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正的爱与盟约相伴
真心相爱通常表现为甘心情愿地为对方牺牲自己,甘愿用誓言来约束自己。这个意义上,真心的爱与承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从基督教信仰的角度来看,这种承诺的最高程度就是在上帝面前所立的誓约,这构成了婚约的基本要素。这个意义上,基督教所说的婚姻并不排斥当事双方要有爱的情感,而是肯定这种爱的情感如果是真实的,就一定会与认真圣洁的誓约相融洽,难分彼此。在这个意义上,婚姻并不是一种外在的、可有可无的形式,婚姻是当事双方需要用生命去捍卫的盟约,正是在这种生命的盟约中,我们才见识到何为真实的爱。
对于很多同居的人来说,很流行的一个理由是,只要有爱情,何必用某种约定来约束自己?这种不愿受到约束的态度让人有点怀疑这种在“爱”的名义下是否真有爱的实质。如果只有通过同居一段时间,才能够测试出来,那么说这同居是建立在爱的情感的基础上就非常勉强了。同居在很多情况下,是对对方的爱还有所保留的产物。
2、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承载着社会责任
当婚姻关系蜕变为两个人的同居关系时,婚姻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的属性被遮掩了。同居关系常常只为两个人所知道或者认可,并且其所具有的不稳定性,使其比较难以承载通常需要婚姻才能够承载的社会关系及其责任。
一般的婚姻关系中,它通常需要通过双方的家庭认可、亲友的见证、政府相关部门的注册等等。这都表明婚姻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通过上述的关系,这个婚姻与其他社会关系相连接,而成为社会建制的一个部分。正因为这个原因,它才可以承载所在社会赋予它的社会责任,比如生儿育女的责任。而对于这样一个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来说,同居关系也是脆弱到无法承载的。
用路德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婚姻是一种受祝福的神圣的呼召,在被造领域中有其自身的权威与责任,因而与教会及国家相并列。 作为一个基督徒的家庭,其应该在教会、国家及社会中有一个榜样性的见证,显明出一个彼此相爱的、负责任的、生活节制的家庭是怎样的家庭。在这个家庭的领域,尽管人们不是在修道院里,不是在教会里,人们同样是在过着一个有着神圣呼召的生活,是对在教会中认识的那位神的事奉,是对自己生命的操练。
3、婚姻是一种 “ 一体 ” 关系
当人们把性的关系归类为生理需要的时候,与某个人的性关系可以成为双方生活的很小一部分,就如吃某种东西,或者穿某件衣服只是这个人生活中很小的一部分一样。当事的双方似乎可以只在这个需要上发生关系,而不一定要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发生关系。
然而,基督教角度看两性的关系,则是从两个人成为一体的整体关系中来看其中的性关系。这里所说的 “ 一体 ” 不只是指两个身体成为一体。其实身体的共享只是一体关系的一个方面。这个双方的一体关系还包括:双方在所有物品上的共享,在亲友圈子方面的共享,在思想观念上的共享,在情感梦想方面的共享等等。只有在这种共享基础上的一体关系中,身体的共享才达到其真正性快乐的意义。但同居常常是把双方生活中的其他的方面与性生活的方面分离开来。
人们往往把现代生活中的多维度化看作是一种现代人生活自由的表现,而不是将其看作是生活分裂的表现,尽管人们常常生活在这种无可奈何的分裂的苦恼之中。这个时代的人往往把自己生存的价值与其中的一个或者几个领域关联起来,只能够用其中的某个领域的成果,工资、住房、汽车、岗位、或者性关系等来满足自己生存在这个巨大城市中某个角落的生命意义。有个哲学家说得不错,这个世界实际是一个巨大的座架。是的,没有抓住救主伸出的大手的人,只能是被肢解在这个座架上。生活中很多领域的事情个人是都经历了,没有看过的景象也都看过了,没有吃过的东西也都吃过了,梦中曾经乞盼的人现在也得到了。但它过去得是那么快,回头看的时候,它在生活中好像没有留下什么。似乎在生活的平面上压上去的面积越大,在上面留下印迹就越浅。
为了保存一点可怜的完整性,人们只能是把自己包裹起来,让自己缩进自己的小世界之中。你看,在这个世界上,我可以不靠别人,我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房,自己的车,自己爱读的书,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其他的东西,包括这一段时间的同居,都不过是一时的需要而已,并不影响我有一个自己的生活。非常悖论的是,在主耶稣看来,正是这得着自己生活和生命的人,却失去了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