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马丁和罗丝花了半个多小时,将他们在十年婚姻生活中,互相数落对方的一些言语和行为,倾吐出来。他们的辅导说:“马丁,我知道你的决定,你已准备搬走;而罗丝,我亦明白你的决定,你已准备离婚。不过,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们两位:在你们的关系中,你们看见神了吗?”
“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这似乎是在主日才会听见的漂亮话,但事实上,它必须成为我们行事为人的准则。荣耀神是指我们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发生冲突时,都信靠祂、顺服祂和效法祂。
在哥林多教会中,犹太人和外邦人激烈地争论着是否能吃拜过偶像的食物。保罗以真理教导他们,帮助他们解决这个问题:“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哥林多前书10:23-24)
关于荣耀神的原则,可以这样解释:“问题不在于是按我的意思,抑或按你的意思,而是神能否在我们的生命中按祂的意思而行?”这是与人和睦的唯一方法。
神啊,求祢赦免我只想按己意行事的自私。求祢改变我的思想,好叫我先求祢的旨意。奉耶稣名求,阿们。
罗马书11:33-12:2
33深哉, 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
34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
35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
36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1所以,弟兄们,我以 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 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2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 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诵读: 武爽
片头: 张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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