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做的最属灵之事,就是学习去爱你的配偶!
婚姻是爱的试金石
基督教之美在于学习去爱,而几乎没有任何生活情境比婚姻更能成为爱的试金石。婚姻要求我们脱离自我,并学习去爱“和自己不一样的人”。神使我们在他——全然有别于我的他——里面找到满足。婚姻告诉我们,这个世上不只有我自己,它要我们向另一个人退让;同时也让我们在这个人身上发现喜乐、欢愉,甚至狂喜。
在一段沉思中,巴哲博士记述了与妻子的这段经历如何反映在自己与神的关系之上:
女性的爱彰显神
女性能迸发不可思议的生命力,让身为男性的我们望之生畏,甚至恐惧战惊。然而她的爱却流露得静默、悄然,她说话宛如耳语呢喃;而男人们则必须屏气凝神,才能听见她爱的言语,也才能了解她。
神不也是如此吗?
他不也在多数人生命中轻声细语吗?我们若不仔细聆听,不断尝试,便会错过神圣之爱的微声低吟,不是吗?真正爱一个女人并接受她爱的回应所必须具备的美德:倾听、耐心、谦卑、服事与忠诚的爱,这些正是我们爱神并感受他的爱所必备的美德。正如我们不可能在女性面前作威作福而期望了解她、与她更亲近,我们也不可能摆出高姿态来认识神、亲近神。
我们不可能以命令的方式强索女性或神的爱。我们得耐心等候。女人的心会因男人谦卑承认自己的脆弱而软化,同样的道理,神也在我们谦卑承认自己的软弱时,最易显出温柔、慈怜。
爱那与你完全不同的人
尽管这一则故事以男性为诉求,但我猜想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女性。那个让你几乎爱不下去的男人,很有可能就为你提供了一条学习爱神的途径。这是圣经真理。主所疼爱的门徒约翰说得很明白:“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约壹4:20~21)
这男人或这女人似乎与你有着天壤之别。这一点我能了解。这是爱他/她之所以如此困难的原因。你在这个层面顾全大局,她在那个层面权衡轻重。当你十分确定这个观点最重要时,他却从完全不同的角度切入。于是你自问:“我怎么可能去爱一个和我如此截然不同的人?”
然而请再想一想,如果你能诚实问自己以上问题,那么请扪心自问:你怎么可能爱神?他是灵,你则拖着血肉之躯;他是永恒,你的生命有限;他圣洁、完美、毫无罪恶,而你和我一样,一身是罪。
与“人去爱神”相比,男人去爱女人,或女人去爱男人,可算不上太大的挑战。
婚姻要求我们脱离自我
然而我认为真理还不仅止于此。我相信婚姻要求我们脱离自我,并学习去爱“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和另一个人生活在你可以想象得到最亲密的生活情境中——一同起居、同床共枕,甚至时而分享彼此的身体——我们不得不去学习尊重、欣赏一个与自己迥异的人。
我们必须脱离自我,因为事实是我们并不完整。神使我们在他——全然有别于我的他——里面找到满足。婚姻告诉我们,这个世上不只有我自己,它要我们向另一个人退让;同时也让我们在这个人身上发现喜乐、欢愉,甚至狂喜。
作丈夫的无法借着使唤妻子得到长进,作妻子的也不能以操弄丈夫竖立美好风范。唯有爱能解开这宇宙间的属灵奥秘。爱推开了永恒之门,使我们得以沐浴其中。
基督教信仰包含对特定真理的坚信,这是无庸置疑的事。然而它的先兆、它的印记与荣耀却不仅限于以理性相信真理。基督教之美在于学习去爱,而几乎没有任何生活情境比婚姻更能成为爱的试金石。
没错,要爱你的伴侣并不容易。但是如果你真的想爱神,请低头看看自己手指上那枚结婚戒指,让自己重新探索它所代表的意义,并学习热情、疯狂、持久、新鲜地去爱使你戴上这枚戒指的那个人。
这可能是一件你所能做的最属灵之事。
(原标题:你能做的最属灵之事,就是学习去爱你的配偶;本文摘自《在婚姻里得胜》,江淑敏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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