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恋爱婚姻一直都是吸引眼球的话题。结婚了,名花有主,叫好声一片,明星和观众皆大欢喜,因为都过了一把浪漫爱情的瘾。一旦结婚,观众们心底里还是希望明星们能够相爱相守,白头到老,让他们的婚姻再一次成为大众心目中的偶像。但是,人们忘了,明星也是人,昔日荧屏的光彩夺目总是演给人看的,在现实的家庭生活中,明星们跟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没有人可以一直在演戏的。结果,明星的离婚率很高。或许有一个原因是:明星们成了大众浪漫爱情的代言人,浪漫爱情成了明星们自己的偶像。但是,婚姻无法靠浪漫的爱情维系。相爱与否并不是婚姻持续的理由。
“ 相爱 ” 是婚姻持续的唯一理由,这种观点其实没有给婚姻作为契约或承诺留下任何余地。倘若爱是一切,承诺便不能增添什么,承诺若不能增添什么,便不应该去承诺。奇怪的是,当相爱的人真的继续相爱时,他们自己比那些谈论爱的人更清楚这点。正如切斯特顿( 1874—1936,英国著名作家、护教学家,编者注)指出的,相爱的人有一种自然而然的倾向,要用承诺来约束自己。全世界的爱情歌曲都充满着永远坚贞的誓言。
基督教的律法不是要在爱这种情感之上强加某种异于这种情感自身本质的东西,它要求相爱的人严肃地看待这种情感本身推动他们去做的事。
当然,我在爱对方时因爱而许下的 “ 只要活着就对他忠贞 ” 的诺言,在我即使不再爱他时也对我仍然具有同样的约束力,要求我对他忠贞。承诺一定与人能够做到的事、与行动有关,没有人能够承诺继续保持某种感觉。倘若如此,他还可以承诺永远不头痛、永远感觉饥饿。你也许要问:两个人既然已经不再相爱 ,捆绑在一起还有何意义?对此我们有几点正当的社会理由:为孩子提供家庭;保护妇女(她可能为了结婚,牺牲、损失了自己的事业),使男人不能够在对她感到厌倦时随时抛弃她。还有一点理由我深信不疑,只是解释起来有点困难。
这一点之所以难以解释是因为,有很多人我们无法让他们认识到 B 比 C 好时,A 可能比 B 更好。他们考虑问题往往只从好与坏的角度,不从好 — 更好 — 最好或坏 — 更坏 —最坏的角度。他们问你是否认为爱国是件好事,如果你回答说 “ 爱国当然远比个人自私自利要好,但是它不及仁爱。爱国若与仁爱相冲突,应当让位于仁爱 ”,他们就会认为你在回避这个问题。他们问你怎样看待决斗,如果你回答说 “ 宽恕一个人远胜过与之决斗,但是,和一辈子与之为敌、暗地说他的坏话以泄私愤相比,决斗又要好得多 ”,他们就会抱怨你不愿意直接告诉他们答案。我希望我以下讲到的内容不要引起任何人的误解。
我们所谓的 “ 相爱 ” 是一种令人愉悦的状态,从几个方面来看还对我们有益。它帮助我们变得慷慨、勇敢,开阔我们的眼界,让我们不仅看到所爱之人的美,还看到一切的美。它(尤其是一开始)让我们纯动物性的欲望退居次要地位,从这种意义上说,爱是色欲的伟大的征服者。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否认,相爱远胜于通常的耽于声色或冷酷的自我中心。但是如前所说,“ 人所能做的最危险的事就是从自己的本性中任意选择一种冲动,将它作为自己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去服从的东西 ”。
相爱是好事,但不是最好的事,有很多事不及它,但也有很多事高于它,你不能把它当作整个人生的基础。相爱是一种崇高的感情,但是它终归是感情,没有一种感情我们可以期望它永远保持在炽烈的状态,我们甚至无法期望它保持下去。知识可以永存,原则可以继续,习惯可以保持,但是感情转瞬即逝。
实际上,无论人们说什么,所谓 “ 相爱 ” 的那种状态往往不会持续。如果我们把 “ 他们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 这个古老的童话故事的结尾理解为“ 在随后的五十年里他们的感觉和结婚前一日完全一样 ”,那么,这个结尾讲述的可能是一件从未真实,也永远不会真实,倘若真实便令人非常讨厌的事。
哪怕只在那种激情中生活五年,也没有谁能够忍受。你的工作、食欲、睡眠、友谊会变成怎样?
“ 不再相爱 ” 未必意味着不爱。第二种意义上的爱,即有别于 “ 相爱 ” 的爱,不只是一种情感,它还是一种深层的合一。它靠意志来维持,靠习惯来有意识地增强,(在基督徒的婚姻中)还靠双方从上帝那里祈求获得的恩典来巩固。即使在彼此不喜欢对方时,他们也能够保持对对方的这种爱,就像你即使不喜欢自己仍然爱自己一样。即使在双方(如果他们允许自己的话)都很容易爱上别人时,他们也仍然能够保持这种爱。“ 相爱 ” 首先促使他们承诺忠贞,而这种默默的爱则促使他们信守诺言。婚姻的发动机靠这种爱来运转,而相爱则是启动这台发动机的火花。
当然,如果你不赞同我的观点,你会说:“他没有结婚,对爱一无所知。” 你很可能是对的。但是在说这句话之前,你一定要确信,你对我的判断确实源于你自己的亲身体验和对朋友的生活的观察,而不是来自小说和电影中的观念。这一点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容易做到。我们的经验彻底地受到书籍、电影、戏剧的浸染 ,要想把自己确实从生活中学到的东西里分离出来,需要耐心和技巧。
人们从书本上得到这样一种印象,那就是,如果找到了合适的人结婚,他们就可以期望永远 “ 相爱 ” 下去。结果,当他们发现自己不再“ 相爱 ” 时,他们就认为这证明自己找错了对象,因而有权利更换伴侣。他们没有意识到,更换伴侣之后,新的爱情就像往日的爱情一样会立刻失去魅力。
生活的这一领域与一切其他领域一样,开始时会有一些激动,但是这些激动不会持久。小男孩第一次想到飞行时很激动,等到加入英国皇家空军、真正学习飞行时就不再有这份激动;你第一次看到某个可爱的地方时很激动,当你真正住到那里时,那份激动就会消逝。这是不是说不学飞行、不住在美丽的地方更可取呢?绝对不是。
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只要你坚持下去,逝去的那份最初的激动都会通过一种更内在、更持久的兴趣得到补偿。更重要的是(我很难用言语告诉你,我认为这是何等地重要),正是那些乐意接受逝去的激动、安于这种冷静的兴趣的人,才最有可能在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发现新的令人激动的事物。那位学会飞行、成为一名出色飞行员的人突然发现了音乐,那个定居在美丽风景区的人发现了园艺。
耶稣说一样东西不先经历死亡就不会获得真正的生命,我认为这正是他想表达的部分意思。竭力想保持那份激动毫无用处,最糟糕的事莫过于此。让那份激动逝去,让它死亡,经过那段死亡期进入随后的内在兴趣和幸福之中,你会发现自己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新的激动的世界里。如果你决意要让激动成为家常便饭,极力以人为的方式保持它,它会变得越来越平淡,越来越稀少,在余生中你会成为一个百无聊赖、大失所望的老人。
正因为很少有人明白这点,所以你才会看到,很多中年男女在新的前景在他们眼前展现,新的门户在他们周围敞开时,喋喋不休地抱怨自己逝去的青春。与永无止尽地(绝望地)寻求幼年初次戏水时的感觉相比,学习游泳要有趣得多。
我们从小说和戏剧中得到的另一个印象是:“ 坠入爱河 ” 完全是一件无法抗拒的事,如同麻疹,恰好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因为相信这点,一些已婚之人在发现自己被新相识吸引时,就自甘坠入情网。但是我倾向于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至少在一个人成年之后,这些无法抗拒的激情要比书本中描述的罕见得多。
当我们遇到一个聪明、美丽、可爱的人时,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应该欣赏喜爱他身上这些美好的品质,但是,这种爱是否应该转变成我们所谓的 “ 相爱 ”,难道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取决于我们自己吗?毫无疑问,如果头脑中充满了小说、戏剧、感伤的歌曲,身体内充满了酒精,我们会把感受到的任何一种爱都转变成恋爱,就像路上有一条车辙,所有的雨水都会流进去,戴着蓝色眼镜,见到的一切都会变成蓝色一样。但是,那是我们自己的过错。
(原标题:C.S.路易斯论婚姻和爱情选文两篇基督徒的婚姻;选自《返朴归真》第六章,C.S 路易斯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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