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基督徒认为,基督徒是神所拣选的,分别为圣了;因此,他们和世人不同。为此,他们提供了一些规范或标准,作为基督徒为人处世的准则,比如,定期上教会,什一奉献,饭前祷告,反对同性恋,恪守道德规范,只在基督徒中找伴侣,反对达尔文的进化论,等等。当然,不同时期,规定也不完全一样。
曾经有段时间,台湾有些教会还规定不能看电影,不能去跳舞,不能用吉他唱赞美诗等等。有一点是显然的,增加一个规定,就等于把一批不合乎规定的人从基督徒的行列中排除出去。于是,基督徒就成了“小群”。有的教会干脆以此自居。于是,当越来越多人不认同那些关于基督徒的规定时,基督徒就成了社会上边缘化的群体,失去对社会的影响力。
2013年秋,我应邀去广州中山大学的“博研班”上 “西方思想史的自由概念”。最初我不知道这一班的学员组成,去后才知道,学员乃是一批成功人士,人数百余。我在课堂上公开了自己的基督徒身份,然后从柏拉图和《约翰福音》的角度,追踪西方思想史的自由概念。在奥古斯丁之后,西方思想史的自由概念,主要是由基督徒思想家来界定的。因此,我的讲课主要涉及基督教恩典概念视角下的自由观。学员中有一些基督徒,但更多是无神论者、儒家思想爱好者,也有不少佛教徒。课后,不少人私下找我,说他们感受到我的诚实,并表示基督教恩典概念对他们的启发很大。我不知道这堂课对他们以后的思想和信仰会发生什么影响,但是我深深感受到,其中有福音的传播。
自20世纪20年代的非基督教运动以降,基督徒的“传教”往往是一种“赐教”。这种做法不断激起中国学者的反弹情绪。当我们以真理拥有者自居时,“传教”只能是自卖自夸。80年代以来,神借着大批基督徒在中国社会作见证,使得基督教在中国迅速传播。但是,中国思想界仍然有一股强大的反基督教情绪。理解这一点并不难:对于任何一个思想家来说,一种学说、理论或教义是否为真理,都必须通过他的所谓“真理”检验。如果符合他的检验,那就是“真理”。必有弟兄姐妹说,他的真理检验标准很有问题。这话没错。但是,人家可以反问:真理标准在哪里?凭什么一定要接受你的真理标准?
看来,我们需要对“传教”和“传福音”进行分辨。“传教”是把一套教义或说法加在他人头上,不顾对方感情,且在语言上强迫对方接受。但是,对方凭什么接受你的有神论世界观呢?
然而,“传福音”不是这样的。我们都是罪人,缺乏真理而自以为是。但是,耶稣基督来到我们面前,向我们宣告了神拯救罪人的福音。我们相信这个宣告,并成为基督徒。在信心中,我们重生成为新人,从神那里直接领受真理,更新改变。这都是我们生活中实实在在的经历。
因此,我们希望其他人和我们一起来领受神的祝福。我们宣告耶稣的救恩,讲述我们的见证,目的是让人感受到我们的诚实和信心,从而接受我们的见证,接受我们的宣告,一起来到神面前领受真理。这便是传福音。传教是在教导人。传教者是教师,高高在上,凭借的是他的思想和教义。但是,传福音者则是侍候者,凭着对神的信心,对人的爱心,分享自己的见证。前者把人带向某种教义;尽管这些教义可以冠以各种伟大的名称,但仍然是人的思想观念。后者把人带向耶稣;尽管传者和听者对神的理解有所不同,但他们都从神那里直接领受。
基督徒不属于这个世界,却不能脱离!基督徒没有真理,却要在真理中圣化!因此,我们基督徒是在两个世界的张力中生存的。我们相信耶稣基督,在信心中,我们看到了神的国,并跟随耶稣进入这个国。但是,我们仍然生活在这个世界,虽不相属,却不相离。我们既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又走向神的国。在真理中圣化,就是说,我们是接受者、跟随者、分享者;而不是真理拥有者、不是真理教师、不可能把真理教导给别人。因此,基督徒不是一位传教者,而仅仅是一位传福音者。有人会说,当我们完全融入社会,是否就会随波逐流,失去基督徒的性格?比如,世人都在努力挣钱,难道我们基督徒也这样跟着去做?
其实,每一个人都不能离开一定的生存环境;而且,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追求。这些追求都是有具体内容的,指向某个目标。然而,问题在于:我们的“属世”追求,究竟是依赖自己,还是依赖神?我们的追求往往都是属世的。然而,我们相信耶稣基督,因而把我们的追求交在神手中;神可以让这些“属世”追求成功,也可以使之失败。无论成功失败,都有神的旨意。因此,在信心中,基督徒凡事都可以做。实际上,正是在这些“属世”追求中,我们经历神的带领,并为神作见证。
基督徒的为人处世,归根究底就是荣耀耶稣的名。我们是要在这个世界的各行各业中为耶稣作见证。这样,基督的福音就广传了!
原文标题:《传福音与为人处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