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穿基督的心——当我们不关心政治时(下)
如何看待政治,在西方的教会中,这个问题也不是没有争论。著名神学家斯托得说:“今日教会两大神学阵营的对比,是这个时代最大的悲剧之一。一方面,保守派忠于圣经却不合时宜,另一方面,自由派与激进派跟上时代却不合圣经。”
“不合时宜”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关心政治。这直接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大逆转”——自由派的社会福音要将地上的国,改变成为上帝的国,在人间建立天堂。而坚持历代基督徒共同信仰的基要派,矫枉过正,在特别强调传福音的同时,忽视了基督徒的社会责任,只关心个人的灵魂得救,注视着未来,但对当下社会中的种种不义,默不作声,很少采取直接的行动,甚至默许这些邪恶。
中国的主流教会,接受的正是这样的基要派传统。多年前,我偶尔看到宋尚节的日记片段——九一八事变爆发时,他正在我的故乡辽宁的凤城。但从他的日记里我看到,他只传福音,没有只言片语控诉、批判日本的侵略罪行!
40年代末期,美国基督徒著名领袖韩客尔(CarlF.H.Henry),著书指出了基要派的这一问题,名之为《现代基要派不安的良心》。1941年,英国第98任坎特布雷大主教汤朴威廉,在《基督教与社会秩序》这部名著中,提出了基督教社会伦理的3个基本原则: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人的社会性与团契,以及对社群的服务。
1974年的《洛桑宣言》,让全世界的福音派达成了一个共识:“传福音和社会、政治的参入,同为基督徒的责任。”后来,将此概括为:“福音是根,传福音和社会责任同样是其上的果子。”
有位犹太拉比说,上帝对世人的要求其实可以概括为3点,就是《弥迦书》6:8,“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无论是行公义,还是好怜悯,都无法与政治分离。
耶稣,把上帝对世人的要求,概括为两条最重要的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
能否实践耶稣的命令,关键在于我们是否能听到耶稣的请求。在《马太福音》25章,记载了耶稣说:“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
耶稣在饥饿的人中饥饿,在干渴的人中干渴,在无家可归的人中无家可归……祂在这些人中向基督徒祈求,给我一碗饭,给我一杯水。
饥饿,也不单单是没有饭吃;赤身露体,也并不单单是没有衣服穿……也可以是人的权利被剥夺,尊严被践踏,生命受到歧视;是受剥削,被压迫,无自由,无人权;是环境被污染,房屋被拆迁;是草菅人命,是践踏人权,是血汗钱滚滚不断地进到贪官的腰包、被任意挥霍……
凡是不义之所在,就是耶稣的痛苦之所在,也就是上帝命令其儿女用行动爱祂之处。
难道基督徒没有责任去批评不公义的法律和社会秩序吗?奥古斯丁早就说过:“不公义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他还说:“若撇开了公义,所谓国家不过是一群强盗。所谓匪帮,岂不是小型的国家吗?”
难道基督徒能够对践踏人权的现象闭口不言、保持沉默吗?每一个人都是上帝创造的,有不可剥夺的人权。因此,践踏人权,就是践踏上帝的创造;羞辱人,就是羞辱上帝。而尊重人的尊严,就是尊重创造人的天地万物的主。
难道基督徒能对贫穷人的哭泣无动于衷吗?《箴言》上说:“欺压贫寒的,是辱没造他的主。”又说:“藐视邻舍的,这人有罪;怜悯贫穷的,这人有福。”基督徒怎么能容忍上帝被任意羞辱?
耶稣哭了。
祂哭泣一直到今日。
钟马田警告说:“基督徒缺乏对政治和社会的关怀,必定会使人疏远福音和教会。”
500年前,路德就在其名著《基督徒的自由》中说,“基督徒是众人之仆,受众人管辖”,与其说基督徒“是为世上一切人活着,不如说,他乃是全为别人活着,不是为自己活着。”
路德还说:一个基督徒不应该为自己和自己的事使用俗世的权力,或乞援于刀剑,“但是他应该为别人报仇,寻求正义、保障和援助,而且要尽力去做”,藉以防止邪恶,保护良善。基督徒这样做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服务于他人,为了表示自己对邻居的真实之爱。
路德说得不错。
(原标题:《刺穿基督的心——当我们不关心政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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