生我,我没想要他们生我!”这人为什么会这么抱怨?绝大多数情况是因为父母对自己不好,甚至生了却不养。有人却拿这种话抱怨上帝:“上帝你为什么造我,我没想要你造我!”但这种抱怨在上帝那里却没有任何根据,因为上帝造人是要人在大地上生活得美好,还把大地给人作为诗意栖居的家园。

从本质上来说,人是被造物,绝没有资格跟造物主强嘴。好比我造了一片瓦,用来盖房子。这片瓦当然没有资格对我抗议,说:“你干嘛造我?”我根据手的形状造了手套,当然有资格用手套来暖手。上帝根据自己的形象造了人,当然有资格使用人来荣耀他自己。

 

法国哲学家萨特把神加给人的所有道德责任归零,说人的存在先于他的本质,人的本质起初是虚无。其实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被造物对造物主的造反,也必然是一种自相矛盾和一厢情愿的造反。这种假设并不存在,因为连人对上帝造反和抗议的能力都是上帝给的。上帝根据他的美善旨意造了人,根据他的荣美形象造了人,人注定就活在这种割不断的关系之中。

香港有首歌唱道:“我不得不存在啊,像一颗尘埃。”茫茫宇宙中,人是一颗尘埃,但上帝给这颗尘埃吹了一口气,这颗尘埃就成了有灵的活人,有了高贵和尊严,有了价值和意义。但人一旦拒绝了上帝,他就真成了一颗尘埃而不得不存在。

我有一个朋友在铁厂工作。有一次,他值夜班,看着热腾腾的铁水在模子里慢慢凝固、冷却下来。天上是一轮冷冷的月亮。铁水在变冷,感觉天上的月亮也在变冷,他自己仿佛也成了一块不断散发着热量而渐渐变冷的石头。那一刻,他突然发现:人活着是没有意义的,也是非常绝望的!他不过就是一块正在变冷的石头。

作家北村说:“没有上帝,活着是残酷的。”但这种残酷是因为人拒绝上帝而造成的。人注定要活在与造物主的关系中,也只有在这种关系中,人活着才有意义。所以,人的里面有对真理、仁义、圣洁的追求,外面又有对上帝的崇拜与跟上帝对话,这当然都是割不断的关联,也是其价值和意义之所在。人的价值和意义,不在于赚了多少钱,懂了多少学问,读了多少书,有了多好的婚姻,生了多少孩子,而在于有朝一日人终于在与上帝割不断的关系中醒来,并在这种关系中获得终极满足和喜悦!

然而,人却一定要锯断自己与上帝的关联。人这是坐在树枝上来锯,一旦树枝被锯断,他自己也就掉下去了。这是路易斯的精彩比喻。人如果无法从上帝那里找到真正的意义和价值,就只好在尘埃中寻找。所以,进化论者和唯物主义者认为人不过是一堆物质,是偶然进化的产物,其实已经把人生存的根据锯断了。从某种程度上说,进化论者认为人被环境决定,这种体验对他来说是准确的。这就好比一棵干枯了的树,它当然无法理解有生命的绿树抗击环境、不被环境主宰的那种自由,这棵枯树体验到的确实是自己不断被风化、不断枯干并被环境主宰的命运。

 

回到《圣经》来看,上帝造人当然不是为了人,就像人不能说我造杯子是为了杯子。上帝造人,是希望人活得像他,而不是像一大堆没有意义的原子。这也就立定了人作为被造物而必须荣耀上帝的责任。这种责任不是强加给人的,而是溶于人的血液中。这就像海的水蒸发变成云,云变成雪,雪融化后变成了河。对于河来说,它必须要流到大海里去。大海不只是在它外面,其实也在它的里面存在着、呼唤着。这条河在没有认出大海之前,只不过在流浪,一旦它认出了大海,听到了大海的召唤,它的流浪就成了回家。

我们这一生,不断以流浪印证家园的存在,不断以谎言印证真理的存在,不断以黑暗印证光明的存在,不断以短暂印证永恒的存在,不断以死亡印证永生的存在,不断以此岸印证彼岸的存在。

上帝造了亚当和夏娃,并把他们安置在伊甸园中,他不只是创造了他们,还跟他们立了圣约。《创世记》2章16-17节说:“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然而,亚当和夏娃却背了约。所以《何西阿书》6章7节才说:“他们却如亚当背约。”《罗马书》5章12节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人如何犯罪得罪神

有人说:“这不公平,凭什么亚当犯罪,我跟着倒霉?”其实,这关系到“约”的观念。上帝跟亚当立约,亚当代表了全人类,他被造时没有任何罪,又是人类的始祖,当然有资格代表全人类。而且,上帝的约很容易遵守。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都可以吃,只有一棵树上的果子不可以吃。亚当代表全人类跟上帝立约:他要是顺服,通过了上帝的考验,就可以把全人类带进更高的、完全不可能犯罪的永生境界中去。当然,他如果背了约,也就意味着全人类必须跟着他一起接受约中的审判。中国人都知道“父债子还”,我们都生存在某种关系中,而不是脱离了任何关系的一堆物质和原子。

结果,亚当背约犯罪,他想自己成为上帝,而不是去信靠上帝。于是,因着他是代表,他的罪就归给了全人类。人类也不单是有原罪,历史证明,人类自身也在不断违反上帝的律法。上帝的律法集中体现在“十诫”中。用耶稣的话总结,就是尽心、尽力、尽性、尽意来爱神;然后,就是尽心、尽力、尽性、尽意来爱人。我们都没做到。我们都太爱自己了,想以自己为中心,而不是以上帝为中心。所以,我们不断远离上帝且恨恶人。人不断往相反方向走。这里的根源就在于人不想荣耀上帝,只想荣耀自己。

《哥林多后书》5章9节说:“我们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悦。”《哥林多前书》10章31节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因此,人生的目的是荣耀上帝并永远以上帝为乐。一个人假如并没做什么错事,但他并没有尽力去荣耀上帝,也没有活出上帝在他身上的美意。请问,这人在上帝眼中有没有犯罪?这也是犯罪。上帝要我们荣耀他并永远以他为乐,如果我们没能这样,就是犯罪得罪了上帝。这也就是保罗在《罗马书》3章23节所说的:“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有人说:“凭什么?凭什么我就得荣耀上帝?”从《圣经》来看,这是因为上帝按照他的形象造了人,并给人定规了必须为上帝而活的本性,同时,上帝跟人类有着美好且神圣的约定。这不是对人的约束,而是对人的成全。

所以,人所有的罪其实都是面向上帝而犯下的,也都是在向上帝宣布:“我才不要你管,你滚!”大卫在《诗篇》51篇4节中说:“我向你犯罪,唯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

而《圣经》就如一道天光,把人类命运的永恒归宿指示给人看。那些不要上帝的人,其实也活在上帝面前,他们死后也会受审判,那时连普遍恩典都会被撤销,人就会永远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中。这就是地狱。地狱的可怕就在于它的痛苦是永永远远、没有穷尽的。

有人说:“这太不公平了。我一生也只有几十年,为什么要受永远的痛苦?”其实,从《圣经》来看,罪的大小不能只看罪本身,还要看你得罪的是谁。我打了班主任一个耳光,是得罪了整个班级;我打了校长一个耳光,是得罪了整个学校;而我打了国家元首一个耳光,是得罪了整个国家,这就有可能引起一场战争。特洛亚王子帕里斯拐走了希腊王后海伦,结果引发了10年特洛亚战争,所有希腊人联合起来去征讨特洛亚人,因为他们认为全希腊人都受到了侮辱。我要是得罪了具有永恒公义和无限圣洁的上帝呢?那当然要受到永恒和无限的审判。

这就好比我杀死了一只蚂蚁,不会良心不安。我要是杀死了一个人呢?那就很可怕了。我要是杀死了上帝的儿子并把他钉在十字架上呢?岂不绝对可怕到必须得有一个地狱来审判?人得罪了无限圣洁的上帝,就要受无穷岁月的审判。人倾向于把罪说得不可怕。《圣经》却告诉我们罪是多么可怕!

 
 

本文摘自齐宏伟老师的《启示与更新》,青橄榄书殿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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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016, December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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