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刘志雄)和爱君结婚就是因着爱。
我们门不当户不对,我家很穷,她家比我家好很多。这不要紧,她家存着古老山东人的中国传统,家教严格,她在这种教养下,就长成为那种守规矩、讲礼貌、看到长辈站起来的女孩。
我家呢,我十三岁没有了妈妈,我爸爸不管家,整天就是去喝酒呀、打牌呀等等,看不到人影,所以我十三岁会买菜、淘米作饭、洗衣服,最惨的是没钱的时候还要去找钱。而这使我尝到人情冷暖、人性真伪。
以前我爸爸有权势的时候,家里车水马龙,尽是巴结我们的人。我爸爸不是借机弄钱的人,脾气倔,脑筋死。他不要别人的好处,我们反倒沾光了,要巴结他的就讨好我们,希望对我们好,我爸爸能帮他们一点忙。其实我爸傻里傻气的很喜欢帮人家忙,那时他朋友多得不得了,很多朋友来我家吃饭,什么时候都有人来吃饭,人家有什么困难来找他,他总是尽力帮助。
等他垮台了这些人都不见了。不见了不要紧,使我痛苦的是有时候我想借十块钱新台币,十块钱新台币是多少美金?那时候新台币对美金是四十比一,一个quarter(编者注:1/4美元)!要找一个quarter找死人!跟谁借?那些人看到我像看到什么瘟疫一样,好远就一转弯走了。
在那种环境下,不要说礼貌了,心里充满仇恨,什么叔叔、伯伯,都是伪君子、都是坏蛋,当年我爸爸帮你们这么多的人,现在我们吃饭有问题时,谁来帮我们?没有人可靠,天下要自己打,于是全力以赴——黑白两道都混,也都混得开。
这是我和我姊妹成长环境的差别。
恋爱时我到她家去是很麻烦的事,对她的父母,那时我心里想的是,我又不是要娶你,是要娶你女儿,何必要对你那么客气呢!可是他们想的是,这个小子真是太张狂了,这么没礼貌,这么没教养!我和爱君恋爱成熟要结婚的时候,她的同学、亲戚、朋友、父母家人,全部投一种票——反对票!每一个人都反对,不可以嫁给这么坏的人!
她是为着爱,革命出来跟我结婚的。我们结婚是革命出来的,爱得够多了,结婚后应该从此过着快乐幸福的日子了吧?
可怜,结婚没多久,她就开始哭了(我讲的没多久是结婚当天晚上),当天晚上回去就开始哭了,就说要回家了,从此她的日子就没好过的。
她不好过我也不好过。如果不爱她,她不好过是她的事,但我真的很爱她,她不好过,我也很痛苦。我很生气,我气她为什么生我的气?我对你这么好,没打过你,没骂过你,外面没别的女人,每一分钱都交给你,回到家听你的话,你还要什么?还要怎么样?!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好。她反而更伤心,更哭。
在我们俩的家哭是可以的,但不能回家去哭,因为是革命出来的,回家哭,她爸妈肯定要讲:「早就叫妳不要嫁他的!」又是基督徒不能离婚。每天讲来讲去就是:「你为什么惹我生气?」、「你为什么要生气?」、「你这样讲话我就生气!」、「我这样讲话你为什么会生气?你难道不知道我就是这样子吗!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你就不能改吗?」、「我已经改了嘛。」就是这样子,都是小事,但是没完没了,很痛苦。
许多年日,痛苦到一个地步,她想到自杀,而我那时候就说:「好了,好了,随便你怎么样,我去外面拚命赚钱。」就把所有的心思摆在拚命赚钱上。我说:「我去拚命赚钱、很少跟你碰头就会少生气了。」
多可怜啊!想想看,不是没有爱,而是因为没有学习怎么作丈夫,怎么作妻子,本当是一个洋溢着爱的甜蜜家庭,充塞着的却是眼泪和痛苦。
炽烈的爱情没有给我们带来幸福的婚姻,直到我们透过圣经认识到婚姻的真理。
第一件学习的,是婚姻不只是为着我们自己,神有一个目的在其中。
神盼望在祂的儿女中间能够得到一些家庭,可以荣耀祂自己;神盼望在祂儿女中间得到一些家庭,能显明出基督和教会的关系;也借着这些家庭,能够成为教会中间的活石,建立教会的一个真实的、基本的材料。婚姻不只是为着自己的享受,更是为着神的荣耀。
婚后爱君说:「我嫁给你了,我要让我父母觉得我选的是对的,你一定要替我争气,你一定要很有礼貌......你一定要竭尽所能来证明我选的是对的。」她把我当成她的荣耀,她的工具,好满足她心里的渴求,要我变得如她想要的那样。
但神的心意不是这样!
神的盼望就是借着婚姻,让我们看到二人成为一体,借着这样的经历,使我们能够体会基督对教会的爱,好荣耀祂的名。
节选自《牵手一世情》,刘志雄著,南方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