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良心的觉醒是社会的解药——也谈《我不是药神》
《我不是药神》公映以来刷爆朋友圈,豆瓣甚至破天荒的达到了9分。有网友认为,“这是一部能推动社会进步的影片。”
电影的感人之处在于它强烈的现实隐喻,“买药贵、看病难”是当下中国的社会症结。影片中,大妈痛苦地对警察说“警察领导,谁家还没有个病人呢,你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吗?”,影院充满了啜泣声。
不仅如此,它那强烈的现实感源于一个真实而催泪的人物原型——被誉为 “代购印度抗癌药第一人”的陆勇。
一个“药神”的诞生
与现实中陆勇不同的是,主角程勇一开始只是一个生活困顿的小人物,他并没有患病。为了儿子的球鞋,父亲的手术和店铺的房租,快要濒临绝境的他看到了商机。他没有想过要普度众生,他关心的只是那十几倍的利润和长期的代理权。所以他对待病友们很冷淡,甚至要求他们脱下口罩才能谈,不情愿地给了个八折。当病友们送来一面面锦旗时,他不理解地笑道:“我只是个卖壮阳药的,救什么世”。
他担心自己的安全,所以当黑心假药商王长林怂恿他时,他心动了。他决定转让代理权,不再买仿制药。殊不知这是将万千病友又推回到了绝望之境。
朋友吕受益的死,彻底击痛了他的灵魂。“为什么不治了?”“药没了,买不起了嘛。”生死的逻辑在此刻是如此简单,病友的生命和这个天价的格列宁紧紧地拴在一起。他走出去,穿过一张张带着口罩的脸,就像穿过病友们的痛苦。看到台阶上那个冷眼看他拿着橘子的黄毛,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的简单的贩卖行为会给万千生命带来这么巨大的影响,这瓶小小的仿制药竟会承载那么多人的希望,他早已在病友心中成了救人性命的“药神”。
这个“药神”是他从来没想过的。他只是想要赚钱,却没想到自己却卷入到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中,触摸到一个病友群体真实的疼痛。他看到他们的挣扎绝望,他们求死不能时的痛苦。他的良心受到了煎熬,他的愧疚感几乎要吞噬他。他明白自己被历史推到了这一环,自己的举动可以改变很多人的生命。这一次,他要放弃自己的安全,牺牲自己的利润,做自己能做的来帮助更多的病人。
罗素在自传中说过这样一段话:“有三种单纯而强烈的情感支配着我的一生:对爱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痛彻心扉的怜悯。”也许正是因为见证到了他人的痛苦,他的怜悯之心才经历苏醒。
谁是真正的代罪羔羊?
毫无疑问,这部电影揭露出“天价药”的社会问题,让大家义愤填膺的是片中那个瑞士诺瓦公司所代表的药企。影片将他们塑造成了利欲熏心,全然不顾病人死活的无良商家。然而,事实确实如此吗?这个困扰国家几十年的问题真的是因为一个垄断的药企吗?
事实上,问题的症结并不在药企。当初陆勇事件爆发后,在知乎上有个获赞最多的答案:“靶向药之所以昂贵到要卖几万元,那是因为你能买到的已经是第二颗药了,第一颗药的价格是数十亿美金。”
对于药企来说,现实是,新药的研发成本是巨大的。除了大量的资金投入,还有巨大的研发人员与时间的成本。很多在药企工作的从业人员都认可新药的研发是高投入的:一种新药,从理论阶段构效关系的研究,到合成路线的规划,到制药工艺的开发,再到药代动力学和毒理学的验证,再到剂型的选择,最后把“活生生”的药做出来——这才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之后是漫长的临床研究。
一个在格列宁工作八年的人揭露,数千名科学家,花了41年,投入了50多亿美元,才有了治愈率达89%的抗癌良药。这样的研发成本势必会造成价格的高升。不仅如此,各种关税,中间商和权钱交易等等使最终送到老百姓手上的药更是高的离谱。
药企不是问题的根本,也不是背锅侠,他们是病人的朋友。也许更该反思的是,一直无法兑现的“零关税”承诺,自主研发的薄弱和灰色地带,以及那些特权阶层一直独占的医疗资源,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薄弱福利……每个都是压在老百姓身上难以言说的重担。
一直以来紧张的医患关系,不过是复杂的医疗问题的一个小小的表征。将患者与医生,病患与药企对立起来,不过是转移真正社会矛盾的障眼法而已。所以,当电影最后,曹警官来接程勇时,一句轻描淡写的“入保了”,似乎预示了所有问题的解决。那些转变,那些逝去的生命,瞬间化作风轻云淡。然而回到现实的我们,发现问题依旧,药品还是奇高无比,医疗费用还是天价,医患关系还是剑拔弩张,权贵阶层还是享受着浪费着大量的医疗资源……
其实,影片真正想要表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因为已经解决了的所有片子才能过审的社会问题。如果是那样,这部片子的现实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科学与进步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手段。有时候,良心的觉醒才是。
不仅如此,这部电影最大的意义是对人性的探讨。它通过呈现一个真实的伦理困境,让人在法律和道义的抉择中,意识到良心的价值以及生命的可贵。
生命律是更高的律
很多人认为法律和人情,和生命有着强烈的对立,就像影片中警察局长冷冷的一句“法律大于人情的事还少吗?”
其实法律和生命的关系远不是想象的那么势如水火,恰恰相反,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必然是尊重生命,兼顾正义和人情的。
其实,现代法理的规范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法律正义理论。在他的巨著《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论述了正义和法律的关系。一方面,他认为合法的就是公正的,违法就是不公正,“法律是以合乎德性以及其他类似的方式表现了全体的共同利益,或者只是统治者的利益”,“法律要求人们合乎德性而生活,并禁止各种丑恶之事。为教育人们去过共同生活所制定的法规就构成了德性的整体”。在这一点上,他认为法律与正义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他觉得正义高于法律,因为正义是本性善的东西,善的行为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点有点像康德对于善的理解,而法律毕竟是外在的东西,与正义并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法律只是通往善德正义的一种工具。法律是行为的准则,如果颁布的准则正确,法律就正确,否则就是坏的法律。而且,法律具有普遍性,只说些普遍的道理;法律只针对大多数,不能够适应于一切事物。 这就需要弹性,也就是法律的例外,对法律的这种纠正称为公平,公平对法律的纠正才称为正义。
柏拉图也说过,对于一个濒死的穷人,假如他盗窃了富人的一把米, 是不是道德上的恶?他认为不是的,因为财富从本质上讲属于所有人,是要保障社会中每个人的基本的生存权利。贫穷,是社会的耻辱,也是社会的责任。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哪怕穷人以这种违法的方式获得食物来存活,也是合理的。因为国家的财富本就应该保障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的。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为了规范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如果把法律当成了僵化的工具、不变的教条,没有注意到它的缺陷和例外,这违反了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在法律面前,生命律是更高的律。
所以在现实中,可喜的是,程勇的原型陆勇并没有被判刑。1002名深深感激陆勇的癌症患者曾在联名信上签字为他声援,这唤醒了检方对法制精神内核的思考,最终决定对陆勇不予起诉。检察官在不起诉裁定中解释道“如果认定陆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在法律和正义的冲突面前,在利益和良心的角逐当中,在个人得失和他人生命前面,程勇开始时选择了前者,后来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甚至愿意损失自己的收入,安全和孩子的陪伴,甚至愿意承受牢狱之灾。到底是什么导致了他这么大的转变?又是什么使他由一个只为自己生存挣扎的商贩,一下变成兼济天下的药侠?
仔细看,这是一个与《辛德勒名单》,《辩护人》和《出租车司机》极其相似的故事。他们讲述的都是为生活所困一心求财脱困的小人物,在偶然间闯入历史的节点或社会的问题,触摸到一个群体所经历的真实痛苦后,良心觉醒,认识到自己在减弱这种痛苦中扮演着重要的一环,进而走出自我,奉献自我的故事。人们之所以能被他们所感染,因为在他们的故事中我们也经历了良心的苏醒。
有过痛苦才知众生真正的痛苦,反之亦然。每个人都是人类群体的一部分,一痛俱痛。英国诗人约翰多恩写道: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
在大海里独踞;
每个人都像一块小小的泥土,
连接成整个陆地。
如果有一块泥土被海水冲刷,
欧洲就会失去一角,
这如同一座山岬,
也如同一座庄园,
无论是你的还是你朋友的。
无论谁死了,
都是我的一部分在死去,
因为我包含在人类这个概念里。
因此,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丧钟为你而鸣。
犹太人送给辛德勒的戒指上写着这样的箴言:拯救一个人,就是拯救全世界。辛德勒看到这句话失声痛哭:我可以救更多的人,我浪费了太多。一个人良心真正的唤醒,是因为触摸到人类整体的痛苦,知道作为其中一环的自己也承受着这样的痛苦,怜悯和正义才就此苏醒,敢于为生命抗争一切的不公。
当然要真正改善社会问题,这种良心的觉醒不能只靠个人,各个群体和乃至整个社会都应该常常保持良心的觉醒。
渴望一个公平且美善的世界
但是,尽管我们渴望着,抗争着,追求着一个公平且完美的世界,不断涌现的社会问题一次又一次将我们打入失望的谷底。这个世界良心的唤醒毕竟还是如流星一样稀少而短暂。但是每个人仍然渴望着这种公平和美善,这种渴望是如此的强烈,就像一开始就被放入心中一样。
影片的英文名是(Dying to live)向死而生,就跟《圣经·约翰福音》所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也许,一个人灵魂的觉醒需要经历生命的重生。
可幸的是,圣经给我们呈现了生命的重生之途。耶稣基督,作为神的独生爱子,亲自为这个世界的不公而死去,亲自承担了我们每个人的罪,使我们可以藉着相信,而承受这份恩典,成为“向死而生”的新造的人,在未来进入一个充满了公平和美善的国度。
耶稣基督的死和复活,使我们的灵魂真正苏醒过来。因着这份相信,我们积极努力地关怀生命,抵抗不公;也因着这份相信,我们也不会因为在这个时代无法实现公平公义而灰心失望,因为我们有长存的信、望、爱,因为这一切,都在创造我们并一直爱我们的神手中。
感谢著者汇寄,“今日佳音”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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