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问题是出在,圣经的本质以及向现代读者传递上帝信息的方式,两者之间的差异深如鸿沟。两方立场,彼此相互挑战。
第一个立场是历代基督徒的信念,也就是透过先知、道成肉身的圣子、使徒、圣经正典的作者们为主体,上帝用人类语言确切且超越文化地传达祂的方法、祂的作为、祂的心意,以及祂的崇拜。不但如此,人们是藉着以经解经的方式来理解这被揭示的真理,并且人们知道上帝透过圣经作者的心思意念,来表达祂的心思意念。圣灵给予他们灵感,透过他们来教导教会。最后,纯正的圣经洞见的记号之一是,这些信息不会与圣经里其他经文自相矛盾。
这是罗马天主教、东正教、福音派,以及其他保守派更正教信徒们的立场。教会在解经过程中,有不同的立场,但就解经过程而言,都一致同意前面所说的。我称它是客观立场。
第二个观点是基于基督教启蒙时代,对人类理性的信任,再加上所流行的现在比过去有智慧的演化假设。所得的结论是,世人拥有智慧,每一时代的教会必须在知识上迎头赶上,才能生存下去。由于这个观点,圣经里每件事物与教会发展出的看法之间,有相对的关系,也就是教会发展出的看法与社会不断的发展(没有任何事物是停止不动的)之间,也有相对的关系,并且圣灵的教导乃是帮助信徒看见,圣经教义里有哪些地方受到古代文化的限制,而必须按着后世的体验(际遇、相互影响、困惑、心思和情感的状态等)来予以调整,而同性结合即是其中一例。这个观念的兴起只有不到 50年的历史,不过它的蕴酿期可追溯到相当早的时期。我称它是主观立场。
在新西敏寺大会的辩论中,抱着主观立场的人声称问题不是出在圣经的权柄,而是它的解释。我并不质疑说这些话的人内心的诚挚,但是我怀疑他们脑袋是否清楚。主观者看圣经的权柄,意味着教导的根源需要予以调整;而对客观者来说,这样的观点正是否定了圣经的权柄。我们需要清楚指明这一点。
有一个观点是,在我们后基督教、多元信仰、正逐渐改变的西方世界中,古代宗教专家的相对性权柄,现在已经被改头换面。而有另一个观点,上帝永不改变话语的绝对权柄,是我们必须学习、信仰,和遵从的 ──这个是主流教会一向的观点,不管世人怎样想。
事实上,不同的“解释 ”反映出什么才是决定性的重点:一方的观点是,对基督徒来说,圣经的教义和道德教导,一定是具有最终的决定性;而另一方的观点则恰恰相反。对抱着相反观点的人来说,最终决定性并非取决于圣经的话语,更确切地说,那是取决于他们头脑所想出的解释,意欲让圣经的教导来配合世人的智慧。
这两个对圣经权威性的不同观点,彼此视对方是错误的,且是会酿成大祸的;不但如此,两方为了基督教信仰的长期福祉,都力求对方要尽快放弃原有的观点。两者之间的冲突接连不断,争得你死我活,打破了表面上只是为同性结合有争议。而双方都认为自己是为了教会的最大益处而战。最误导人且极愚钝的是,称呼这个争议不过是解释上的差异而这正是圣公会总是极力想协商的空间。
不但如此,这又涉及了一些主要的属灵议题。因以仪典祝福同性的结合,就是要求上帝祝福他们,并且充实了那些与他们相关的人,就如在婚礼所行的一切。这是基于一个假设,就是肉体的连结是人际关系必不可缺的,在本质上是美好(容我在此创造一个新词 “可祝福的 ”( blessable)来形容),就像异性婚姻中生养众多的性交一样。针对这个假设,有 3点必须说明白的。
首先,它偏离了合乎圣经的福音,以及历史性的基督教义。它扭曲了创造和罪的教义,宣称因为同性恋者是天生的,所以同性恋倾向是好的,并且拒绝接受同性恋倾向是灵性的混乱,是有些人道德系统中原罪所结出的果子,也是原罪的征兆之一的这些观点。它也扭曲了重生和成圣的教义,称同性结合是一种基督徒的关系,而且那么地肯定圣经会说的救赎是仍活在罪中,而不是脱离罪。
其次,它使我的邻舍受到毁灭的威胁。官方建议像我这样不愿意为同性恋伴侣祝福的牧师,应当要建议他们去找愿意为之祝福的牧师。这样做算是牧养吗?我难道不应该帮助同性恋的人,改变他们的行为,而不是落井下石吗?我难道不应该去帮助他们活出贞洁的生活,就像我帮助烦躁不安的单身者和离婚的人,活出贞洁的生活吗?我难道不想在上帝的国度中都看到他们吗?
第三,这会造成一个期待上帝的错觉 ──藉着祝福祂所谴责的,事实上是要求祂 ──来圣化罪恶。这是不负责任、不敬,更是亵渎的做法,并且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教会方针。我怎能这样做呢?
最后,这是圣公会体系中的重大改变:把圣经(权威性诠释)清楚明白抵制的罪行,纳为主教辖区规章。这是过去从未有过的事,并且现在也不应当如此行。
所有的后宗教改革圣公会的书面标准,都必需在合乎圣经且具有广泛性的前提之下订立。就圣经的本质和权威的历史观点来看,这些标准都是合乎圣经的;而就主流教会历史传承的一致观点来看,这些标准都是具有广泛性的。
在教会实际牧养上,许多个人的偏好或差异可能被容忍。近代的离婚者再婚的议题,以及准许女性按牧的议题,虽有少数人提出质疑,但这些争议是有圣经的理由。然而,就合乎圣经与广泛性而言,新西敏寺大会的决议,是把罪恶合法化地写入主教辖区的规章标准。
大会的决议把戒除同性恋行为者,划为怪异的反常份子,这不是主流圣公会过去的观点。这样一来,这个决定只能从圣经相对论的角度来为之辩护其正当性;在我看来,这新颖的圣经权威看法,不过是圣公会愚蠢的自以为是的异端邪说。这是全世界圣公会宗派的一个重要关头的决定,因为它改变了圣公会的本质。这事态必须扭转回来。
当年,马丁路德在渥斯( Worms)被要求撤回他写的所有论纲。他那时的回覆在我脑海中回响着,而且已经回响了 50多年。
“除非你用经文向我证明,给我清楚的理由,指出我的错误。我无法且不能撤回。我的良心是上帝话语的俘虏。要违反良心行事,既不应当,也不安全(它危及灵魂)。我坚持立场。我没有其他的解决之道。上帝请帮助我。阿们! ”
良心是精神的力量,我们没有能力可以左右良心,良心使我们相信所见的是真的,并且去做我们看为对的事。良心是向上帝的话语作俘虏,也就是向上帝在圣经中权威教导的绝对纯全作俘虏,是真正基督信仰所不可缺的。
心里想到更多路德曾说过的话。
“倘若我用最大的声音和最清楚的阐释来宣告信奉上帝的每一个真理,惟独除了世人和魔鬼正攻击的那一小点。那么,不管我是何等勇敢表明自己对基督的信仰,我并没有承认基督。猛烈战争的地方,正是考验士兵忠诚的地方;然而,即便在所有的战场上都坚定不移的士兵,若在一个点上畏缩退却,仍算是溃逃、蒙羞。 ”
抗议是否是适当呢?“不 ”,可否是正确的表决呢?是否向基督持守忠诚,以及忠诚承认基督,就需要强力抗议,严正说 “不 ”呢?看来似乎是如此。若是如此,我们的任务就是站立得稳、守望、祈祷,并且为更美好的事物奋战;为圣经真正的权威、为福音的 “真正真理 ”而战,为我们所关心的同性恋们的救恩而战。
巴刻(J. I. Packer )是《今日基督教》( Christianity Today)杂志执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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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1.在上下文中,同性恋是否是引起纷争的议题?如果不是,那么是些什么议题造成两极化?
2.从以上这篇文章来看,请描述巴刻所抱持的态度。
3.我们如何向那些与我们意见分歧的人,具体表达自己的明确立场,而不对圣经的价值观作任何妥协?
(原标题:我为何走了( Why I Walk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