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伟
01 中国生育政策的历史沿革
1979年,中国开始推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这一政策被称为“基本国策”,在政治上实行“一票否决”,因此在往后的30年中,计划生育被严格地执行。
那个年代,各级“计生委”权力极大,1983年5月,当时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钱信忠,提出“一胎上环,二胎绝育”。1983年中国创下上环、绝育、人工流产手术数量的多项记录。其中,当年人工流产数量达到1437万人。直到2009年,中国当年人工流产数量仍然高达611万人。(以上数据取自《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计划生育年代的宣传口号,既有正面的“只生一个好!”也有带威胁性质的“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2012年6月,陕西镇坪县孕妇冯建梅因交不起4万元的二胎罚款,体内7个月大的胎儿被强制引产。冯建梅与死胎的合影被上传到网络,引起轩然大波。
因为严格执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也由于快速增长的育儿成本,中国社会在80年代起的30年中,形成了极强的少生文化乃至一胎文化,总和生育率快速下降。1990年代初,生育率下降到低于世代更替水平(需要至少2.1)。根据维基百科数字,2010年中国总和生育率仅为1.18,处于世界最低水平。
根据联合国人口署发布的《2015年世界人口展望》,预计中国人口到本世纪末最低将可能回落到6.13亿。中国在整体上尚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同时,已经开始面对困扰许多发达国家的“老龄化社会”问题。独生子女一代注定将来要背负极其沉重的养老包袱。而人口红利的迅速消失,也给本已在减速的中国经济状况,投下了更深的阴影。
因着形势的改变,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从“双独二胎”转变为“单独二胎”(2013年),再进一步开放为全面二胎(2015年),从此一胎化政策正式废除。计划生育口号,已从“妈妈只生我一个”变为“二胎政策放开来,中国梦想更精彩!”然而,已然形成的少生文化是很难因着政策的改变而一夜之间消失的。
全面开放二胎以来,虽然出生率略有提高,但是预期的“婴儿潮”并没有出现,甚至2017年出生人口比2016年还低了63万。有识之士们的担忧此起彼伏。甚至有人已将尽快废除计划生育上升为迫在眉睫的国家安全问题。谁能想,30年以前,这乃是尽人皆知的“基本国策”。真应了那句老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许多人预计,最快在今年底,全面放开生育的政策就可能出台。
有些省份已经等不及了,特别是出生率处于全国低水平的地区。辽宁省成为全国第一个鼓励生育二胎的省份,天津、湖北等地相继跟进,从医疗、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奖励生二胎夫妇。辽宁抚顺市直接贴出大幅广告反堕胎:“堕胎失去的,不止是一个孩子”“一个美好的生命,将被无情终结!”
作为基督徒,我们乐见计划生育政策的改变,特别是从过去令人痛心义愤不已的大规模堕胎,开始转变为开放生育、尊重生命、反对堕胎的文化。
02 曾经限制节育和堕胎
其实,上世纪50年代曾经实行过一段严格的限制节育和限制堕胎政策(为着连年战争动荡之后,人口数量能快速增加)。自1955年开始,有鉴于人口飞速出生,计划生育政策被马寅初等学者提出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施。80年代重提计划生育政策时,马寅初的名字被不断提起,并大张旗鼓地为其在反右运动中曾被定性为反动的“马寅初人口论”进行平反。
殊不知,马寅初一直是反对以人工流产的方式进行计划生育的。其理由是:人工流产是一种杀人行为,应该判刑,“孩子在母体里已经成形了,它就有了生命权,除非母亲身体不好,一般不能这样做。”(注)
1957年全国政协会议对于这个问题的主流意见是:要尊重生命,不能用“人工流产”的方式搞计划生育。《人民日报》在 1957年3月18日刊登的政协委员发言中,一篇文章题为《用人工流产来节制生育是不适当的》,讲到“从受胎的时候起便产生了一个新的生命。这个新的生命的名称,也应该是‘人’……用人工流产或是‘打胎’来节制生育,这是不恰当的。饮鸩止渴,无辜地杀人以节制生育,这是有问题的。‘胎’已经具备了做人的资格,它有‘生’的权利,我们不能无辜地剥夺任何一个人的‘生’的权利。”
《人民日报》类似文章还包括:《许多医学家发表意见,不同意放宽人工流产的限制》(《人民日报》1957.5.26),《人工流产需要适当限制》(《人民日报》 1957.03.25),《人工流产害处多》(《人民日报》 1957.12.08)。当年在强烈反对人工流产的医学专家当中,包括我国著名的妇产科专家、基督徒林巧稚教授。
03 基督徒该生几个?
今天生育政策逐渐放开了。基督徒家庭生几个好呢?圣经早就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1:28)。但当面对现实,不仅养育子女的开销极高,而且转型期间政策又有矛盾性,让人对生几个孩子有些无所适从。
为了避免出生率继续降低、鼓励多生,有些专家学者甚至提出建议,由政府设立“生育基金”,对无子女或独生子女家庭变相收税。对此有人调侃,80、9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们是最憋屈的一代:生下就无兄弟姐妹,以后面对养老缠累,不生孩子要被收税,多生孩子也要缴费(三个以上)。
人间政策不断变化,神的心意却不改变。在严格的计划生育年代,有些基督徒因着信仰,宁可生下的孩子上不了户口或被处罚,也不肯堕胎。今天不但超生的孩子们都顺利地上了户口,在某些人眼中看,拔高了说,这些多生育的父母反而成了“挽救民族消亡于人口断崖的英雄”!
作为信主的人,我们若祷告清楚,晓得神的心意是让我们暂时不生或少生孩子,因而采取不违背信仰的避孕节育手段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我们要知道,基督徒有一定的家庭规划,不是为着个人自己的利益或享受,不是为着世俗的考虑或追求,而是确实有神的旨意、主的托付,是为着跟随主、荣耀神的缘故。
圣经也告诉我们:“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祂所给的赏赐。”(《诗》127:3)在世人纠结于“我生几个才好?”的问题时,基督徒应该问的问题却是:“神要赐给我几个?”
基督徒常说“基督是我家之主”。既然基督是我家的主人,在我家应有几个家庭成员的问题上,当然要按照主人的意思,而不是按照我的意思。
那么主若让我多生,现实的困难又怎么办呢?
记得多年前笔者还年轻时,一次去商店买东西,看到老板的几个孩子在店里跑来跑去。我充满佩服地说:“哇,你们这么忙,又养几个孩子,好厉害啊!”老板娘却很轻松地回答:“实话告诉你,能生就能养!”
若不信主的人尚且有这样的“觉悟”,基督徒就更不必太纠结了。主既引领,也必施恩。只要是神给的,祂的恩典一定够我们用。(参《林后》12:9)
孩子不是累赘,而是祝福。如今的中国终于认识到了这一点。其实圣经中早已写明。
注:
《计生人流六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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