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总被同行起诉 美帝你咋这么牛

作者:夏训智   来源:恩福文化使团

近日,美国国会众议院正式起诉奥巴马,称其履职有违宪法规定、选择性执法。暂且不论这其中是否有政治纷争,总统可以被起诉,尊宪法为大,这一点还是让不少人觉得新鲜。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长曾说,“法治的真谛是人权,人权加法治等于民主”。那么什么是人权?其实人权的核心就是人格权。这一点,从中西方城管执法的差异中,就能感受的到。

对于中西方对人格尊重的差异,我深有体会。这源于我的亲身经历。

1989年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年。那年我被警察抓住的次数最多,在香港尖沙咀的大街上,因为“阻(碍)街(道)”,被警察“客气地”抓去警局。

为什么说“客气”呢?因为好几次都是同一位警官来“抓”我,而从我“犯案”的地方走去警局约十来分钟,他主动与我谈起西方绘画史,如数家珍地讲文艺复兴的大画家;那时我有一点为师的感觉,因为绘画艺术毕竟是我的专业。到了警局,交了保证金,知道上庭的日子后,就可以回家。

上法庭通常在两个星期后。我每次都遇到同一位女法官,五十岁上下,清秀和蔼,穿着大黑袍,高坐在法庭上。第一次,我按“抓”我警察的建议,向她要求退还被没收的肖像画具及画作。她让我填写个人资料和申请表格。资料呈上后,她看到我是报刊的专栏作家,曾获得过香港青年文学奖等,竟在堂上将这些“光辉历史”大声读出,然后很平静的将画具等退还给我,并罚款50元港币(这项控罪最高罚款是港币1500元)。

以后每次堂上相遇,我们常互相问候。当她知道我正在申请美国的大学,竟当庭告诉我怎样提高英文水平。往后十多次作为“犯人”出庭时,我被罚款均不超过100港元。

由于此前我已打算来美进修,1990年初我便赴美,进入纽约市立大学,攻读艺术硕士。在交完几次学费后,我的积蓄就剩下无几,所以我重操旧业,回到街头画肖像。入夜后的纽约街头,通常警察不理会街头艺术家。但九十年代初,出现大量来自中国的画家,多时会有150位同时在街头,严重地影响警察执勤,因此街头画肖像遭到取缔。但为生活所迫,我同许多画家一 样,仍然上街谋生。一天晚上,我正在曼哈顿的时代广场作画,便衣警察来到,其他画家纷纷跑散。我正想起身走避,一位警察带着微笑拦住我,连声说:“No! No!”要我不要走,然后递给了我一张告票,便转身走了。我打开一看,上面只是写着:在街头画画是非法的。他没有留下我的姓名地址,票上面也没有出庭日 期,因此那只是一张象征性的罚单。

我的亲身经历让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由“西方文明”建立的法制社会对“人格”的尊重。

两希文明与对人的尊重

是什么造就了(香港、美国等的)法制社会“人权”能较好地实施,以致其执法人员、法官甚至其国民绝大多数者,都能尊重其他人的“人格”呢?要解答这个问题,必须从法制社会最初的建构理念是如何形成说起。

从雅斯贝尔斯所谓的轴心期前后,世界上产生了两大文明,一是地中海文明,以两希文化为主体;一是东方文明,以中华文明为主体。

以两希(希腊、希伯来)文化为主体的地中海文明,从公元一世纪前后,同时影响着地中海及整个欧洲地区,最终形成了今天的“西方文明”。他们相信,不变的、恒常的“世界共同本质”是真实存在的。

希伯来文化所介绍的耶和华神,则是创造世界的神。希腊文化中对本源和恒常性追求的理性精神,加上希伯来文化中神施行拯救时所彰显的公义、良善本性,以及对人忏悔、认罪的要求,构成了西方文明和其宪法的要素。其后写入西方国家的宪法和人权宣言,如:1320年苏格兰的《阿布罗斯宣誓》、美国的《独立宣言》、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 等)中与“普世价值”有关的“天赋人权、人人平等自由”等,都是来自圣经的基本原则。

今天,中国的贪腐、缺少“人格尊重”,就是因为缺乏对“人”的“恒常性价值”。而基督教的神是自我启示的真神,不受时空的限制,具有“恒常性”,祂是“人”价值的定规者,是“普世价值”及“人格尊重”的保障。祂的独生爱子死在十字架上,就是为了恢复人原先的价值。因堕落的人性需要救赎,才能真正体现人是本于神、依靠神、也最终要归给神。在这样的存在体验中,人与人才可能有实际的平等,而“人格尊重”方可落实。

(注:图片为奥巴马手按圣经在白宫宣誓就职,来源中新网)

发布日期:201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