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约翰一书 3:9-10
公开承认自已是基督徒,从来都不容易。初期教会及一些反基督教的地区会有生命危险,家人朋友未信主会遇上嘲笑讥讽,对基督教友善的社群也带着特高期望可量度你的行为是否如你所信的一致。
但无论别人怎看,最重要的还是我们知道自己今日的言行,为的是甚么。受苦有因,但这些原因是否真的有价值,那就是你的信念。
今日一些基督徒被评为“讲一套,做一套”,就是拿了对基督教口中所宣讲的道德标准来量度基督徒的行为是否相称。信主后是否就能行为完美,无可指责?这正是基督徒在世生活的一大难题,你和我所见的成功例子不多,但又不断受着最高标准的教育,要我们以这最高的标准,即道德完美人的样式去生活。
最大的问题不是做不到,而是对别人便拿这套标准来评价,对自己就说是有充份理由可被体谅的软弱。 双重标准其实也是不诚实的一种。双重标准是否也代表内在的我与生活的我二者不能共融?思想的世界可以很完美,也因此以完美的标准来量度别人,但生活中的现实世界,就是自己身处的世界却难以把完美人格实现。于是,关上房门便自责,面对别人便合理化自己的不足。慢慢,内在的世界便与生活的世界割离,二者脱钩,再进一步,便是信仰与生活行为脱钩。
老约翰的教会,也面对类似问题,因此,他强调:
凡从上帝生的,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里面,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上帝所生的。这就显明谁是上帝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了。凡不行义的,不是出于上帝,不爱他弟兄的,也是如此。(3:9-10)
当我们认信之后,我们便是新造的人,那就成了上帝的儿女,神的道在我们里面,我们要过着新的生活。若我们真正是属神的儿女,新生活也就以新的道德观成为我们生活行为的守则。
约翰所提的生活守则,不是说出来,或是心里相信,而是行动。行公义与爱邻舍便是属神之人的明证。因此,我们认信并不止流于内里相信的层面,而包括行为。
我们得认清,生命的真相是有一理想我们要进发,而这是对自己作为认信群体一份子的要求。而在这共同的标准下,我们要以行动实践所信, 一步一步迈向这理想。发表道德理想的言论是需要的,但却要以行动来自“诠释”这道德理想。行动,才是属神之人的标记。
来源:奥默经纶,原标题《属神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