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寇尔森的《人生观的故事》一书中,寇尔森追寻我们每个人都问的基本人生问题∶我是谁?我为什麽而活?我人生的价值是什麽?作者在书中揭露了错误世界观中自相矛盾之处;并探讨了生命的存在目的、意义、价值,以及自我、罪恶、苦难、救赎等主题;还梳理了自启蒙运动到当代,社会中的各种主流思潮∶存在主义、虚无主义、消费主义,直到後现代主义等的世界观。
作者告诉读者∶美满人生的定义,不是“将人生目标设定为快乐、权利和个人自治,崇尚自我意愿的无限发挥”。美满人生的正道是,“认为生命的目标并不在於自我辩白和自我满足,而是在於舍弃自我,服务於他人”。
寇尔森挑战读者∶“你敢言行一致地生活吗?你敢完全按照你的世界观,言行一致地生活吗?”
世界观到底是什麽呢?有些人认为是生活观点、生活哲学和生活系统的总和。也有神学家下了如下定义∶“世界观是我们所持有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对於世界的基本组成的一套预设(或假设)。”
世界观会帮助我们处理我们最基本的问题∶世界、社会、家庭、人生和自我等等,包括∶什麽是真的?什麽是错的?我是谁?外在世界的本质是什麽?是谁在主宰这个世界──上帝?人?还是人和上帝共同?还是没有任何人?人是被决定的,还是自主的?
每个人,每天、每时、每刻都在用自己的世界观,观看、理解世界。可以说,我们如何看事情,如何解释,是由我们的世界观决定的。如果一个人的行事,和他的世界观不吻合的话,他就是在过“言行不一致”的生活,就是“虚伪”和“撒谎”。
存在主义就是这样言行不一的理论。该理论认为∶“存在先於本质”,“存在是偶然的、荒诞的”,“他人就是地狱”,等等。 “存在先於本质”为萨特所提出,代表了存在主义的形而上学。
基督教认为,上帝在创造人之前,已经有了“人”这种观念,然後才创造出人,故此,人在被造出来之前,就拥有“人”的本质了。所以“本质先於存在”。
存在主义则认为,人的存在先於他的本质,“首先是人存在、出现、登场,然後才给自己下定义”。但是萨特在这样的表达里面,却完全无法绕开“人”的定义──光从他这句话就能看出, “人”的存在、出现和登场,在“给自己下定义”之前。也就是说,无论人怎麽给自己下定义,他总是绕不开是他已经是“人”的事实。
当然,存在主义者可以说,人给自己的定义已经超越了人的本质了,人可以给自己的本质,定义为“蜘蛛”或者“爬虫”等等,因为人的本质是人通过自己选择的,而非给定的。
从理论上来说,这似乎是可以做到的。可是问题在於,如同寇尔森所诘问的∶ “你敢言行一致地生活吗?你敢完全按照你的世界观,言行一致地生活吗?”毕竟,成为爬虫的人,只存在於卡夫卡的《变形记》里面。
存在主义认为“存在是偶然的、荒诞的”,即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存在,都是偶然的,是偶然发生的。所谓偶然,是指物质世界的存在是没有理由的,也不是根据某种绝对的观念、思想或精神演绎出来的、预先具有一定意义的。
既然所有的存在都不是必然的,存在是不确定的,也是荒诞的,那麽存在主义者为什麽反而自相矛盾地认为,人应该行动起来,为自己争得生命的意义、创造自己的价值呢?既然一切都是偶然、荒诞的,又何必去争取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呢?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本身,也无非就是偶然和荒诞的!
存在主义者加缪,鼓励存在主义者用荒诞去回击荒诞。可是,回击荒诞本身,岂不也是荒诞的吗?何必如此徒然劳心劳力呢?
由此可见,存在主义的世界观是前後不一、左右矛盾的。世界上根本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用这种世界观去生活,又怎麽谈得上言行一致?
寇尔森认为,只有基督信仰,才是连贯的、前後一致的世界观。只有这个世界观,才使人能够按照自己世界观所提供的准则,过言行一致的生活,通过“舍弃自我,服务他人”,得到幸福的、有意义的人生。
神学家巴刻(J.I.Packer),对《人生观的故事》的评价是∶“面对今日的怀疑主义、虚无主义、默然或鼓噪的绝望情绪,寇尔森再一次以他那令人期待的说服力,和燃点灵性激情的方式,捍卫了自己所坚信的真理。”
我们需要一个连贯的、前後一致的世界观,而不是不断变化的世界观。一个矛盾的、没有条理的、不断变化的世界观,最终只能使人过分裂的、失去人性的生活。存在主义者和後现代主义的绝望,就是来自於此。而基督信仰,能战胜这时代所有支离破碎的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