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家是男人的一部分,却是女人的全部。”虽然今天的“新女性”不承认这一点,也不接受“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看法,然而神给女人的天赋及天职,使女性在家庭中仍具有“举足轻重”的角色。
因此,“女人是一家的支柱”、“是家庭列车的火车头”、“那推动摇篮的手,也是推动世界的手”、“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位伟大的女人”……等类说法,对一般“忠于职守”的女性而言,仍然是真实的!
一个结了婚的女性,不管她在外面的成就有多大,“家”永远是她的本份(弟兄亦然)。可惜历代教会中,都有一些姐妹对于她们在家庭中的角色有种看法:
一、认为在家时所做的事,不算事奉神,只有在教会中所做的,才是事奉神。她们看“家事”是重担、是无奈,她们看自己不过是个“家庭煮妇”,是一年365天为一家人煮饭的人。因此她们憎厌家的缠累,巴不得能多有时间到教会事奉;
二、认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当顺服自己的丈夫”的说法是基督教贬抑女人的手段,既然自己“不幸生为女人”,只有“被逼”顺服,不得已“让他作头”,因此,虽然结了婚,却生活在自艾自怜、不甘不愿的心境中。
其实这两种看法都不是圣经的教导:
圣经强调“家”的重要。传福音、做见证要从耶路撒冷开始(使徒行传1:8)、“家”就是每一个基督徒的“耶路撒冷”,也是事奉主的起点,因为圣经上说:“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提摩太前书三5)。姐妹在家庭中的事奉,不论是理家、烧饭、教养儿女、奉侍公婆……只要是为神做的,都是事奉神,都要被神纪念。
再者,以弗所书5:21至33节有关夫妻的经文,不但没有贬抑女人地位的意思(男女地位相同、角色不同已于前文说明),更是在公布一幅神心意中“美满婚姻的蓝图”。
这段经文有三方面须加意:
保罗实在是位伟大的阐释者,当他提到作丈夫的应当爱自己的妻子时,为了说得更明白、更具体,他用了两个比方来描写这份“爱”:
①:“如同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以弗所书5:25)
——这是“牺牲忘我”的爱!
②“如同爱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以弗所书5:28、29)
——这是:“体贴入微”的爱!
当神把“头”的角色给丈夫时,他同时也把更重的责任托付在丈夫身上。一位“真正爱主”的基督徒,必然也是一位“爱妻子”的丈夫。
这里的“顺服”(Hupotasso)一词,并没有贬低地位的含义。按原文的语气,这种“顺服”即非主动,也非被动,乃是自动自发的。所以,妻子对丈夫的顺服是一种自动的、出于爱的、甘心乐意的顺服,正如顺服基督一样。虽然当日保罗身处“重男轻女”及“阶层分明”的社会环境中,他却以革命的口气宣告:“在基督里就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加拉太书3:27、28)。
因此,当保罗说到女性在家中要顺服自己的丈夫时,他不但没有压抑女人,他更是在勾划出一幅“美好婚姻蓝图”。如果基督徒都能明了圣经的教导,并遵照而行,今天华人教会必然有更多彰显基督荣美的幸福家庭。
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往往是多重的,不但是妻子,又是母亲,同时也是女儿、媳妇、大姐……等等角色,每个角色都不能轻率疏忽,姐妹们常常感叹不知怎样才能在重生压力下,做得“面面俱到”,不到“顾此失彼”?
依据圣经的教导和事奉主的经历,笔者深切体会到一个多重角色的姐妹,若要各方面“胜任愉快”,必须分清“轻重先后”(Priority):每天在生活中,神永远是第一位,接下来的首要之务便是做好“妻子”的角色。
深愿基督徒姐妹们不但以感恩的心接受神所赐这份在家庭中神圣的角色,更靠着圣灵的大能达成他所交托的使命!
节选自《姊妹的角色》,李林静芝 著,略有删节,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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