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才是你的战场?(上)

作者:杨凯乐   来源:境界

我生长在湖南岳阳的一个小县城,从小由外公外婆带着。外公是做绸缎生意的世家出身,外婆父亲当时是长沙官员,实际是地下党员。两老家教讲究,做事细致,我受他们的影响很大。

年龄稍长一点,不苟言笑的父亲接替了我生命中权威男性的角色,他继承了苏北中共部队军人出身的爷爷那种严厉和勤俭,他常对我回忆自己小时候辛辛苦苦拖一天板车,用几分钱买糖吃,被爷爷知道后拿皮带痛打的故事。

从小父母对我的学习并不操心,我读书顺其自然。初三,因为厌恶按成绩排名竞争的学习方式及同学间为此的计较,失去了学习的动力。那时候,父亲所在的国企老厂日益凋敝,家里经济状况越来越不济。上高中以后,母亲眼睛因视网膜脱离先后动了三次手术。家庭的重担虽然没有直接担在我肩上,但我也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压力。在强烈的内疚下,我从高二下学期重新开始认真读书,很偶然的进入了中国政法大学。

入学的头两年,家族亲友中发生了许多变故:父亲一心扑在事业上却被谣言中伤;怀着无钱治病的遗憾病逝的外婆;失去工作生活没有着落又遭丈夫背叛的小姑卧轨西去......世界开始向我展露残酷而沉重的一面。

懦弱与野蛮的读书人

大二的我,常缓步走在冷清的昌平大道上,脑海汹涌澎湃,幻想成为领袖振臂一呼,期待道德理想国的来临。无数漫长午夜似懂非懂的阅读中,波普尔的渐进理念,伯林的消极自由,哈耶克的有限理性,推动我对“自由主义”思想开始了不成系统的学习和思考。

1998年,同学和我在法大创办读书社。我们交换阅读“禁书”,私下讨论各种话题。我们不满意死气沉沉的氛围,不屑看行文靡靡的报纸,不认同“学生是产品”的论调,不随从上讲下抄的教学,不附和时尚讲座的风潮。我们的共识是:“读书仅仅是一种积累知识的方式,作文不过是一种探求真知的方法,为人和行动才是我们展现真理的活的路径”,这也成为读书社的宗旨。

在当时,这个读书社有着堪称独特的活动方式,一群意气风发的学生乃至年轻教师,聚焦于哲学、政治学和法学的书评、影评、理论介绍、学者访谈和读书讨论,思想火花四溅,影响日渐扩大,令得参与其中的每个人都为之骄傲和欣然。

那夜,6个读书社成员与一位老师畅谈后,夜已深车已尽无法回家;只好住宿于北京林业大学招待所。因不满附近就餐饭店的欺诈行径,我们一怒冲天,恶胆陡生,摔瓶砸台,狠狠撒野。之后一干人奔出店门,东躲西藏,仓皇逃窜。逃回学校惊魂初定,想起刚刚的作为不禁冒冷汗:这一帮法大的读书人改不了“痞子”的本色。嘴上“胸怀天下,心系苍生”,面对现实世界我们根本就是外强中干,懦弱野蛮!

创社初始难免的功利心态和对读书社荣誉的追求维护,曾让我与屡次用读书社的稿件却忘记标明供稿来源的其他学生社团创始人发生口角。当时,是朋友的安慰、诤友的批评,才让我勇于道歉。

屡次令自己失望的作为,也让我反思:读书写作的人,若不对自己信奉的价值和向往的秩序有所坚持,若不对违背自己所信奉之价值和破坏自己所珍视之秩序的行为有所抵抗,读书写作又有何用?知识人又如何在心灵深处面对知与行的分裂?法律人又怎样以“明公义、倡法治”的信仰理念来言传身教、身体力行?

100元的权利启蒙

接触到基督信仰之后,我1998年开始到教会聚会,2002年开始在教会中参与一些实际工作。家人与长辈待人处世的方式,塑造了我对人对己严厉、敏感多疑、悲观却又追求完美的性格。无形中,我将“不苟言笑、严肃冷漠和自尊心极强”的男人形象当作理想。信主之后,我心目中的上帝,也是一个严厉、批评、审判、难有宽恕的神。这个对上帝有偏差的印象,造成我生命的偏激:待人刻薄,急于因事对人下断语,好批评,性情中缺少慈爱怜悯,结果在教会中以追求神的“公义审判”为名,追求在属灵上“指导”人,其实是“控制”人。

境况顺遂的时候,因着弟兄姊妹给我的爱,性格上的缺点并没有太多暴露,甚至会有更新的可能。但一旦处于紧张或生命干枯的状态,就习惯于在与人的矛盾冲突中不看别人的道理,或积极分担他的忧虑和压力,反而因着自己接受不了、承受不住,就以消极态度和激烈手段解决问题。结果常常事与愿违,伤害别人,自己也被紧紧捆绑,不得自由。

那时候,我对神的爱并没信心,因为内心深处的那个“旧我”不相信神的爱是真实的无条件的。所以,我看人对我的爱也是如此没有信心。我的多疑和恐惧也是根源于此。

2002年,在一些法硕同学的推动下,我参与到因学生补助问题与研究生院及校领导面对面的谈判中。前后三次谈判,为将近一半的同级研究生每人争回100元人民币。事后一位同学遇见我,很困惑地问:“你本科就是法大出来的,明知没啥希望,怎么还跟法硕的掺和在一起?”

“正因为我是法大本科毕业,才知道只能争回那100块钱。”“嗨!100钱有什么意思!”我像当初在谈判桌前一样,平静又斩钉截铁的告诉他:“与时间和花费的精力相比,100块钱算不得什么;但作为‘法学神圣殿堂’的学生,我觉得应当告诉学校什么是公义,我们争的不仅仅是那100块钱,更是自己的权利和人格的尊严!”

法律人如果自己的权利都不去维护,自己的尊严都无法彰显,那么如何为别人维护权利?法律仅仅就是一种赚钱的工具?通晓法律难道只是一种谋生的技能?

我越来越感到,在这个世界,人生将自始至终置于善与恶的争战当中。当时的我认为,善如何胜过恶,在于求善之人如何有着胜过行恶之人的力量和权力;在于求善之人怎样以理性平等地与行恶之人和平地较量。而我们若不关心政治,不寻求价值,不勇于行动,公力救济力量就会在各种理由下被个人或集团利益所利用掌控。我们对社会的关心少一分,我们价值判断力就偏一寸,我们勇敢的行动差一步,公力救济力量私化的可能性就更大一分,我们权利遭侵犯、尊严被剥夺的现实性就越真切。

发布日期:20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