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虎的邻居们》(Daniel Tiger’s Neighborhood)是一部很受学龄前儿童喜欢的动画片,教导孩子如何应对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商难题,例如嫉妒、生气、害怕等。动画片里的小老虎丹尼尔,每一集开篇都是同样的动作:进门,脱掉鞋,坐下来与电视前的邻居友善地打招呼。
激进的友善
这部动画片的主题曲“你来做我的邻居吧!(Won’t you be my neighbor?)”是美国人非常熟悉的,因为早在六七十年代,一位名叫费雷德-罗杰斯(Fred Rogers)的电视人曾编导过一部《罗杰斯先生的邻居们》(Mr. Roger’s Neighborhood)的儿童节目,红透半边天。而今天《丹尼尔虎》的故事,也是延续这部电视作品的灵感,连主题曲也是一样的内容和旋律。
很多人并不知道的是,罗杰斯实际上是一位牧师。他把生命伦理、友善爱邻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基督教信仰的伦理教导,都编成孩子们喜欢的主题节目。虽然是给孩子看的节目,但罗杰斯始终认为,深刻和简洁的呈现,比肤浅又复杂的内容更有益。
他在编导并主演这部儿童电视剧的33年、895集节目中(1968-2001),也将很多公共主题,巧妙地编排进电视内容中。例如,在民权运动风起云涌的时期,当黑人孩子们不被公共游泳池接受的时候,罗杰斯在一季节目中,特意安排一位黑人小孩与他一起,把双脚放在水池里玩耍。《纽约时报》一篇文章说,“罗杰斯那种激进的友善(radical kindness),在一个公共友善稀缺的时代,是非常有力量的。”可能因此,罗杰斯曾获美国总统奖,被40多个大学授予荣誉学位,而且被评为“所有时代最伟大的五十位电视明星”之一。
《纽约时报》记录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有一次,罗杰斯遇到一个14岁的瘫痪男孩,这个孩子不能走也不能用语言表达自己。罗杰斯对男孩提出一个请求,就是请这个孩子为他祷告。“这个男孩惊呆了,因为他自己很多次都是别人代祷的对象,但从来没有一个人请求他为别人祷告。”
事后,罗杰斯身旁的朋友赞许他这一做法可以帮助那个男孩建立更多自信,但罗杰斯却说,“噢!不是这个原因。我请他为我祷告,是因为,我觉得,任何一个经历像他一样患难的人,一定和上帝更近一些。我的确希望他为我代祷。”
这个故事让《纽约时报》记者感叹道:“一个孩子居然会比一个成年人离上帝更近一些,就像一个病人会比一个健康的人,一个穷人比富人离上帝更近一些一样。”
孩子般的纯正
年幼的孩子,身上有什么是我们已经失去的?耶稣曾对门徒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太18:3)我们知道,耶稣强调的是对上帝的一种单纯的信靠和谦卑。人从幼年到成年,经历的是身体、智力、感性的成熟,但随着阅历的增加,起初的单纯也会因成熟、挑战和挫折而慢慢蜕变。仅仅是对事物和世界之复杂性的认识,也会让孩子在成长中孵化出不同于之前的复杂动机。例如,发展心理学家甚至认为,幼年儿童到了四五岁开始出现撒谎的行为,不仅是一般性的发育,甚至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智力进步的里程碑。
每个人都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有了世故、精明和自我保护的硬壳。有孩子的父母常常会在孩子的单纯面前,才发现自己与单纯的距离。上帝赐给我们儿女,有时是在训练我们去重新认识自己的罪,正如基督教伦理学家Stanley Hauerwas曾说过,“福音的叙事要求我们认识自己不仅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那一位的朋友,也是钉死他的人。我们必须训练自己的眼光,看到自己的罪,因为它不是自己显明的。的确,我们的罪是如此根本性的,以至于我们必须被训练,才能认出它来。只要我们被它塑造,就无法认出它那激进的本质。…因为我们常常自欺,而不认识现实的本质。”
人的属灵品质与这一成长过程有一定相似性 。纯正(integrity)可能是一个人的最初品质,但也会在境遇改变之后失去。大卫离上帝最近的时候,是他还在单独牧羊、因年幼被父亲忽略、与猛兽搏斗时,也是他像一条丧家之犬,被发疯的扫罗王追杀的十几年间。大卫的灵性在隐秘处、在极困苦中,得到了最大的熬炼。他年幼时的正直单纯,和少年的窘迫,都让他不得不低头,不只是世上卑贱、不值一提的人物,甚至到了连保命都难的地步。但是当大卫作王、被国民敬仰、大权在握时,他的自我膨胀,觉得自己不可一世,终于有一天“在王宫的平顶上游行”时,眼目犯罪,激发情欲,霸占义人乌利亚的妻子,此后甚至生出诡诈的杀人计谋。耶稣教导的是,灵命成熟的基督徒,应该越来越有孩子般的单纯和纯正,越来越脱去成年人的世故和诡诈。这样的人,要在世上敬虔生活,的确会遭遇患难逼迫,因为他们是这世上不配有的一种人。
谦卑的来源
年幼的孩子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们很容易被满足,不会自以为很重要,好像托尔金《魔戒》中的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是一群毫不起眼的物种,生活在平淡无奇的“夏尔”乡间。夏尔是一个熟人社会,霍比特人们因能力有限,恩赐不大,喜好也大多关注于眼前的小事,平日在家乡吃吃喝喝,与邻居过过节日,就非常满足了。他们非常了解自己的弱点和平庸,不觉得自己是很重要的人。这种对自我重要性(self-importance)的舍弃,恰恰是谦卑的来源。
托尔金用霍比特族类代表人一种“谦卑”、“卑微”、甚至算得上“平庸”的品质。有趣的是,《魔戒》中其他各族类里,如精灵族、巫师、人类,越是恩赐大、能力大的,对权力和支配力(以魔戒为象征)的欲望就越大——他们都觉得自己是非常重要的大人物;在各自的领域里,他们都用大能力、大恩赐来“扮演上帝”,好像大部分时候也可以分分钟掌控全局。反讽的是,这些“更厉害的”种族反而很难抵挡魔戒的试探。反倒是,一个头脑简单的霍比特人所作的决定,往往比一个精明老练的刚铎贵族(Gondor)更加智慧,正是因为前者的谦卑。所以,最终大家都商议,应该由霍比特人作为“戴戒指的人”(ring-bearer)。故事的结局正应了圣经中“骄傲的人,使他降卑;卑微的人,使他高升”(伯40:11;撒上2:8;诗113:7)的规律。
圣经赞许谦卑,但我们都知道人性的毒根就是骄傲,“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12:3)。我们希望别人听我们的,接纳我们的建议;我们希望人尊重、看中我们;我们希望改变世上的不公义,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天将降大任”的“斯人”;我们希望“掌控”,要一切按我的意思发展下去;我们希望在影响力、重要性上,可以排得上前几名。门徒甚至在耶稣面前争论谁是最大的(太20:20-23)。他们所想要做的“为大”,显露出他们对权力的欲望,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状态(the basic human condition)。
警惕名声的危险
作为一个电视明星、又是牧师的罗杰斯,他心里很清楚这些成就和头衔背后的试探是怎样的。且不说世俗文化主导的是自我推崇、建功立业,教会事工常常希望有“强人领袖”来引导方向。我们很容易将牧者或领袖视为具有某些超人特点的人。我们和古代以色列人一样,乞求上帝赐下一个王,带领我们。我们期待强人领袖的出现,于是早就在他身上投入了极大的感情资本。当一种推崇“名牧”的“明星文化”进入到教会生活中,它会成为一种虚荣的酵。
《今日基督教》一篇题为“追求牧者名声的危险”文章说,“当牧师们开始建立他们的‘平台’,增加他们的影响力,提升他们的资历时,人们一般说,他们在扩展事工,管理上帝给他们的恩赐,而且总会提到他们越来越多的‘国度影响力’。尽管我不怀疑很多人的确是谦卑寻求一种来自上帝的呼召,但我也怀疑,很多动机是更加模糊的、掺杂利己主义的。”
当基督徒不以主耶稣那样的“仆人领袖”(servant leadership)原则看待牧者,而是用与世人一样的量化指标(有多少粉丝、影响力、果效)来推崇,不仅让教会成为一个消费市场,也为权力滥用预备了土壤。
这篇文章的作者提到陈恩藩(Francis Chan)牧师的例子:面对他的超大教会(mega-church),陈牧师越来越觉得不安,最终决定“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因为他希望“更多隐藏起来”(obscurity)服事。在今天这样一个浮躁的世界,愿意更多隐藏起来的服事,的确是很少见、逆潮流而上的做法。灵修作家卢云也曾选择这样一条少有人走的路。
罗杰斯于2001年停播他的电视节目,两年里,74岁的他过世。后来,人们才知道,他长期辅导带领过几位年轻的牧者,他们都从罗杰斯身上看到一种真实和谦卑。在他过世之后,这些被他辅导过的人,才讲出与他交往的细节。他没有明星的架子,不拒人于千里,不追求只在聚光灯下才服事人,反倒像一个甘心默默无闻的园丁,耐心地花大量时间,听他们倾诉,陪伴年轻人走过生命中的起起伏伏。
在上帝的国里,谦卑是衡量“伟大”的最终标准。正如莱尔(R.C.Ryle)曾说过,“一个人归信与否,最确定的标记,是在于他(她)的谦卑。”
作者简介
李晋,现为加尔文神学院博士研究生。马丽,现为加尔文大学亨利研究中心研究员。二人同为社科和神学类译者。
感谢著者汇寄,“今日佳音”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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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孩子,你离我比上帝更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