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早就有传统医学的实践,但医院这种救死扶伤的专门机构,却是在清朝末年才由基督教传教士创办的。而这些医院,作为基督教教会救死扶伤的慈善机构,都以十字架为标志。
公元1820年,英国传教士马礼逊、李文斯顿在澳门开设了一间眼科诊所,是基督徒在华行医施药的开始。七年后,马、李二人又与刚刚来华的郭雷枢医生,在澳门开设眼科医院,主要为穷人施诊。据史料记载,从1827年到1832年,五年之中,该医院共治愈4000余名患者。
1835年11月,美国传教士伯驾在广州创办眼科医局,据伯驾医生1842年的统计,广州眼科医局成立六年中,共为1.2万多名患者解除了痛苦。广州眼科医局,即今日广州博济医院的前身。
今日的北京市第六医院,其前身就是基督教长老会于1885年创建的妇婴专科医院——道济医院。而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间麻风病医院,也是美国传教士艾伯特等人于1921年在云南创建的。
这些教会医院赢得中国百姓的信任,不是仅凭他们精湛的医术,更是因着他们的人道主义精神。而教会医院的人道主义精神,特别体现在重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包括妇女儿童、麻风病患者、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等。这些被轻看,被弃绝者,因着基督徒从耶稣那里而来的不一样的爱心而被收治,得关爱。
随着教会医院在中国城乡的普及,十字架成为了一个“救死扶伤”的标志。生病了去找“挂十字架的地方”,成为中国百姓的一种新的生活常识。于是,“十字”也就演变为近代以来中国所有医疗机构的固定记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