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达仁安乐死:直面死亡抑或有尊严地死去
编辑整理:佳音编辑部
近日,台湾著名主持人傅达仁执行安乐死的视频曝光。视频中的傅达仁显得非常平静,跟家人开心道别。整个过程共计2小时13分钟,傅达仁最后倒在儿子怀中慢慢睡去。傅达仁是亚洲第一位前往瑞士完成安乐死的中国人。
傅达仁是台湾知名体育主播,曾经采访过7届奥运会,访问过拳王阿里、球王贝利、姚明等中外体育名人,获得过电视金钟奖。1991年,他还曾登上过央视春晚的舞台。那个年代,人们都说“大陆宋世雄,台湾傅达仁。”
2016年,傅达仁被发现患有胆管阻塞,之后又被诊断出胰脏癌,饱受病痛折磨。2018年6月,不堪病痛的傅达仁选择去瑞士执行了安乐死,享年85岁。
视频曝光后,网上便引发关于安乐死的热议。有人说,这是对病痛中生命的尊重,也有人说,这是变相杀人,人类不应干涉生命的主权。
01 多重视角看安乐死
①功利主义:
傅达仁晚年时,饱受胰脏癌折磨,即使积极治疗,也只有50%的生存机会。因而,为了最后阶段能够快乐、有尊严、没有痛苦地走完最后一程,他选择了安乐死。
从傅达仁的角度而言,这是其为了自身幸福最大化的考量,可以减轻其最后阶段的痛苦。
但另一方面,傅达仁的亲人,对安乐死的态度就可能会有矛盾。一方面不忍看见傅达仁的离去;另一方面,也不愿看到傅达仁继续遭受病痛的折磨。就前者而言,前任不能从中获得幸福,但是就后者而言,亲人会因为傅达仁的幸福而感到欣慰,并且能够释怀,这本身也是一种幸福。
所以,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为了寻求病人及亲人的幸福最大化,安乐死并不能被一票否决,仍有可讨论的空间和余地。
②医学伦理层面:
托尼·霍普在《医学伦理》中有一段论述:“当我们遵循一个道德准则,但结果是遭受痛苦时,我们需要仔细审视一下我们的道德准则,并且怀疑我们是否过于生硬地应用了这个准则。
我相信,我们在主张‘自主安乐死在道德上是错的’时就是这么做的。以别人的痛苦为代价去追求一种道德清白感,这是有悖常理的。”
从医学伦理的角度,安乐死并没有绝对的正确与否,而是充满了很多争议和矛盾点。
而从狭义的人道主义角度而言,安乐死的做法是与其相违背的。无论出于什么善良的动机,我们所主张的放弃救治或是采取安乐死的行为,从过程或结果都是背离了医学的人道主义。因为人道主义便是主张全力挽救个体生命。
但是现代的人道主义,却有所不同,将核心放在“人”,以“善”作为标准。救人,确实是人道主义的表现,但是让人痛苦且没自由地活着,却显得非常不人道。
安乐死从某一方面来讲,对病人是善的,且是仁慈的,更是赋予人的尊严,以及对生命自主权的尊重。
因而,无论是从医学伦理,或是现代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安乐死都难以成为一个定论。
③宗教的角度:
基本上,传统的基督教群体是持反对态度的。
安乐死,是一种非正常死亡,从某个角度意味着这是“自杀”,甚至更有可能被用作是“他杀”。后者也是安乐死难以被合法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例如,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为了避免滥用安乐死,造成非正常的死亡,荷兰安乐死合法化法案本身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条件。即便如此,安乐死依然争议不断。据资料显示,仅2010年,荷兰实施的3200件“安乐死”事件中,就约有72%的案件涉嫌“故意杀人”。
杀害生命,是基督教所强烈反对,因而这点便延伸到安乐死的议题上,这是反对理由之一。
其二,基督教神学认为,人类的生命是受到上帝的支配,即人类本身不能决定其自己的死亡。
第三个传统观点是,基督教认为,苦难是上帝所赋予的试验,上帝并没有应许人们可以一直过舒适美好的生活。
这三点,是基督教反对安乐死的主要原因。
但奇怪的是,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大多都是基督教国家。这些国家在制定安乐死的时候,必然也会考虑到基督教神学伦理对安乐死议题的考量。
因此,我们难以用上面三点反对意见,就作出简单的判定。虽然生命的主权在于上帝,但我们仍然不能肯定上帝是否会把主权给予个人。
其次,对于基督徒而言,我们有永恒的盼望,知道死亡之后,我们会去到哪里。此外,亦有人提出,上帝虽然会给予人类苦难,但是上帝也会希望每个个体生命,都能平安、喜乐,拥有幸福。
所以,对于“安乐死”这样的议题,即使放在基督教的语境中,仍然有非常多的讨论和争议。我们不能简单下定论说,支持或是反对“安乐死”。安乐死合法化,这是一个社会议题,我们不予讨论。
但是当个体生命要面对安乐死的时候,那便是个人的抉择。每个人的处境和难处都不一样,因此我们同样也不能去论断“傅达仁的做法正确与否”。
我们需要有更敞开的心态,更包容的态度,来看待安乐死,不是一味的逃避和反对。并且需要更深刻地从各个方面去理解、认识安乐死这个议题。
直面死亡的真相
傅达仁选择以安乐死这种非常态的死亡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终止了他肉体所承受的痛苦。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名震一时的知名主播,在罹患绝症的日日夜夜,他的身心所遭受的无尽的折磨是何等令人心痛!
这种人生巨大的落差,正如傅达仁的儿子傅俊豪所说:“我父亲的一生非常精彩,之前不管在球场上还是银幕前,都意气风发,所以到他晚年生病时,那种反差,其实是一般人很难以想象的。”
在人性及情感的角度,我们很能理解傅达仁的选择。当一个人被疾病或其他苦难折磨得面目全非,而当他产生安乐死的诉求时,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对生命的捍卫,以及对责任的担当。
患者不愿意看到他的至亲们,因自己难以短时间内被治愈的重疾而共同遭受情感、经济、生活的重担和压力,也不愿他所爱的人们看到他曾经健壮的躯体如今被疾病折磨得这般憔悴。在经历许多的思想斗争后,他选择主动地离开。也许对自己,对爱他和他所爱的人,都未尝没有益处。
傅达仁走后,他的儿子傅俊豪在脸书上写道:“平安自然,无痛的安乐善终能使绝症病患多一个选择。”
如果站在法律和信仰的角度,安乐死仍然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因为“安乐死”涉及法律、更涉及人类生命伦理。这暂不在本文的探讨范围之内。
安乐死,一方面让我们看到生命的局限和脆弱,一方面使我们确知死亡的实际。
在某些文化中,死亡始终是被忌讳的话题,如孔子认为,“为之生,焉知死?”,就是说,关于生的事情都没搞清楚,怎么能知道死是怎么回事呢?
而在有些文化中,甚至提倡人们尽早地学习和死亡有关的话题,也好对抗终必到来的“死亡焦虑”,例如在20世纪的美国兴起的死亡教育。
而死亡教育虽然希望借着对死亡课题的讨论,使学习者更加珍惜生命、欣赏生命,并将这种态度反映在日常生活中。
但如果缺少了生命的终极关怀,死亡教育下的死亡观,也难免不会成为唯物论下的死亡观——将人的生死视为自然规律,提倡大众树立科学的生命观。
然而当生命最终濒临死亡,当我们跨过死亡的桥梁,却发现那个被我们漠视的永恒,竟然如此真实地存在着,又有谁能给我们指明方向呢?
圣经中也非常直接地指出了死亡的真相——“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这里的死亡包括灵性的死亡和肉身的死亡,而这两种死亡,都在耶稣基督的救赎里被战胜了。这是基督信仰给我们的积极乐观的盼望。
生活中有许多美好的见证,都在显明那超越的信仰给我们的动力和安慰。有许多遭受病痛的人,也有很多受逼迫以至于为主殉道的宣教士,因着信仰,他们肉身虽然衰残,但心灵的力量却日益强盛。因为他们相信,“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哥林多后书4:17)
当然,也许有人会问,傅达仁据传也是基督徒,为什么会选择安乐死呢?这是一个令人沉重、也令人无解的话题。我们需要承认,基督徒也是人,也在肉身之内,也有自己无法逾越的局限和疼痛。
我们无权也没必要对他人的信仰和生死攸关的抉择做出判决或质疑,也许我们所能做的,是那个被重复了许多次的祝愿——愿逝者安息,也愿生者坚强。
本文“多重视角看安乐死”,部分内容参考以下几篇文章;特此说明并致谢!
《生死权在上帝——台湾基督徒主播安乐死引教内外争议》
《欧阳文风:安乐死并不违反基督精神》
《杨思宇.安乐死的多视角阐释.中央民族大学.2015.》
《李琰.安乐死的伦理价值分析. 河北师范大学.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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