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在热恋期牵手、接吻、甚至最终同居,在这个时代已经屡见不鲜了,坚持守贞的人反而被视为异类。然而,恋爱中的接吻极有可能带来下一步的性诱惑。那么,站在圣经的立场,如何看待热恋和订婚时的接吻呢?
恋爱中的男女都希望通过各种方式拉近彼此间距离,随着爱情的进深,不可避免会涉及婚姻和性的问题。这无可厚非,因为爱情、婚姻、性都是神赐给人类宝贵的礼物。蒙神祝福的爱情、婚姻应以圣洁高尚为原则,因此圣经强调:“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6:18)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情一样,都是“得罪自己的身子”的“淫行”,为神所厌恶。接吻虽然不能完全定义为婚前性行为,却能使恋爱双方陷入情欲的试探,特别是对热恋中的青年男女。
根据人体生理学理论,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接吻肯定会引发一连串的生理反应,先是下丘脑交感中枢受到强烈刺激,进而引起肾上腺素分泌过剩,使人处于极度兴奋甚至难以把持的状态。男女在接吻过程中,呼吸急促、面红耳赤、身体紧贴对方、全身轻飘飘充满快感。性欲强烈的女性在接吻时胸部会坚挺发硬,而大多数男性则会感觉下体有莫名的快感,甚至产生性幻想分泌出透明的前列腺液……上述几点表现足以证明接吻是挑起情欲的导火索,在西方某些国家,接吻几乎成了公开的性暗示。
在圣经中(吕振中版),保罗特意叮嘱提摩太:“所以青春性的私欲、你总要逃避;”(提后2:22)对青春期男女诱惑最大的莫过于“异性相吸”,这无疑是一种难以抗拒的试探。基督徒对此的态度应该是逃避,而不是迎合。
如果你真心爱一个人肯定不会只追求自己的满足,更多是在大事小情上为对方着想。当然,生理刺激和反应也是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你可能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成熟到足以抵挡任何诱惑,单纯的接吻或其他亲密的肢体接触绝不会使你落入情欲的试探,那么他(她)有这样的把握吗?如果他(她)因此受到试探、做出得罪神的事情,你是爱他还是害(她)?
要知道,大多数婚前性行为都是在温存中逐步走向越轨!由接吻到爱抚、由爱抚到拥抱、由拥抱到……“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请过于自信的弟兄姊妹牢记神的教训,恋爱时切勿忽略隐藏在爱情下的情欲!
在基督里得自由的基督徒诚然不再受“男女授受不亲”之类封建规条束缚,但也“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5:13)若与异性牵手都会使你落入情欲的试探,还是不要牵手的好。
至于基督徒在订婚时的接吻,是双方爱情成熟的见证,应该满含期待与对方进入婚姻的真挚情感,不应该包含过多情欲的成分。而且是在众人与上帝的见证下举行的,所以没有情欲的成分。再者,订婚不等于结婚,神对婚姻的要求是“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来13:4)。所以,订婚后双方更应该保持纯洁的关系,直到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才可将自己完美无瑕的献给对方,“二人成为一体。”(创2:24)成就神所赐福的美满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