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更新协会的“你侬我侬:恩爱夫妇训练课程”在中国教会极端流行。训练营会有一个项目,标题为“感觉就是感觉”,课程描述是:“深入运用‘感觉没有对与错之分’的观念 ; 实际操练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接纳配偶的感受。”[1] 黄维仁博士亦同意:“行为可以有好坏之分,思想也可以有是非之别,但每个人感觉反应本身并没有对与错。”[2]
感觉就是感觉?没有对错之分?真的吗?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更透明,向对方表达自己真正的内心感受?也要学习忍受对方的不良感觉?这样做是聪明的吗?
请试想:丈夫对太太说:“我们办公室新近来了一女同事,比你年轻、漂亮、性感,她也对我很友善,使我感到飘飘然……感觉就是感觉,没有对和错,我们必须透明,沟通沟通 ……你应该受纳我的感受。黄维仁博士说;‘用是非或道德论断去否定别人的感觉,会造成心理距离,损坏最值得珍惜的亲密感。’[3]你记得吗?”
那么,让我们思考:圣经是否说,感觉是中性的?没有对和错之分?所以我们可以随意宣泄?然后让我们问:最新研究赞成还是反对这个理论?最后,请大家来看一些人的亲身经历。
圣经怎样论及感觉呢?
(1 )感情是内心对事情的反应
感情是一个人对事情的内心反应,但圣经是注重人的内心,不是流露感情与否。
试看圣经例子:“哭”可以有好有坏的。保罗说自己,“服事主凡事谦卑,眼中流泪 ……”(使廿一19 )这是好的;但当以色列人在旷野贪欲大发,为着没有肉吃“各在各家的帐棚门口哭号”,于是“耶和华的怒气便大发作”(民十一 10),可见这是坏的。
“发怒”亦然。当雅比人向以色列人挑战,“扫罗听见这话,就被上帝的灵大大感动,甚是发怒”(撒上十一 6),这当然是好事,因为这样的怒气刺激扫罗带领以色列人争战;但是该隐因着自己的供物不蒙悦纳,就“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创四 5),结果把兄弟杀了,可见这是不好的。
甚至“笑”也有好和坏。一些下流人如同“席上好嬉笑”的,这是坏的笑,因为他们是“狂妄人”向大卫“咬牙”,所以嬉笑(诗三十五 16);但是箴言所形容的贤妇却“想到日后的景况就喜笑”(箴三十一 25),无疑,这样的笑是好事。
应用到婚姻上,如果丈夫因为妻子把晚饭烧焦而生气,这不是好的;妻子因为丈夫未能信主而伤心,流泪为他祈祷,是好的。
(2 )要对付不良原因
既然感情反映内心,所以,我们必须对付它那些不良原因。
例如人为衣食忧虑,“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林后七 10),所以我们需要谨记圣经的应许。耶稣告诉我们“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祂照顾野地的百合花,当然亦照顾我们(太六 25-34),所以“你们要将一切的忧虑卸给 神,因为他顾念你们。”(彼前五 7)
彼得讲道之后,“众人……觉得扎心。”(徒二 37),产生罪咎感,于是多人悔改。正如圣经说:“依着 神的意思忧愁,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责罚。”(林后七 11)于是不受欢迎的的情绪,却带来良好的结果。
还有:“我惧怕的时候要倚靠你。”(诗五十六 3)“一切苦毒、恼恨、忿怒 ……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弗四 31)等等。想弟兄姐妹们都能举一反三。
应用到婚姻上,假若妻子因为丈夫赚钱不比她多,对他产生蔑视之心,这就是应该对付的不良原因,免得终于以言语奚落他。
(3 )要约束情绪
圣经从不认为表达感情是善事美事,也没有禁止表达情绪,却劝告人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常常保持心平气静是最合基督徒体统的。圣灵所结的果子之一是“节制”(加五 22-23),所以舒泄感情也是需要节制的事情。
这方面有很多经文。例如:“愚妄人怒气全发;智慧人忍气含怒。”(箴廿九 11)“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 16),劝人约束愤怒,再明显也没有了。甚至义怒也需要节制:“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荣美;人的余怒,你要禁止。”(诗七六 10)
又例如:“快乐至极,就生愁苦”(箴十四 13),就是乐极生悲之意,所以在宴乐快活的时候,也应该保持心平气静,免得失控。“心中安静是肉体的生命。”(箴十四 29-30)
保罗严厉责备哥林多教会,以至他们“忧愁”,又因担心他们“忧愁太过”,所以最后又劝他们“要受安慰”(参林后二 5-7,十三 7-11),可见任何情绪都需要约束。
应用到婚姻上,夫妇一方若因为工作疲倦,精神欠佳,几乎要发脾气,就要必须马上祷告,求主赐力量,控制自己的脾气。
邱清泰博士和太太竹君虽然在中国教会心理辅导界首屈一指,但是他们所教导的,毕竟是几十年前在大学所学到的,可能没有留意到,最新研究已经把这理论推翻了。(心理学理论向来随着时代、随着专家变迁,不足为怪。)
2010年出版的《流行心理学的五十个大迷思》( 50 Great Myths of Popular Psychology) 报导:今天大部分人都相信发泄怒气,比抑压它,更能帮助心理健康,而且能防止侵略行为。从前佛洛伊德认为,被压制的怒气有如压力锅中的蒸气,所以心理健康之道在于有效地释放它。今天心理辅导员建议的发泄方式有:打枕头、大喊大叫、破坏物件、或丢东西等等。“原始狂叫疗法”( Primal Scream Therapy)更建议当事人高声尖叫,以卸下婴儿或童年时代所受的创伤。可是,近年研究发现,这样的发泄方式只有增长怒气,煽动侵略行为。再者,新研究指出,若要释放怒气,必须同时建设性地解决问题,例如平心静气地表示不满,远比发泄怒气为佳。[4]
圣经辅导老早如此主张,请见:亚当斯的《当怒不可遏的时候怎么办?》 [5] 可见根据圣经原则生活和辅导不会吃亏。
一位临床心理学博士Milton Spett 概括了一些最新研究,表示心理辅导界对“表达负面感情”的见解,有很大的转变。我们从前以为表达负面感情(如愤怒、悲伤、害怕)有助心理健康,但现在认为,这样很可能加剧负面情绪,不是减低它,甚至因而引起内疚和羞耻。
Spett 报导了近年对发泄怒气的新研究之后,又谈到对表达伤痛的研究。他表示,传统的精神健康工作者都相信,例如人在失去亲人的时候,必须经历强烈的哀痛才能心理 健康,但新研究显示,“强烈的悲痛不仅是心理毛病,而且会引起更多的心理问题。”那些“适当地悲伤”,面对失去亲人,而仍能控制自己,继续处理事情的人, 一年后,他们的抑郁程度,比那些表现强烈悲痛的人为轻。[6]
可能有人非常奇怪,不是说“你侬我侬”夫妇营帮助了很多婚姻吗?怎么圣经和最新研究都似乎和它反对呢?如果你是这样想,请看这下面真人真事:
我发现网路上有一段博文,博主参加了“你侬我侬”夫妇营会之后有这样的心声:“所谓 “感觉就是感觉,感觉没有对错 ”这 项观点使得两个人的沟通多一些,一段时期内也透明些了。然而,也产生一个严重后果,导致负面情绪经常不加控制的突然爆发,以至于一时感觉的宣泄严重伤害了对方。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夫妻彼此无法深入沟通。营会中重点推介的沟通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不是问题所在。……沟通问题只是问题的结果而非原因。除非有基督的爱,接纳和饶恕。夫妻关系不可能得到真正面对,不可能有良好沟通。” [7]
一位非基督徒心理学教授写了一本颇有名气的书,叫《婚姻的迷思》( Marital Myths),顾名思意,书中指出一般人对婚姻的误解。其中第一个迷思是:“丈夫和妻子应该是最好朋友”,意思就是说,夫妇之间应该无所不谈,完全透明,把自己的感受向对方和盘托出。作者说,他有一个朋友,一向极力如此主张,并认为双方的缺点不会对婚姻做成不良影响。结果,三年后,他们离婚了,因为他的妻子对他说:“我对你只有蔑视!” [8]
此书的第九个迷思是:“在良好婚姻中,丈夫和妻子‘有话尽讲’”。作者表示,很多人相信,和外人相处需要客客气气,但在自己家中,则可以尽量发泄自己的情 绪、有话尽讲、口无遮拦。作者列举几个个案,都因夫妇一方或双方经常大发脾气而以离婚结束。所以作者说:“在亲密的关系中,我们需要像和陌生人相处一样, 有礼貌、客气、尊敬。” [9]
当邱清泰博士和太太教导他们那一套“沟通技巧”,就是:“夫妇面对面站立,双手拉着对方的双手,眼晴望着对方的眼晴”,他坦白表示,有很多人抱怨说:“肉麻”,但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说:不要怕肉麻,不要怕肉麻,多练习就可以,最后他高声疾呼大家要“摆脱肉麻的感觉”。[10] 如果“感觉就是感觉,没有对错之分”,为什么独有“肉麻”的感觉是错的?必须摆脱的?显然,邱博士也不同意“感觉就是感觉,没有对和错”。
所以,你若对“你侬我侬”夫妇训练或《亲密之旅》质疑,请勿以为只有你一人才是这样。
结论是:不见得“感觉就是感觉,没有对错”。
[1] 见: http://cffc-uk.blogspot.com/2007/12/blog-post.html
[2] 黄维仁博士,《亲密之旅》(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9),页 49。
[3] 同上。
[4] Scott O. Lilienfeld, Steven Jay Lynn, John Ruscio, Barry L. Beyerstein, 50 Great Myths of Popular Psychology: Shattering Widespread Misconceptions about Human Behavior (UK: Wiley-Blackwell, 2010), Myth #30.
[5] 亚当斯,《当怒不可遏的时候怎么办?》( http://www.chinesebiblicalcounseling.net/BC_books/Adams_Anger.htm)
[6] Milton Spett, “Expressing Negative Emotions: Healthy Catharsis or Sign of Pathology?” (http://www.nj-act.org/article3.html)
[7] http://barnaba.ccblog.net/archives/2007/28494.html
[8] Arnold A. Lazarus, Marital Myths (Atascadero, CA: Impact Publishers, Inc., 2001), p. 10-11.
[9] Ibid., Myth 9.
[10] 邱清泰、余竹君,《你侬我侬:恩爱夫妇训练课程》(粤语录影带),( Santa Clara, CA:家庭更新协会,1996),“存款与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