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在教会分享时,总会有人问:“圣经真的能作为我们工作或做生意的指引吗?”
我的答案是:当然可以!
圣经不但是我们工作或经营事业的最佳指引,而且,它更带给我们极大的祝福∶使我们力上加力,恩上加恩(《约翰福音》1∶16)。
我们在职场,最怕提不起劲。如果能够天天都带劲工作,那该有多好!所以圣经给我们基督徒带来一个祝福,就是让我们工作越来越带劲,让我们力上加力。
但是,如果只是你一个人工作带劲,那是不够的,你还要有祝福别人、让别人也带劲的能耐。而且,如果你工作很带劲,却总是诸事不顺,那日子一久,你也会失去干劲的。因此,圣经给我们带来第二个祝福,就是使我们恩上加恩,让我们可以祝福别人,让我们自己也是一个祝福接著一个祝福,领受不完。
也许有基督徒会怀疑,真有这种好事吗?工作真的可以力上加力、又恩上加恩吗?
对职场工作,圣经确实有很明确的指导准则。笔者不揣浅陋,把自己的感受整理如下,以抛砖引玉。
“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诗篇》127∶1)所有的事,若非出於神,若不合乎神的心意,一切都是枉然,一切都将徒劳无功。我们上班工作,自然也是如此。
台湾积体电路公司的董事长张忠谋先生,在2008年6月的台北演讲会上,特别讲到《传道书》9∶11,“我又转念∶见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赢;力战的未必得胜,智慧的未必得粮食,明哲的未必得资财,灵巧的未必得喜悦;所临到众人的,是在乎当时的机会。”
他说圣经讲得很清楚,你跑的快,不一定就能赢;会作战,不一定就能胜┅┅重要的是当时的机会。他说,我们华人父母,一味告诉孩子∶你只要努力,就能出人头地。这是不对的。万一孩子努力却无结果,一定很挫折。所以不应该给孩子这样错误的认知。
确实,若神不给机会,我们一切的努力都是一场空,这是所有人都应该知道的。所以我们在职场上,也一定要尊主为大,要以我们的工作来荣耀神,要在工作上见证神。因为让我们有工作、有收入的,不是我们地上的老板,而是我们天上的老板(当然,他是透过地上的老板给我们工作、给我们收入,所以我们也应该尊重我们地上的老板)。
“你们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劳碌得来的饭,本是枉然;惟有耶和华所亲爱的,必叫他安然睡觉。”(《诗篇》127∶2)
如果我们工作不是倚靠上帝,而想靠自己,圣经在这里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你的一切努力都将枉然,都将是一场空。为什麽呢?《诗篇》127∶2告诉我们答案──你即使清晨很早就起来打拼,夜晚也熬到三更五更,连吃饭都匆匆忙忙,结果还是一场空,还是枉然。你甚至无法安然入睡、失去健康。惟有耶和华所爱的,才有机会享受劳碌所得。
台湾某研究单位,去年发表了一个统计数字∶全台湾的上班族中,468万人有睡眠障碍,也就是晚上睡不好。失眠,日子能好过吗?
世界著名的企管大师大前研一,两年前出版过一本书《下班学》。他说,他二十几年来写了多本书,都是教大家怎麽上班。如今为何写一本书,教大家如何下班呢?因为积二十几年的经验,他发现,人若不懂“下班”,“上班”就不可能成功。
其实下班後主要是两件事,一是休闲、一是睡眠,只怕睡眠还更重要些。可见圣经说,惟有耶和华爱的,必叫他“安然睡觉”,是多麽重要。
“耶和华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为我持守。用绳量给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处,我的产业实在美好。”(《诗篇》16∶5-6)
耶和华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分──英文NIV的翻译是∶Lord, you have assigned me my portion and my cup。Assigned 的意思,是已经分配、指定了──我们这一生的福杯有多大,杯中的福分有多少,其实神早已经指定了。
神不但指定了我们的福分,更为我们持守(you have made my lot secure)。
所以,我们只管尽本分,好好去上班,去得神给我们的福分。我们不需要焦虑,因为我们不必担心能不能得到、得到多少。
神为我们持守、保护的产业,到底有多好呢?
1. 神不但让我们劳碌有收获,更让我们工作有成就感、满足感。就如《传道书》5∶18说∶“我所见为善为美的,就是人在神赐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因为这是他的分。”
2. 神不仅让我们享受劳碌所得,更满有喜乐。《传道书》5∶19说∶“神赐人资财丰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劳碌中喜乐,这乃是神的恩赐。”
3. 神还要让我们以工作为乐。就如《传道书》3∶22说∶“故此,我见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因为这是他的分┅┅”
《传道书》3∶12说∶“我知道世人,莫强如终身喜乐行善。”
神当然不会要我们只顾自己,只想自己享福,而不管别人。所以神给我们一个更大的福分,那就是让我们终身喜乐行善。
对於我们上班族而言,这也是最高境界──叫神得荣耀,又叫人得益处,而我们自己更满有喜乐。
英文圣经说∶nothing better than this,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因为我们如果只行善而不喜乐,那麽用不了多久,就坚持不下去了。
我在“希望森林”网站首页,开了一个上班族的专业谘询信箱。2009年6月12日,有一位署名“无助的创业人”前来留言,他说他辛苦创业,刚略微有成,公司里就有位员工,递了辞呈,要在6月底离职,自己去创业。可是他现在人还在公司里,就已经用公司的资源做自己的事,印名片发给客户,用公司的电脑与网路开设自己的部落格等等。这位“无助的创业人”问我,如何能既捍卫自己的权益,又符合圣经的原则?
我答覆他,他可以捍卫自己的权益,依法控告这位员工(他们签有“竞业禁止”合同。该类合同禁止企业的职工,在任职期间兼职於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等等)。
或者,他可以按照圣经的原则,去爱那位要离职的员工,体谅他,想想自己当初创业之艰辛,主动表明欢迎他使用公司既有的资源,以度过创业初期的艰辛。
这位网友马上表示,他愿意心甘情愿地喜乐行善。
这就是神给我们的最佳美的境界,让我们既喜乐、又行善;既行善,又喜乐。惟愿所有职场上的基督徒,都得到这一份神早已指定给我们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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