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基督徒应当有 “好行为” 。但不是所有看似 “好” 的行为真的“好 ”。首先,基督的好行为归根结底是出自神,因为全然堕落的人无力行善(罗马书 3:10-18)。是神恩典的工作使得重生的基督徒可以行善(腓立比书 2:13;以弗所书 2:10,等)。然而,基督徒应尽顺服神而行善的责任。要让我们的 “好行为” 真的好起来,至少需要在三个方面是正确的。
“好行为 ”的动机应是对神恩典的回应。基于基督替我们死并复活的救恩,父神赐给我们 “圣徒” 的地位。这是神的恩典。所以,我们应该站在 “圣徒” 的地位上过敬虔的生活,而不是用我们的 “好行为” 去换取“圣徒 ”的地位。基于基督替我们死并复活的救恩,父神使我们成为在基督里 “新造的人” 。这是神的恩典。所以,我们应该活出 “新人” 的生活,而不是用我们的 “好行为” 使自己变成“新造的人 ”。基于基督替我们死并复活的救恩,父神应许我们得着永恒的基业,这是神的恩典。所以,我们应该在百般试炼中带着盼望在喜乐中忍耐,而不是靠着自己的 “好行为” 去赚取永恒的基业。 神的恩典还有很多。总的原则是:神首先给了我们我们不配得的恩典,然后我们才能用 “好行为” 去回应恩典,而不是我们用 “好行为” 去赚取那些恩典。
没有这种正确的动机会导致律法主义的错误。世界上很多的宗教都强调 “好行为” ,但那些“好行为 ”不过是试图去赚取自我利益的工具而已。法利赛人也强调 “好行为” 。但是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批评他们背后的动机。动机错了, “好行为” 不蒙神的喜悦。
歌罗西书2:6-19,保罗提醒信徒警惕由世上的小学和人间的遗传发展出来的错误的 “敬虔” 之道,比如,律法主义,禁欲主义,神秘主义等。这些 “敬虔” 之道看似可以使信徒很属灵,但却不是出于基督的道理。如果用这些错误的 “途径” 追求敬虔,那么最后的结果是信徒被虚假的敬虔所欺骗,甚至被引诱偏离真道。今天还有很多基督徒用律法主义、禁欲主义或神秘主义的方式表现出 “好行为” 。 有人用东方宗教的冥想、打坐等方式灵修,有人用律法主义的思维恪守规条,有人用试图用肉体的力量战胜肉体的私欲。但是,唯有在扎根在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 这个恩典的福音里的敬虔才是真敬虔。不要试图在基督以外去寻找 “好行为” ,让我们回到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这个恩典的福音里,让这恩典的福音不仅是我们头脑里理性的知识,也变成我们心中热血澎湃的感情,更成为我们灵性深处复兴的烈焰。
没有正确的 “途径” 会导致实用主义的错误。有人认为只要能激发人追求爱主、热心服侍,不管讲什么样的道理都是好的。于是,用是否能激发人有 “好行为” 作为标准判定什么样的讲道值得一听。这是实用主义的思维。
有了“好行为 ”之后,我们应该用正确的态度对待我们的“好行为”。我们重生之后应当行善,这是神的旨意。为了完成这一旨意,神赐给我们诸般的恩典。我们能有“好行为”乃是神的作为(以弗所书 2:10)。 所以,我们应当归荣耀给神,而不是沾沾自喜。神借着基督的死与复活拯救我们,给我们罪的赦免的恩典、新生命、新地位、新身份。在这恩典中,我们才可能有 “好行为”。神把他的话语圣经赐给我们,叫我们知道什么是“好行为”,为什么要有“好行为”以及如何有“好行为”。神的话语是我们行为的准则。神应许圣灵 内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才能更深入明白圣经,有愿意行善的心志,并且能行出来。神把我们摆在基督的身体里,叫我们与其他圣徒彼此激励。主耶稣在天上为我们代 求,保守我们脱离诸般的罪恶。这一切都是神的恩典。这并非要否定我们的责任,而是让我们看到,我们的“好行为”不是我们夸口的理由。明白我们的“好行为” 背后神的作为,会帮助我们更加立志行善,因为我们岂敢抗拒神呢?同时,我们也会有正确的态度对待我们的“好行为”—归荣耀给神。这是神救赎我们的目的之一:“叫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以弗所书1:6)。
没有正确的态度会导致的自我中心的错误。有的人当自己行为良好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很属灵,轻看那些行为不够好的弟兄姊妹。这是属灵的骄傲。而当自己的行为不够好的时候,就觉得很自卑,不知如何复兴起来,因为他 /她没有看到神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