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式教堂的建筑之美,令人赞叹. 认识哥特式的空间有助于我们认识上帝,认识上帝有助于我们认识人。
德国诗人荷尔德林说:“人之居,如诗”,诗召唤人,迎向大地;而从神学美学来看:“神之居,如圣”,神圣感召唤人,求告上帝。
哲学家海德格认为,人的居所的实存性把人的存在系于大地所包涵的空间中;神学美学则认为,哥特式教堂把空间理解为上帝的居所,将人在空间上对神圣的向往,转换为上帝对人显示衪的“在”的场域。
居所的空间与人的互动是直接的,它的配置表现出人对某种事物的要求与信仰;而哥特建筑则反映了人与上帝的关系,当人置身于“异在”的居所中,人对神圣来临的渴求亦被强化了。
圣像画的“实”、圣乐的“满”,加上教堂的“静”,把人对神圣的向往,提携到更高的心灵世界去。
哥特式的本质是信仰的无穷和深度。
哥特式教堂带给人的,不在于寻索,乃在于静候。罗丹对哥特式教堂作过这样的理解:
“人们从大教堂带走的记忆,使人不由得不肃静;正是在这种的肃静里,灵魂才能体验无上的欣慰和思想的欢乐。”
教堂的建筑美学并不在描绘任何被规定了的东西,它在那里,开放着一个世界,一个通往神圣之域的世界。
上帝不遥远,上帝的居所不是空间的位置,上帝的居所是上帝无穷的“在”、纯粹的“在”;人,总是“此时此刻”的,置身于衪的“在”之中。
哥特式垂直耸立的线条是向上飞腾的性格和奔向天国的渴望,阳光照耀在彩色玻璃窗上,既是不可知的神秘,又是真实的感动。
上帝显现在“光”的奥秘中,隐晦且无限。“上帝的荣耀”是无法言状的,除非我们在恩光中用受感的心去领悟那不可思议的荣耀。
在美学与神学的结合中,理性或许可以超越哲学思辩,到达冥想的直观,于是,感受到上帝的真与善。
美昭示了深刻的无限,永恒在美的概念中体现为“圣爱”。
信仰给人的狂喜是与上帝契合为一的神圣感受。基督的爱使人恬然宁静,哥德式的高耸空间昭示人的渺小、上帝的伟大。但他却与人产生了伟大的接触。
晚钟把对永恒的时间感带给了我们,也将永恒的空间向我们铺展开来。
图:米兰大教堂
哥特教堂处处充满着神圣符号,那高耸入云的塔尖、宏伟的正堂、巨大的穹窿和支柱,教堂内冰冷的阴影,彩色玻璃中透入的光线无不各具象征征.正堂与耳堂的交错,代表基督十架的死难;玫瑰花窗象征着永恒,叶子则代表得救的灵魂。
阴暗微弱和朦胧的光线,有感罪恶深重的压迫。黑暗并不可怕,相反的,它好似带有召唤的姿态;此时此刻,正是“光”在起作用。光象征着“希望”,不是笛卡儿的“理性”,也不是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启蒙”。哥德式教堂表达着这样一种“光的神学”:“阴郁的心灵通过物质接近真理,而且,在看见光时,阴郁的心灵就从昔日的沉沦中得到复活”。这光即是“真理之光”。
光与暗的对立,使人意识到自己的罪,也在光与暗的对比中,使人的心灵可以遥想救赎;“光”是上帝的荣耀,即衪的本质,人们是在救赎的“光”中才会发出赞美的祷词。
光与暗是悖论,却也是人与上帝和解的神圣之域。
“光”,神秘、无限。在视觉上,具有深度的暗示性,人置身于光中,宛如置身于无限,人被无穷所吸引,引向对神圣的专注和祈盼。
烛光具有双向的暗示性作用,一方面是在视觉上的神圣性体验,一方面是指向光源的层次和深度。
神圣是一种“异在”,如同死也是一种“异在”。
教堂作为上帝的居所,竟以死作为他的中心,十字架即是那以死来换得生的“必须”。正如祁克果说的:
“一个十字架要建立在他一切希望的坟墓之上”。
原文标题:《真理之光的神圣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