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是个神圣的字眼,尽管媒体泛滥的使用。
恋爱不是“好感”。
好感只是一种欣赏,欣赏对方的气质或谈吐,对方的一个动作或是一个不经意的眼神。浅度的好感只想瞬间的多看对方一眼,深度的好感却是对方的影像久盘脑中而不去。
一个人一直落在深度的好感,只是“迷恋”,“迷恋”是“自恋”的延伸,看重自己的感觉,多于对对方的认识。
“好感”不是“恋爱”,只是迈向“喜欢”的前奏。喜欢是双方了解的建立,多少的“初恋”、“单相思”,只是深度的好感,连“喜欢”都构不上。
深度的喜欢是在约会里双方的沟通与剖白,深度的喜欢是建立在双方价值观的合一与尊重。
“喜欢”不是“恋爱”,只是迈向“恋爱”的前奏。
恋爱是双方理智的抉择,是思考后的决定,是带着意志的持守。
浅度的恋爱是让双方的家人,教会的牧师,周围的长者更多的参与,使恋爱的结果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成为更多人的祝福。
深度的恋爱,是准备在上帝、众人面前立下婚约的承诺,无论贫富、无论病苦、无论祸害,终生相守,至死分离。那是一个人一生里最神圣的承诺,这不只是私底下的山盟海誓,而是只有双方站在婚约的圣坛前才成立。
恋爱,真是神圣的,因只用在自己的配偶身上。
原文标题:《恋爱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