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自己愿意改变,婚姻就有无限的希望
「我的婚姻走不下去了,他一点都不愿改,还要跟我离婚。」她在我面前轻啜。
「要不要把你先生找来?」我问。
「不知道他愿不愿意?我试试看。」
没想到过两天她先生竟然来了,坐在我面前。
「你太太说你要离婚。」我问。
「没办法,她一点都不愿改。」
我讶异他们要离婚的理由竟然一样,都是看到对方的问题,而对方却不愿改。
「如果你们两人的问题可以共同努力解决,你还要不要离婚?」
他斩钉截铁地说:「不要。」
他们最后还是离了,原因是对方不愿努力。
有名的基督徒心理学家 Dr. David H. Olson 和他女儿 Amy K. Olson 曾针对 21,501 对夫妻做研究调查,整理发现有 81% 的受访夫妇认为,他们婚姻走不下去的原因之一是「我们夫妻有争执,但问题都出在对方」。好像只要对方改变,问题即可迎刃而解。
果真如此吗?当我们把责任归给别人,也把解决的钥匙给了对方。困在痛苦的婚姻中,我们用尽各种方法,迫使对方改变,结果却一筹莫展。看着这对痛苦到最后不得不分手的夫妻,我不禁要问:「究竟是改变自己较容易?还是改变别人容易?」
我们可能都有同感,叫别人改变实在容易多了,我只要动动口就好了,继续留在自己的安乐窝中,过我想过的日子。若对方不改,则问题在他,是他让我们的关系如此痛苦。对方若继续不改, 我便继续在婚姻关系中受苦。
如果要我改变的话,那不是要承认婚姻中的问题是在我了吗?这让我好像在配偶面前矮了一截,要如此低头下气,实在不容易。另外,『改变』的前题,是要我放下原来舒适的生活方式,勉强自己做不愿做的事,或不要做想做的事,去迁就对方,那才累呢?难怪有人宁愿在婚姻中继续受苦,也不愿意委曲求全。
那么,在婚姻中受苦比较轻松吗?不然。在婚姻中的苦,处处充满了想要却得不到的挫折感和失败感。我何等渴望他(她)爱我,愿意为我放下一切,迁就我,让我欢喜。当他不愿为我改变时,让我觉得他并不爱我。我的失望、挫折牵动我的抱怨与情绪,令我抓狂。眼看我们的关系愈走愈糟,我的心陷入恐惧与痛苦。漫漫长夜,我看不到夜尽的黎明,看不到我俩的明天。在极端痛苦与绝望中,我们只有踏上分手之途。
如此撕裂之痛与无奈的结局,又岂是我当初所想象的到呢?
难道在婚姻冲突中我只有这两种选择吗?我可否不用改变,也不用在婚姻关系中受苦呢?当我不改变却要两人和平共处,唯一的条件就是对方改变。当对方的改变成为要求时,永无宁日的战争成了祭品,伤痕与苦难成了无可逃避的结果。
既然如此,我可重新选择吗?两者皆苦,我愿受哪一种苦呢?在苦难中,我若无法找到意义与希望,有什么力量让我走过这苦难的折磨呢?改变自己与改变别人之间,我要如何选择呢?我愿付那一种代价呢?
耶稣说:『为甚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7:3)
『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剌。』(太7:5)在冲突的苦难中,耶稣指出了一个解决的方向,『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原来『自己的梁木』是问题的根源,先『去掉』(改变)我的想法与坚持,『才能』看得清楚,『去掉』(改变)你弟兄眼中的刺。
在改变自己的过程中,我们虽受弯腰之苦,但谦卑的品格跃然而出;虽受勉强自己之苦,离开舒适的安乐窝,但去旧迎新生的喜乐如泉涌流;如此的改变带出新的能力,新的盼望。人虽不能改变别人的生命,却可以影响生命。
在众多夫妻冲突之中,当我看到一颗愿意改变自己的心,我就看到了希望。
刘哲沛律师,在加州执业二十余年,拥有法律博士(J.D.)及法学研究所L.L.M.学位,专攻「冲突处理与调停」。目前为洛杉矶高等法院调停律师、美国冲突处理协会(ACR)、南加州调停协会(SCMA)、美国及加州律师协会会员。夫人王兰馨女士为冲突管理硕士,与刘律师多年在社区推动「使人和睦事工」,致力于华人婚姻家庭的和谐工作,带领营会,开设「爱与冲突」、「冲突辅导」及「婚姻调停」等课程。
(来源:真理报;原标题:【夫妻同心】我的「梁木」你的「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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