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李安镜头中美丽大自然的展现,让人似乎有个错觉,彷佛这两个男人之间的性爱、情爱也是和大自然一样美丽的“自然”,而异性恋为主导的婚姻观反成了破坏、压抑“自然”的,“非自然”的社会礼教产物。产生伟大爱情的“巨大障碍”从传统爱情故事中的非爱情因素(以经济为依凭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悄悄转换为“异性相爱、结合”这一符合自然的社会主流思想。
李安选了两位本身为异性恋的男演员,来演绎剧中同性恋的角色。他俩阳光、健康的形像使影片中的同性恋者几乎成了青春男子、阳刚男性的典范,使得影院中观看并感动而泣的大都是女人。
这正是李安这部电影的成功秘诀∶让人在“真爱没有性别”的诱导下,观看时把性别撇在一边,从而顺利地自我代入剧中之情。在这方面,深受中国东方文化薰染的李安确实比任何一位西方导演都更有优势,因为中国传统戏曲文化中本来就有模糊性别的审美趋向。
然而,无论如何忽略、模糊性别,“爱老婆真得就和爱男人一样”吗?事实上,爱老婆与爱婚姻以外的女人不一样,爱女人与爱男人也不一样。
人背离了上帝的“天道”,而以自我为中心,才使一切“存在”的都成为“合理”的;一切合“己之欲”的都是“合情”的。这个合“情理”,已经不再是合良心中的“情理”,不再是合大自然中造物主的“情理”(律),而是合“自我中心”这一万罪之源的“情理”。
婚姻是神圣的。影片中艾尼斯与杰克之间的性爱与情爱,首先玷污了他们各自的婚姻,背叛了他们自己对婚姻的誓约。再者,这种男人与男人之间欲火攻心、彼此贪恋,也违背了造物主造人时所设立的美好的“自然律”。
一份逆自然的“情”即便放在大自然中,也无法使它“成为”自然。李安认为“没有技术怎麽叫艺术”,他正是用了他以高超技术而构成的艺术,使“反自然”有了“自然”的表象。
正是这点深具“毒性”,这不仅能使一些青少年产生性取向、性审美的模糊,甚至导致了文化艺术创作者们的审美模糊。
一位影评人的荒谬之言正证明了这点,他说∶“在《断背山》里,纯粹的爱,就是同性之恋,它能坚持到最後,直至生死隔绝、孤身守望,绝对比任何传统意义上的痴男怨女之爱都要圣洁千万倍,因为它上面绝不会附加那麽多人伦礼教,它的反抗性,也因而无与伦比。”
传统意义上的痴男怨女之爱就没有“生死隔绝、孤身守望”的?一切反抗的都是美的吗?无论是反抗“非自然”还是反抗“自然”都一样吗?
什麽是自然?现在大家不断争论的是∶“同性恋是否是生理上的本能?”似乎一切只要出于“本能”的就是自然的。如果是“自然”,那正是人堕入罪後的“罪性自然”。无论异性或同性的“性淫乱”,都是出于肉体的“自然”、本能的情欲。而仇恨、嫉妒、自怜、纷争,哪一种罪性不是出于“自我中心”的“本能”?因其合乎本能就合理吗?人可以以“罪性的自然”为藉口,而抹杀良心中上帝之律——造物主的自然之律——的声音吗?
现代社会高唱“理解万岁”,但理解并不等同于认同。我们应该出于爱而理解一个犯了罪的人,但不代表可以因而模糊甚至认同这“罪”。在此我必须说,我不认为一个异性恋者可以站在道德优势者的位置来看同性恋者,只不过你的道德堕落不在“性取向”上,而在别的罪性上。
事实上,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或多个难以自我脱离的黑暗的“罪性”陷阱,人都陷在罪里,且无以自拔,这才需要耶稣替死的救赎。人会犯各种罪甚至难以脱离,这在情理之中。但人以罪为义的“心理逃避”却是一种精神衰残的表现,“本能”成为现代文化中的一块遮羞布,蒙蔽了我们心灵中“天道”的声音。
《断背山》这部电影是洪水猛兽吗?我认为“是”又“不是”。
是,在于这部片子以唯美的手笔,美化了人“逞著心里的情欲”所行的污秽之事;在于极端以自我为中心,而忽略无辜受害者(妻儿)的眼泪,忽略社会的责任,婚约的誓言;在于这部电影在人文关注的脉脉柔情下,模糊了人们对自然之律,对良心中上帝声音的认知;在于它将人对世外桃源的向往,与在社会中承担责任相对立。
这部影片将人性中出于软弱的“逃避”,和心灵被肉体所奴役的可悲,都穿上了“理所当然”的外衣。这正迎合了人的罪性,使人认罪的能力、接受光明的能力更为减弱;使人以罪为乐,麻醉、瘫软在自己的黑暗中,更不敢面向著真理醒来。
我说“不是”,是因为我不认为只有这一部影片才特别可怕。美化同性恋之罪与美化一个杀人犯,美化一段淫乱没什麽不同。《断背山》似乎触痛了一下我们麻木沉睡的良知,但愿我们因此而醒来,睁眼看一看我们今天心灵的呼吸空气,是何等污秽,何等黑白混淆、是非颠倒。而不要以闭目不看、塞耳不闻,让这部电影带来的“不舒服”尽快过去,重新安然昏睡。
我们的情归向哪里?是虚无飘渺的断背山吗?是一段无需进入真实生活,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感情”吗?难道“反叛”的喧嚣能掩饰现代人“爱”的无能吗?愿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见乐园,并成为别人的乐园,在起誓守诺的婚姻中承担爱、培养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