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社会,节奏加快,压力丛生,很多人生活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却感受到幸福感的丧失。那些用尽一切努力追求幸福的人,其实也未必幸福的。
但是对于一个寻找到生命意义的人来说,真正的幸福其实就蕴藏在每日的生活中。因为他知道,生命的意义并不是追求幸福,而是在于奉献和给予。这,也正是圣经中教导我们的——施比受更为有福。
1942年9月,著名犹太精神病学和神经学专家维克多·弗兰克连同他的妻子和父母一起,被纳粹逮捕并押送至集中营。3年后,当他从集中营中被解救出来时,他有孕在身的妻子和其他大部分家人都早已不在人世,但他作为119104号囚犯活了下来。
1946年,他用了9天时间写下了他在集中营中的经历并出版。在这本名为《生命的意义》的畅销书中,他总结了生与死之间的差异:那就是生命的意义。这是他对早年生活的一种顿悟。在他上高中时,一名教授科学的老师站在讲台上告诉他们:“生命的进程就像是燃烧,这不过是一个不断氧化的过程而已。”弗兰克立刻从椅子上弹起来反驳,“先生,倘若生命果真如此,那生命的意义何在?”
在他被关押期间,他发现即使生活在这最骇人的环境之下,一旦找到了生命的意义,一个人的生存适应力就会大大提高。他在《生命的意义》一书中写道:“在这里,从一个人最宝贵的生命到一件最微不足道的物品,一切都可被轻易夺走。在这里,我们只被保留了人性中最后一点自由,那就是在任何已经给定的环境下,决定自己的生活态度,决定自己的生存方式。”
弗兰克在集中营中担任医生。在书中,他提到了集中营中两名想要自杀的囚犯。就像集中营中的其他人一样,这两人早已感到心灰意冷,生无所恋。弗兰克写道:“在这两个案例中,我需要让他们意识到,他们仍被某些人所期望,他们仍有一个值得等待的未来。他们中有一人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他的孩子已经在国外生活。而另一人是一名科学家,他还有一套丛书需要完成。”
弗兰克接着写道:
“每一个个体正是通过自身的独特性和唯一性来对彼此进行区分。正是这两个特性,将每个人生存的意义同创造性的工作和人性之爱联系起来。当一个人意识到他是无可取代之时,他就会意识到自己身处于世所背负的责任,他就会将这份责任发扬光大。当一个人意识到了他需要承受来自他人温情,当一个人意识到了他需要完成未竟的事业,他就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生命。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生存的意义,所以他能坦然面对前方的任何挑战。”
1991年,美国国会图书馆和每月一读俱乐部将《生命的意义》列为美国最有影响力的十本书之一。这本书在世界范围内已发行数百万本。书的精华部分:对生命意义的探索、对苦难价值的体会、对超越自我之责任的承担,这些似乎都与我们现在的文化格格不入。与其思考生命的意义,我们现在更乐于追求个体的幸福。
研究证明:具有追求和充满意义的生活方式会全面地提升一个人的幸福水平和生活满意程度,并促进身心健康,提高恢复力,提升自尊,减少忧郁。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那些一味追求幸福的人,反而感到不幸福。近日一份研究显示,正如弗兰克所说的那样,对幸福的过度追求,反而阻挠了幸福的降临。
这就是学者们反对一味追求幸福的原因。在《积极心理学》中,有一份新近的研究报告,心理学家对近400名年龄在18岁至78岁之间的美国人进行调查,询问他们对自己生活是否具有意义(或幸福)的看法。在长达一个月的调查中,研究者们根据调查对象对自身幸福感的评价和对生命意义的看法,并结合了调查对象的压力水平、消费习惯、是否抚有孩子等其他许多变量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充满意义的生活和幸福的生活虽然有一些共同点,但还是各有不同。心理学家最后总结道:在幸福的生活中,“得到”更多;而在充满意义的生活中,“给予”更多。
研究者写道:“那些不追求生命的意义,而只追求幸福的生活,通常意味着相对浅薄、利己甚至自私的生活。在这种生活中,一个人的各种欲望和需求总是能被轻易满足,人们总是逃避困难和负担。”
幸福的生活和有意义的生活有什么区别呢?研究者们发现,幸福的生活通常意味着感觉良好。具体地说,那些感到幸福的人觉得生活是安逸的,他们身体健康,能够买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当你囊中羞涩,你会感到生活缺少意义,幸福感下降。金钱对他们的幸福感有着重大的影响。而幸福的生活又可被定义为少有压力和烦恼的生活。
在社会看来,那些一味追求幸福的人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自私。正如前文所言,他们只想着“得到”,却不知“给予”。心理学家给出了进一步的解释:幸福就是满足欲望。如果你产生了一种欲望或需求,比如你感到了饥饿,你吃了食物,填补了饥饿感,于是你感到幸福。人们感到幸福,换句话说,就是欲望得到了满足。研究者还指出:人并不是唯一会感到幸福的物种。动物也有欲望和需求,当它们的欲望得到了满足,它们也会感到幸福。
所以,追求幸福并不能将人从动物中区分出来,这只是生物的本能而已。人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其对意义的追求。
那些生活更有意义的人经常会主动去追寻生命的意义,即使他们明知这是以自身的幸福作为代价。因为他们将自身投入了一项高于自我的事业。他们有着更多的烦恼、更高的压力指数、还比那些感到幸福的人有着更多的焦虑。例如抚养孩子,这是一种有意义的生活体验,但也意味着自我牺牲。包括研究者在内的很多父母,他们的幸福指数都不高。事实上,哈佛心理学家吉尔伯特的研究显示,与健身、吃饭和看电视相比,父母在与孩子互动时会变得更不高兴。
包麦斯特在一次访谈中告诉我:“在一定程度上,作为人类,我们要关心他人,并对他人有所贡献。这会给我们的生命带来意义,却不一定会使我们感到幸福。”
生命的意义不仅超越自我,更会超越时空——根据研究者的说法,这也许是这项研究中最重要的发现。幸福只是一种存在于此时此刻的情感,最终它会像其他的情感一般消散殆尽。这些积极的影响和情感上的愉悦都是转瞬即逝的。人们关于幸福的报告都与时间相关,但关于生命意义的报告却并非都是如此。
同时,在另一方面,生命的意义是具有持久性的。它连接着过去、现在和将来。研究者们写道:“思想会超越当前,连接过去和未来,它与一段充满意义却并不幸福的生活相联系。而幸福却在关于过去与未来的思考中难觅踪迹。”换句话说,注重当下的人会活的更幸福。与之对应的是,尽管那些更多地考虑过去和未来的人会感受更多的痛苦,作出更多的奋斗,享有更低的幸福感,可他们却活得更有意义。
研究发现,尽管遭受不幸会使你的幸福感降低,但这却会使你感到生活的意义。2011年的一项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那些有着明确奋斗目标,追求生命意义的人,会把满足生活的标准定得更高,即使在当下他们比那些没有奋斗目标的人感到不幸得多。弗兰克在他的书中写到:“如果生命有着它的意义,那么所经历的痛苦也一定是有意义的。”
让我们继续回顾弗兰克的生活,尤其是他被送至集中营前的一段具有决定性的经历。这一事件强调了追求意义的生活和追求幸福的生活是有多么地不同。
在他和他的家人被带到集中营前,弗兰克已经在维也纳和世界精神病研究领域声名远扬。比如,在16岁时,他就开始与弗洛伊德通信,凭着过人的天资,他给弗洛伊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弗洛伊德把他的信投给了《国际精神病学期刊》,并在给他的回信中写道:“希望你不会反对。”
当他在医学院就读时,弗兰克变得更加出类拔萃。他不仅建立了青少年自杀预防中心——这是他在集中营中工作的前身。他还发展出了一套被称为存在心理分析治疗的方法,为精神病学临床医学作出了独特的贡献。这套治疗方法通过帮助人们找到自己生命的独特意义,以战胜抑郁,实现幸福。1941年,他的理论已经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他也成了维也纳罗斯柴尔德医院神经疾病学的主任医生。在那里,他冒着生命和事业上的危险为精神病患者伪造诊断报告,以帮助他们逃避纳粹对精神病患者实施的安乐死屠杀。
就在同一年,弗兰克做了一个决定,一个改变了他一生的决定。他的事业正在冉冉升起,而纳粹正对他虎视眈眈,他在1941年成功申请到了前往美国的签证。当时,纳粹已经开始对犹太人进行包围并把他们送至集中营,最开始时他们的目标还是犹太老人。弗兰克知道纳粹把他的父母带走只是时间问题而已。他也知道,一旦他的父母被带走,他就有责任陪着他们一起进入集中营,并帮助他们治疗在集中营期间产生的心理创伤。可在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拿着签证的新婚男人,他又想逃往安全的美国,并在事业上有所建树。
作家安娜所著的弗兰克传记对当时的情况是这么描述的:弗兰克感到心烦意乱,不知如何是好,于是他前往维也纳圣史蒂芬大教堂清理思路。伴随着管风琴的音乐,他不断问着自己,“难道就这样抛下我的父母吗?难道让我对他们说一声再见,然后把他们丢给命运的安排吗?”他的责任何在?他在寻求“上帝的启示”。
当他回家时,他找到了上帝的启示。他一进门就发现桌上躺着一块大理石。父亲告诉他,这块石头来自于附近一所被纳粹拆毁的犹太教堂的废墟。大理石上记着十诫中的一条片段——当孝敬父母。于是,弗兰克做出了决定,无论美国有多么安全,对他的事业多么有益,他都要留在维也纳。他把个人的追求放在了一边,服务家庭,在进了集中营后,服务那些被关押的囚犯们。
弗兰克从他早年的经历和被关集中营时经受的非人折磨中学到了很多智慧:“人类生存在世,总是会向某个方向前进,这个方向也许指向了某个人,也许指向了某件物,但一个人的行动更多地是为了别人,而不是为了自己。也许是为了追寻某种意义,也许是为了遇见某个人。一个人愈忘我——为了所爱之人、所爱之物燃烧自己——那个人才愈加是一个真正的人。”
包麦斯特和他的同事们都同意这个观点,人生而为人,其独特的一生就是为了追寻生命的意义。把私利放在一边,为了超越自我的某人某物而服务。多“给予”,少“索取”。我们不仅仅是在表现最基本的人性,我们也应该承认:追求幸福,并不是生命的全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