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恕不是忘却,而是希望对方安好
在饶恕时,我们究竟需要做些什么?就我所知,研究饶恕的专家,非史密德莫属,他说,我们必须先了解什么不是饶恕,然后再检视饶恕是什么,以及它的三个阶段。
辩解是为自己的行为寻找情有可原的借口。妻子分娩在即的先生,车子开快些是可以原谅的,因为车上的女人即将临盆;我们原谅手脚不灵活的滑雪者撞上我们,因为发现他们是初学者;我们原谅8岁男孩用四肢制造出的噪音,因为他是8岁男生。
有人说:“了解一切,就能饶恕一切。”不过就某方面而言却是大错特错。需要饶恕,正是因为没有理由能够合理解释某人的行为。饶恕并不意味着容忍恶行或佯装那人的行为并不糟糕。诚如史密德写的,辩解总是在那需要饶恕的紧要关头,迂回规避。如果某个行为是可辩解的,就不需要饶恕了。
忘却一件事所需要的,只是差劲的记忆力。就如我忘了把车停在哪里或找不到车子钥匙。有时候,如果心灵的创伤严重到某个程度,或许会因为惧怕或悲痛而将之掩埋。就某方面而言,已经把它忘掉,但是尚未饶恕。圣经作者有时会用“不再记念”(forgetting)描述上帝如何看待我们的罪,但是这并不代表上帝有健忘的毛病。而是他对待我们的态度,已经不受我们过去所犯之罪的影响。当我们无法忘却时,饶恕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有人认为饶恕别人,亦即不计代价地和那人和好——妻子必须搬回去和那个施暴的畜生同住,或是企业家必须一次又一次地接纳那诈欺的合伙人。虽然伦理学家们对此的看法不一,但我认为,饶恕与复合是两码事。饶恕,发生在一个人的内心。即使对方未要求饶恕或根本不值得饶恕,它仍然算数。C.S.路易斯写道,有一次他发现,他终于饶恕了一个已经作古三十多年的人。而复合的要点是,得罪你的人必须还活着,并且真心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后悔。复合需要重建互信,意谓双方继续彼此信赖。
当为之辩解,或谴责,或容忍,或接纳仍不奏效时,就需要饶恕。
第一步,饶恕的第一个阶段是决定不在那个伤害你的人身上试图制造出等量的痛苦。当我饶恕你,我就放弃以牙还牙的权利。即使你蓄意伤害我,也确实深深地伤害到我,我却将报复的心理束之高阁。我抑制报复的本能反应,不采取让你不安的举动,也不纵容自己乐见你局促的窘状。当我饶恕你,就把你从我心中小小的牢房中释放出来。我努力停止一些让自己快乐的复仇幻想,例如你饱受折磨或被老板开除,或突然增加了二十多公斤。
饶恕的起点,始于我们放弃要求扯平权利之时。这很困难,因为受伤心灵的自然反应就是满脑子想着如何扯平。有关复仇的故事,总能攫取我们的注意。如果电影院放映的影片,半数以上的主题是复仇,也不足为奇。
不过对于深沉的伤害,结果显示,报复之后,并非能够“扯平”。扯平的问题在于,没有人对于痛苦的感受程度是完全相同的。当我们决定停止报复,饶恕才开始。
当然,不报复,并不代表放弃公义。公义仍然必须伸张。绑架的罪犯或许能被受害人饶恕,但他仍然需要偿还他欠社会的债。公义包括追求公平,复仇则处心积虑地要惩罚对方。复仇的本质是永不满足的。
第二步,饶恕的下一个阶段包括崭新的观念与感受。深深受伤时,就是看到那个伤害我们的人的时候,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人——而只是伤痛。我们死命不肯饶恕他人的时候,往往只会看到对方的坏。想到他们时,只会想到他们在我们身上造成的伤痛。我们想要忽略他们的人性。
前一阵子,有位我心目中的知己告诉别人,我是他生命中的“难缠人物”。他从来没有告诉我类似的话。我知道后,深感受伤,有被出卖的感觉。自此,我一想到他,只想到他对我造成的伤害。他这个人当然不仅于此。他是个人,就像我一样,受造奇妙,又反复无常。
当我们彼此饶恕,就逐渐能够看得清楚。我们并未忽视伤害,只是看得更为深远。我们重新发觉对方的人性。他不再只是一笔痛苦的呆账。因他的父母都会犯错,他也不例外。他孤单、容易伤害人、脆弱、短视——就像我一样。他也有神的形象——和我没有两样。唯有认清这一点之后,我和他这两只“豪猪”才能开始迈向断断续续的复合之旅。
第三步,饶恕的第三个阶段是显示出你已经有些实质的进展,即当你发现自己真的是希望对方安好。你不再只希望他们接到的电话尽是商品推销员或是国税局打去的。你发现自己的祷告不再陷入愤怒的幻想,例如对方终于领悟到他对你如何恶劣,不过为时晚矣,来不及弥补了,他必须在无法疏解的罪咎中,永受煎熬。
你希望他们一切顺利。别人夸他们好时,你不会在内心呐喊——给我时间反驳。你诚心希望他们和神有良好的关系,而且人际关系健全、生活快乐。当然,这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且通常无法一次搞定。你会有些退步,有些时候你会希望听到他们秃头、痴肥或被婚恋公司退件的消息。不过心灵的轨道是朝往正确的方向。当你为深深伤害你的人祝福时,你就能相当确信,那位伟大的饶恕者已在你心中动工。
(原标题:饶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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