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是十几岁的时候,误打误撞地读了柏拉图《饗宴篇》的一段节录:“人本来就是雌雄同体,直至上帝把他分为两半;从此以后,所有被分开了的一半就注定了要在世界中徘徊,彼此寻找。爱情,就是对那遗失了的另一半的渴望。”
正值荳蔻年华的我,对爱情(和《饗宴篇》的背景和所论述的思想意识)一无所知,只觉得这话说得真正浪漫,自此便以为最崇高的爱情,就是如此悲剧性的。
后来,徐志摩的一句:“我将寻访我人生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就更加令我免不了被他的爱情事迹迷倒了。
这样,当我还是“懵懵地”的时候,在爱情这事儿上的价值系统就是如此被建立了。我不知道这究竟算是我自招的祸害还是命运的咒诅,只知道其后无论看什么电影、读什么小说、文学、哲学,能叫在眼、耳、心、脑上有生理反应的,就只有类似的思想概念,别的意思就是听不进去。我是曾经真心的这样相信,然后,俨如一个皈依的信徒,在生活中努力不懈地实践这份信仰。彷彿不是如此随机的、听天由命的、不由自主的、无可奈何的、凄美的、轰烈的,就不是天作之合的爱情。然而系统本身就有自我验证、自我坚固的设计:越发寻访,越发不得,便越发为到在伟大的、高深莫测的、令人肃然起敬的“命运”面前,自己的微少而感到一份悲剧性的无奈、脆弱,然后越发自我悲怜、自我感觉浪漫,从而又获得更大的动力自我鼓励,继续笃信力行。
基督徒,固然不相信“雌雄同体”的神话,也不会以为虚无飘渺的“命运”是我们寻访灵魂伴侣的主宰——但去悲剧化、去神话化后,我们所信的,其实并没有两样。
《贞洁的快感》的作者,和很多教会里的姊妹一样,相信上帝已经为她预备了“最好的那一位”,并且相信那个他,就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某个角落;虽然并未认识,也不知道他其实是谁,但就是相信(或甚知道!!)这个他将会是自己的伴侣,于是每晚为他祈祷,嚷着上帝把他暂时好好“保管”;然后每天也憧憬著,某一天上帝就会把他带到自己的面前,而事就将会这样成了。这种信念,是很多基督徒(女性尤甚)活着的动力、对明天的盼望。
假如柏拉图所提的是神话,那么这些基督徒所创造的,就是人物相同、性情不同的另一个版本的神话而已。
首先,我们以为“真命天子”是世间上the one and only one(唯一的)的某一个人;第二,“真命天子”者,乃上天注定的意思——无论我们将之理解为命运的安排还是上帝的预备——但无论如何,既然是天所注定的,就必然是完备无瑕的了。因此,当我们遇到一个,发现不是完全“啱哂嘴型”的,自然认为他不可能是“真命天子”了。而基于对爱情的坚执和忠诚,当然绝对不能妥协於任何“次等的货色”;因此放手是唯一可以选择的选择,然后再重新冀盼,真心等待、寻找;下一个出现了,怎么又有另外的岔子呢?然后又放手,然后再下一个、再下下一个、再下下下一个……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直到找到人生唯一兼完备的灵魂伴侣!
我们错在哪裡?问题,并不在于灵魂伴侣的唯一性或上帝的预备,而是我们对“The One”(唯一的一个)的那份浪漫但错误的期望。情况就像,我们在期望一个音乐天才,可以在没有任何后天培训的情形下,成为全世界最伟大、最完美的音乐家一样。须知道,才固然是天赐的,但后天的经营培养是不可或缺的。
上帝固然可以并可能介入人的生命,而且祂的旨意,是可以超乎人所能测度和理解的。但我可以肯定,没有双方恆久的决心、坚定的委身,和共同的努力经营,世间上没有任何人可以成为另一个人的灵魂伴侣。
The One,其实并不是由天掉下来的。
(原标题:The One)
感谢iQuest电子杂志授权刊登,本文原载于http://iquest.hk/?p=12104(200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