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的孙子从主日学学习到什一奉献的功课后,视为圣旨,回家后向父母宣告,他决定帮爸爸洗车、帮妈咪煮三餐以赚取10元,好将其中1元奉献给上帝。
爸妈听后十分感动,但劝儿子,年纪尚小以后再说,并建议他把上个月阿公给他的100美元生日礼金的十分之一奉献给上帝。孙子听了慌忙摇头,振振有词地说:“那是阿公送我的礼物,不是靠劳动;我还是工作来赚10元,1元给上帝好了。那100元仍是我的。”
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哥林多后书9:7)
不出于勉强,甘心乐意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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