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誉中外的烟台苹果,乃出自传教士倪维思
这位美国传教士叫倪维思,1829年出生在美国纽约州。他的父亲是一个大农场主,但在倪维思出生刚18个月就去世了。倪维思在祖父的家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并受到了祖父的宗教影响。1848年,倪维思大学毕业,到乔治亚州的一所学校教书,两年后,他考入普林斯顿神学院,决心当一名传教士。在神学院学习期间,倪维思非常刻苦,取得了优异的成绩。1853年,倪维思向美国长老会总部递交申请书,要求派自己到中国传教,长老会差会批准了他的请求。于是,他带着刚刚新婚两个月的妻子,启程前往中国,在经过四个多月的海上航行之后,于1854年2月抵达中国上海,随后赶往宁波,开始了他在中国的传教生涯。
1860年英法联军进攻北京,随后,英、法、俄等国强迫清廷签订了《北京条约》,《北京条约》除了确认原来的《中英天津条约》仍然有效外,又增加了天津、山东登州等地为对外开放口岸,允许西方传教士在这些开放口岸修建教堂,从事传教活动。于是,1861年他来到了山东登州(即今天的蓬莱)。
在登州传教期间,倪维思和夫人一起创办了登州女子学堂,这是山东第一所女子学校,具有开教育先河的意义。传教、办学之余,倪维思还到山东青州、潍县、临沂等地从事赈灾活动,这些工作使得倪维思赢得了百姓的尊重,不少人由此加入了基督教。
1871年,倪维思又到了山东烟台传教,传教之余,他买下十余亩的土地,用来进行果树栽培。原来,倪维思年轻时学习过果树栽培技术。来到山东后,他发现山东的气候、土壤等与美国相似,而所产水果远不如美国,于是就萌生了改良果树的念头。他将美国的苹果移植到烟台,以嫁接、育苗等方法培育,使之成为具有特别香味的新品种,结果,他栽培的苹果树异常成功,附近州县的人民竞相推广,很快就成为农家重要的副业。这便是后来享誉国内外的“烟台苹果”。随后,烟台也因为这种苹果而成了著名的水果之都。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倪维思在中国传教的时间长达40年,他留下了很多著述,主要有《天路指南》、《神道总论》等。1893年,倪维思在烟台去世。
作为传教士,倪维思来中国的目的当然是为了“传播上帝的福音”,让古老的中国接受基督教。有趣的是,倪维思在中国山东辛辛苦苦传教40年,可基督教最终仍没有被中国人广泛接受,倒是他在传教过程中所从事的副业——栽培出的烟台苹果,让中国人受惠不少。
今天,当人们吃着香喷喷的烟台苹果时,恐怕很少有人会想到它与美国传教士倪维思的这段因缘,甚至,倪维思这个人的名字也已被人们一天一天地淡忘,但是,烟台苹果的盛名和芳香却永远地流传了下来。
(原标题:《传教士与烟台苹果》,节选自郑连根的《昨夜西风:那些活跃在近代中国的传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