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基督徒该怎样在公共领域作见证?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短期造访美国时曾听一位医生说了个故事。当这位医生询问自己一位病人感觉如何时,对方的回答:“我是某某街第二浸信会的会友。”言下之意是说,“医生,别担心,我会准时付你钱的。”[1]
这个小故事给韦伯留下很深的印象,让他觉得,美国人的新教身份常常被他们主动凸显在社会生活中,以证明讲话之人是谁,具有哪种品质。可以理解,如果基督教信仰是定义“我是谁”的个人身份认同根基,它应该自然会影响基督徒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心态。
今天的川普政治让美国福音派更迫不及待地要将他们的基督徒身份展示在公共话语中,但这种做法却并没有越来越赢得公众的尊敬。最近沸沸扬扬的“零容忍”移民政策,不少支持者甚至引用圣经,为将移民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强制分开的政策之合法性正名。一场美国公众很熟悉的“上帝到底站在哪一边(Which side is God on?)”的媒体口水战争又开幕了。
在这些声音中,《纽约客》一篇文章犀利地指出:“从最一开始,圣经中的上帝总是站在受害者、弱者一边的,而不是施害者、强者。”如果连一份世俗杂志都具有这样的伦理常识,为什么希望在公共领域作见证的基督徒门,却常常陷入“利用上帝背书,行不义之事”,而不自知的地步呢?
持守有确信的修养
基督徒在公共领域作见证,是这个时代最需要的,因为圣经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但极少有人思考,在公共领域作见证有哪些试探?最常见的一些试探例如:
1、不同意见引发的纷争;
2、使用绝对化的修辞;
3、用上帝来为自己的个人观点背书;
4、缺乏私密性带来的不真实。
公共领域的一个特点就是,它是一个人们交换话语和观点的场域(field)。在这个场域中,分歧和不同意见是难免的“政治过程”。在中国文化中,人们谈到“政治”或“政治文化”就会想到“厚黑学”和“耍手腕”。但公共领域的政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以解决分歧。教会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而是在社会关系和政治文化中的。因此,教会内部,就是一个公共政治场域,因为涉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甚至权力分配。在公共领域中,观点上、决策上的“分歧”的试探是社会交往的肌理。大多基督徒在这方面的失败见证,是因为他们在原本复杂的公共领域,又引入了一套源自基督教信仰传统的、具有潜在“分歧性”的语言,例如给对方贴上“不得救的”、“属魔鬼的”、“自由派”等标签,将语言“武器化”(weaponize),亏损了爱心上的见证。
化解这一试探的方法是在观点交换和言语用词上持守“有确信的修养”(convicted civility),就是尊重对方讲话、讲出分歧的权利。这个词是富勒神学院院长Richard Mouw提出的,其精意来自于彼得前书3:15,“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这一原则的源头就是“圣爱”(agape),以及尊重每个人都有上帝的形象。在激烈争论和冲突中,要竭力保守的一个底线是:不将对方“非人化”(dehumanize),不仇恨;在思想、语句和行为上,不以暴力待人。
学习处境化伦理思考
公共领域的第二个试探是,人们常倾向于讲出一些“绝对化的说法”(absolutist statements)。公共人物需要表现出一种绝对的确信,那是公共劝说(persuasion)的有效性所需要的,因为人们不希望听到一个公共人物在公共话题上发表模棱两可的观点。在观点交锋的竞争性时刻,两方更需要使用“绝对化的说法”。基督徒公共人物有了信仰资源和词汇,更会有冲动使用一些圣经里面绝对性的内容。此时,一种“勇于作见证”的冲动,容易让基督徒将一些非核心教义、或某制度性教会特有的立场,进行绝对化。
例如,对堕胎问题,有些基督徒持有条件的反堕胎立场,即除非(1)因某种病理学原因,胚胎继续生长会危及母亲生命,(2)女性被强暴后怀孕并继续受到性侵心理伤害的。但,往往在类似的伦理问题上,基督徒会提出“一刀切”的“绝对化”立场,并认为其他立场是绝对错误的。再例如,随着美国公立教育系统的世俗化,一些教会鼓励父母送子女上私立学校,但也有一些权威性教会,牧师使用属灵权柄强制父母必须都要“在家教育”的。“一刀切”的答案,用制度性“政治正确”来推出,甚至会成了一种类似意识形态的东西(“唯…才是正确的”),常常带来基督徒在公共领域彼此争论,哪一种才是符合圣经,哪一种才是“真敬虔”,甚至彼此贴标签。
在这样的伦理选择问题上,有益于基督徒见证的是,要允许人保留一定道德模糊区域。这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针对“谁有决策权”(孕妇是否有,父母是否有),二是,问题的正确答案是否不只一个?如果基督教信仰一概是以“绝对化”的命题进入公共领域,那样可能很方便,但实际上会带来的,不仅是教条主义,而是让这些信仰内容很容易被用来服务于某些政治目的,为政治助力。也就是说,基督徒在公共领域更需要对信仰进行反思,不能满足于简单化的“正确答案”,而是需要学习“处境化伦理思考”。
《公共领域的基督徒》一书作者说,“我们不能让绝对化的修辞和坚定的姿态,埋葬自我批评的反思和对他人的同理心。我们不能让一位满有恩典和慈爱之上帝的光,被藏在对抗性观点的斗篷下。”
需要有神学上的谦卑
公共领域的第三个试探,也是最普遍的,就是“用上帝来为自己的个人观点背书”。从美国总统大选公开辩论,到外交政策、移民政策,美国公共生活都充满此类现象。政客、公共人物之所以常这样做(媒体也诱导他们这样做),因为这样可以加强他们论点的分量(至少他们这样认为)。Ellen Marshall在《公共领域的基督徒》(Christians in the Public Square)中指出,“历史不乏用上帝名义为暴力、专制、不公义、夺权来正名的例子,因此我们在寻求和表达出宗教确信与公共政策之间关系时,必须特别谨慎。”德国神学家朋霍费尔曾称纳粹时期公共领域充斥的基督教话语是,“让福音变得廉价的东西”。
化解这一试探,需要基督徒有一种“神学上的谦卑”(theological humility)。一个在灵性上对试探敏感的人,会谨慎省察某项决策是否上帝的旨意,而不是一上来就宣布“我觉得这就是上帝的心意”,或“上帝对这个国家的旨意就是……”。避免“妄称上帝之名”的说法是,承认自己在体察上帝心意过程中是有主观认识的(“这是我的感动或解释”),阐明自己的解释学原则(hermeneutics)。
避免激进的公共见证
公共见证的第四个试探是,因公开性,决定基督教信仰之真实的隐秘性有可能受到亏损。例如美国政要常设立的“国家祷告日”,或在某些公共仪式上请神职人员公开祷告。对此问题分析最到位的是朋霍费尔,他曾在《门徒的代价》中默想马太福音6章时写道,“祷告从不是显示性的,在上帝面前不是,在我们自己面前不是,在他人面前也不是。祷告必须是隐藏的……因为他是对上帝说话,而不是对任何人。当祷告是在一群人面前进行的时候,它就退化成一堆空洞的词句。”
尽管旧约圣经中也记载大祭司和君王在献祭或献堂仪式上的公开祷告,好像朋霍费尔这样的说法不能推广到所有公开祷告情况(当然旧约公共祷告是上帝对他子民启示的一部分,与现代又不能同一而语),但他的确指出一个很大的试探,包括对神职人员在一般主日的公共祷告。这也是为什么耶稣在马太福音6章反复强调“你父在暗中查看,必然报答你”。关于人在祷告时的心态,朋霍费尔的分析,非常值得思考:“即便人在独处时的祷告,如果心里只被一种自我意识占据,也就失去了祷告的真实性。”
偶尔,当美国政界一些仪式上,出现一位犹太人拉比带领公共祷告的时候,基督徒就更不知道是否该说“阿门”了。那么,同样的,基督徒神职人员的祷告,会给其他信仰的人们留下怎样的印象呢?也不见得是一种正面的见证。《公共领域的基督徒》一书作者说,“那会是一种自义的姿态,或为了教会影响力所作的运动。而这正是一种将世俗思想和行为模式带入教会中的经典做法。”
一些积极参与公共领域的基督徒,心中会生出一种自豪感,觉得自己在“改变世界”或“创造历史”。学者James Hunter在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经典之作《改变世界》(To Change the World)一书中警示说,“太多此类改变世界的讨论,都针对的是一种对历史的掌控感。他们的假设是,人可以知道上帝在人类历史中的具体计划,而且人也具有实现这些计划的能力。但是,在这种傲慢假设和真实盼望之间,是有一线区别的,正如阿奎那所观察到的。可惜在我们的文化中,这种假设所带来的,几乎总是悲剧的结局。”
亨特不是说基督徒不应改变文化,他挑战一种机械的文化观,和机械的教会论。一个内部健康的教会,自然会往外散发出影响力,但即便那样,对文化的改变也是需要几十年、几百年,积累而成的。他不鼓励一种“激进的”公共见证,要一下子改变文化和外在环境。他甚至称这样一种见证是“廉价的敬虔主义”,也就是现今福音派所体现出的。
最后,亨特的思考又将我们带回最起初的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是公共领域?它不是一个已经确定的地理区域(尽管传播学、政治学上有“public space”和“public square”等同义词,传递出地理性的特点)。更多时候,我们是不经意发现自己进入到了公共领域中,就是当我们在日常生活、在社交媒体、在教会聚会分享中,谈论到某个与社会议题相关的事,发表自己观点,或作出自己决策的时候。公共领域是一个处境,更多过于它是一个地方(place)的概念。而且,这个处境的特点是具有多样性的观点,而且对社会问题的讨论,会影响到参与者之外的范围。在某种意义上,随处都可能是公共领域,正如基督教信仰本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一样。
[1] Max Weber, “Churches’ and Sects’ in North America: An Ecclesiastical and Sociological Sketch,” in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and Other Writings, ed. and trans. Peter Beahr and Gordon C. Wells (New York: Penguin, 2002), 205.
编辑流程:
发布时间:
繁體版:
Line?:
栏目: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