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曾经名声大振,它的校训你知道吗?

 

“真理是什么呢?”

 

彼拉多定睛看着耶稣大声询问,这些年来,有关耶稣在犹太人中的种种传闻事迹,彼拉多身为罗马政府派驻犹太地区的最高行政首长,当然早有所悉。根据所获情资显示,耶稣实在是一个奇人异类。他所说的话,刺入人心,往往言人所未曾言;他所行的事,超越常情,每每令人无法解释。身为一个统治者,彼拉多思前想后,发现耶稣的确是一个具有群众魅力的领袖人物,值得注意观察。彼拉多心中暗想,只要耶稣所言所行,不引起社会骚乱、不触犯罗马人的统治权威,他才懒得管耶稣的闲事。

 

只不过最近情况有些不同,自从前不久耶稣在众人欢呼拥戴声中进入耶路撒冷,耶稣在犹太人中似乎引起了不少争议骚动,最后甚至被犹太人的宗教领袖控告,必欲将耶稣置之死地而后已。这个棘手的烫山芋终于转到彼拉多的手中,在初讯面审的时候,耶稣昂然挺立、不惧不馁地当庭宣告:

 

“……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约翰福音十八章37节)

 

老实说,彼拉多根本听不懂耶稣说的是什么。作为犹太地区的最高统治者,彼拉多享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无论碰到什么事,彼拉多说了算。而耶稣是谁?他竟敢在彼拉多面前大声宣告:“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

 

“嘿嘿!真理?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彼拉多在心中嘀咕:“真理?真理是什么?”

 

不知怎么搞的,彼拉多发现,原来藏在他心底的这一声冷笑,竟然在大堂的四周回响流动:

 

“真理是什么?”仔细一听,的确是自己的声音,奇怪的是,那声音似乎熟悉、却又完全陌生。他知道耶稣是无辜被逮的受害者,彼拉多曾三次当庭宣告“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理当予以释放;然而大权在握的彼拉多,却更担心事态的演变会造成社会动荡。尤其是在群众大声喧哗,要求彼拉多下令在十字架上钉死耶稣,否则就不是该撒忠臣的威吓下,彼拉多在权力地位的保全与公理正义的维护之间摆荡,深深陷入痛苦的挣扎之中。最后只好漠然放弃内在良心的呼唤,掩耳不听至亲妻子的谆谆劝阻,甚至愚蠢可笑地公开洗手明志,希望流无辜人之血的滔天大罪,不要归在他身上。

 

后面的故事你也许听过,但却完全没有道理。彼拉多的确是一个见过不少阵仗的大人物,每天审理的大小案件不知凡几。但是面对耶稣的案件,这位不知道真理是什么的最高审判官,在众人同声喧腾之下,竟然会在连续三次公开宣告:“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之后,却在“众人的声音就得了胜”的情况之下,将耶稣交付给近乎疯狂的犹太群众,任凭官兵士卒对他辱骂鞭打、鲜血四溅;强令耶稣背负沉重十架、走上各各他山;与凶残叛乱的罪人,一同钉死在羞辱痛苦的十字架上。

 

“真理是什么呢?”

 

这位不知真理是什么的罗马审判官,阅历广博、大权在握,可任凭己意、随心所欲地做出决定,却在“众人的声音就得了胜”的情形下,就这么下达了违背真理的错误判决。

 

你还有自由吗?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山多尔咏赞自由的诗句,从小就在我们这一辈人的口中反复吟颂。有什么比自由更宝贵呢?

 

但是,1915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Romain Rolland,1866~1944),却在裴多菲‧山多尔之后,充满叹息地说:“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你之名而做。”

 

自由?什么是自由?

 

在《约翰福音》八章32节中,耶稣曾对一群犹太人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真理?自由?真理与自由的关系是什么?…

 

耶稣这句话,对自认为是血统纯正、上帝选民的犹太人而言,实在听不下去。“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他们对耶稣说:“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约翰福音八章33节)

 

耶稣定睛注目看着这群犹太人,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八章34~36节)

 

大约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前后,马丁·路德·金博士(Martin Luther King, Jr.,1929~1968)领导的黑人人权解放运动,在美国各地逐渐展开,开花结果。《我们终能克服》(We shall overcome)这首歌几乎成为当时群众聚集必唱的一首歌。而差不多在同一时期,嬉皮士(Hippies)运动在欧美各地也热烈展开,许多年轻人叛离家庭、走出教室、拒斥文明;他们喜欢穿着看起来陈旧破烂的衣服,蓬头垢面、四处流浪;口中狂乱地呼喊着“回归原始、自由自在”的口号。这些人聚集街头校园,也喜欢大声狂热地哼唱着《We shall overcome》这首流行短歌,表达他们的要求。

 

是的,作为一个人,我们与生俱来就有一股克服一切拘束拦阻、期能自由自在满足心之所欲的需求。那么,请问什么叫“满足心之所欲的需求”?如果每一个人都有“满足心之所欲的需求”,那么什么叫自由?你如何知道什么才是“满足心之所欲的需求”呢?你活在世上的所作所为,真的都能“满足心之所欲的需求”吗?当你必须朝着“满足心之所欲的需求”前进时,你还有自由吗?更糟糕的是,如果你必须朝着不能“满足心之所欲的需求”前进时,你还有自由吗?

 

自由?什么叫自由?

 

后来我才知道〈We shall overcome〉这首歌,原是早期黑人教会中流行的歌曲,传唱版本甚多,其中有一段歌词,就反复吟唱着耶稣当年对犹太人说的这句话:

 

真理使我们得自由!

The truth will make me free!

真理使我们得自由!

The truth will make me free!

真理某日必使我们得自由!

The truth will make me free someday!

 

原来我们的自由是在真理的导引之下,奔向真理、认识真理,使真理成形在我们生命中。那么我们究竟是自由,还是不自由呢?

 

保罗在《罗马书》中,对这个问题有极精釆的论述,从他自己的生命经验中,他指出人的一生要不然献给罪,被罪捆绑,成为罪的奴仆;要不然献给上帝,活出上帝的荣耀,成为一个因信称义的义人。可见人的一生都享有自由选择,你可以选择成为罪的奴仆,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也可选择皈信上帝,在上帝所赐丰盛生命恩典中,优游自在,享受人生。但是却不可模梭两可,不做决定。

 

在《哥林多前书》九章19节,保罗如此说:“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两相比较,保罗形容他未曾认识上帝之前的人生,是“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而在前往大马色途中、保罗皈信基督之后,他的人生越来越丰盛充满、多采多姿。

 

在《腓立比书》中,保罗更充满信心宣告:“只是我先前以为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

 

在人生的旅程中,认识真理、确立标竿、全力冲刺,才能活出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有名的宣教士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1876~1962),1919年创立燕京大学时,将“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作为燕大校训。回顾过去一个世纪,不得不令人佩服司徒雷登的远见。

 

“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面对今天,迎向未来,仍然熠熠发光,照亮牵引迷途世人,迈步向前。

 


 

选自《宇宙光》杂志;略有删改;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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