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恩有一本新书《婚姻的意义》清楚的展现了“婚姻”的真实意义,剖析了随着社会发展婚姻在人们心中的演变过程,以下是来至此书的一段原文内容:
法学家约翰.韦特(John Witte, Jr.)解释说,18世纪和19世纪的启蒙运动以来,出现了一种新的婚姻观。古代文化告诉社会成员要通过履行责任来寻找生命意义,要接受自己的社会角色,并且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在启蒙运动中,事情逐渐开始变化。生命的意义逐渐被视作个人自由的结果:要找到生活的意义,就得选择自己最满意的生活方式。人们不再通过舍己、牺牲、放弃个人自由、履行婚姻责任和家庭责任来寻找人生意义,婚姻被重新定义为“追求满足情感和性欲,寻求自我实现”。
这种新观念的支持者不认为婚姻的实质在于婚姻代表圣礼(天主教的观点),也不是造福人类的社会约定(抗罗宗的观点)。他们认为婚姻只是一纸合同,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双方的个人成长和满足。按照这种观点,人结婚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履行责任,不论是对神的责任,还是对社会的责任。因此,婚姻的双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安排婚姻生活,只要他们认为有益就行,不应该将教会责任、传统责任或大集体的义务强加于婚姻。简而言之,启蒙运动使婚姻私人化,使婚姻脱离公共领域,并且将婚姻的目的重新定义为“迎合个人欲望”,婚姻不再是为了实现“更大的公义良善”,例如:反映神的本性、塑造圣洁品格或养育敬虔的后代。在西方文化中,这种新的婚姻观已经取代了原有的婚姻观;这个过程是逐步完成的,也是确定无疑的。
这种转变并非无人知晓。最近,《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帕克波普(Tara Parker-Pope)写了一篇文章叫《幸福婚姻是“我的”婚姻》:
人们觉得最美满的婚姻是那种能给个人带来满足的婚姻,这种观点似乎抵触常识。说到底,婚姻难道不应该把关系放在首位吗?那是老黄历了。千百年来,人们都认为婚姻是一种经济社会制度;满足人的情感和理性需求是次要的,维系婚姻关系才是首要的。但是,在现代人际关系中,人们在寻找一个伴侣,并且他们想找的是一个可以让自己生活变得有趣的伴侣……可以帮助彼此实现人生目标的伴侣。
这种改变是一场革命。帕克波普将这场革命赤裸裸地描写出来。婚姻原本是一种公共制度,目的是造福社会,现在却成了一种私人事务,目的是满足个人欲望。婚姻原本关乎“我们”,但现在只关乎“我”。
摘自《婚姻的意义》
(原标题:幸福婚姻是“我的”婚姻?)/题图来自搜狗壁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