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我一个人开车,沿着94号高速公路行驶,一路祈祷。在默祷中,有一句圣经经文,深深地触动了我:“耶稣从那里往前走,看见一个人名叫马太,坐在税关上,就对他说:‘你跟从我来。’他就起来,跟从了耶稣。(太9:9)”
耶稣“看见一个人”,“看见一个人”,我一遍遍在心里默念,主,你看见了一个人。
在茫茫人海中,耶稣看见了一个单独的人。上帝看人,不是看见群众、人民、团队,不是一组数目,而是“一个人”,单独的人,就是这一个人。
在以往,我习惯看到的是一群人,好人或坏人,中国人或外国人,同志或敌人,基督徒或非基督徒……我把一个人独特的属性磨去,让他成为一群人的一分子,一个平均数,一个符号。但在耶稣眼中,那“一个人”却是独一,从古至今,普天之下,绝没有第二个复本,他是一个人。
“人以群分”的观念在我头脑里可谓根深蒂固,从小就常问一个问题,“谁是我们的敌人?”敌人被划归到不属于人的行列中,这些人无论如何不同,他们都是一类人,不被当成人的人。
我想起了老吴太太,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她叫什么,虽然从我记事起她就是我家的邻居。但她被归到“地主”这个类别中,我和我的同伴从来没有把她当成人。从她对面走过,我从来没有跟她打一声招呼,连看都不会看她一眼。就这样,到我离开家乡,将近20年,她就从来没有被我当成一个人。
马太是不是也是这样,自从他成为收税的人,他就不再被他的同胞当成一个人。在当时的社会中,强盗、杀人犯与税吏被视为同一类——人民公敌,社会渣滓。
大概,马太自己也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人,他已经习惯于把自己归为不同的一类。这,也许就是多年以后,马太在写作《马太福音》时,回忆起那个时刻,依然十分激动的原因,因为耶稣“看见一个人”,名字叫马太。
在耶稣的心中,也就是在上帝的心中,他成为一个人。
是的,当年的马太的确堕落,成为了一个“类”——罪人。尽管如此,他依然渴望成为一个人,一个被视为人的个人,上帝的子民,亚伯拉罕的后裔。
耶稣看到了马太的心,这颗心渴望从罪的束缚中被解救出来,渴望自由,渴望人的尊严。而他自己,耶稣,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要拯救这些意识到自己是罪人的人,“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可2:17);就是要带领这些人回到天父家中。
因着爱,耶稣“看见了一个人”。
也是因着这同样的爱,上帝之爱,耶稣看见了一个个“个人”,一个个罪人,使他们成为上帝的儿女,成为一个真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