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今的人缺乏敬畏和诚信?

作者:王志勇   来源:海外校园 / 举目

无论是315曝光的各种欺骗消费者的黑心商家,还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带来雾霾的企业行为,他们都折射出当下社会的一大现状——诚信、道德、信仰的迷失。

归根究底,信仰是一切道德和行为的基石。

无论是治理上的“信”还是道德上的“信”,归根都在于宗教上的“信”

现代社会最大的缺失并不是信仰的缺失,而是信仰的混乱。孔子强调∶“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前者强调的是统治者要赢得人民的信任,後者强调个人的诚信,多是局限在政治和道德层面。但是,不管是公共政治方面的“信”,还是个人私德方面的“信”,最终都要落实到个人心中的宗教信仰上。

圣经就为我们解决的就是信仰问题。它教导我们对於上帝当信什麽。当然,圣经也是历史性作品,记载了整个世界被上帝创造的历史,尤其是亚伯拉罕及其後裔得蒙上帝的拣选的历程,以及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死里复活的历史,还有初期教会宣教的历史。但是,这些历史性记载不单纯是历史记录,而是让人从上帝在历史中所传讲的信息中归信上帝。

因此,圣经对历史的记载并不是毫无选择的流水帐,而是明确地以信仰为导向,引导人们相信上帝,并且相信上帝所赐给人的,独一的救主耶稣基督。

人之德的首要——敬畏神

人的道德性就是人的社会性和关系性,就是我们如何行事为人。

今天,我们在追求经济发展的时候,往往以牺牲道德价值为代价,这是极其可悲的。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所强调的那样,只有健康的道德情操,才能建立开放社会和市场经济。

人在本质上是宗教性的存在,也是道德性的存在。所以,圣经不仅教训我们对於上帝当信什麽,也直接教训我们对於上帝当尽什麽道德责任。中国文化注重道德伦理,强调“仁义礼智信”,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圣经指出,人首要的道德责任是对上帝的敬畏和顺服。

所罗门在其著名的哲理性见证中总结说∶“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因为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传道书》12)

因此,人的道德责任有两大方面∶一是我们对於上帝当尽的本分,二是我们对於他人当尽的本分,这恰恰就是耶稣基督对整本圣经所启示的,神的律法的总结∶“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律法的来源是圣经

天地之间,凡事凡物,皆有法则。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所以,中国古哲强调∶“天生民,有物有则。”罪人的最大幻想就是自己成为上帝,从而自己说了算,也就是自己立法。当初亚当和夏娃就是这样堕落的,他们想变得和上帝一样,由自己来决定善恶。罪人这种试图随心所欲的“自法性”,不仅在人类始祖身上出现,迄今仍然是世上流行的哲学潮流。

圣经是一本“律法书”。上帝不仅在自然界中设立了各种法则,使昼夜更替、四季往复都有规律,并且也使花草树木、飞鸟走兽都“各从其类”;上帝也为人设立了当遵守的道德法则,这就是圣经中所启示的,以十诫为综述的道德诫命。这种道德律也是基督顺服上帝的标准。

保罗强调上帝的“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之所以是“圣洁的”,是因为来自圣洁的上帝;之所以是“公义的”,是因为上帝是公义的,他对我们的要求也是“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之所以是“良善的”,因为上帝是良善的,他赐给我们律法的目的是要让人“得福”。

上帝对人最大的感叹就是∶“空中的鹳鸟,知道来去的定期;斑鸠燕子与白鹤,也守候当来的时令;我的百姓却不知道耶和华的法则。”(《耶利米书》8∶7)

当然,没有任何人能够完美地遵守上帝的律法和诫命,所以也没有任何人能够通过自己行律法,而在上帝面前称义。但蒙恩之人出於感恩之心,发自内心地爱慕上帝的律法,努力遵行上帝的诫命,这确实是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事奉。

另外,在人类历史上,圣经律法也为西方法治与宪政的形成奠定了根基。中国基督徒对上帝的律法的重视,不仅会增强我们在圣洁生活方面的见证,也会成为21世纪中国社会和平有序地,向法治和宪政转型过程中的积极力量。

在亚当犯罪堕落之後,所有人都需要一位救主,所有人心中都在盼望一位救主。但历史给我们最惨痛的教训就是∶任何人都是有罪的人,既不能拯救自己,也不能拯救别人。圣经明确地告诉我们,只有耶稣基督才是罪人的救主,唯独他是“公义的日头”。

只有通过耶稣基督,我们才能够真正认识上帝;也只有通过耶稣基督,我们才能够罪得赦免,用无愧的良心来爱上帝,并且爱人如己,也才能真正建立坚实的道德和法律基础。

原标题《信仰与生活》

发布日期:201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