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负面情绪中,怎么可能爱起来?!——经历复活的大能之3

爱的行动和爱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圣经中“爱人如己”的命令是关乎行为的。但人在负面的情绪中,如何还能爱呢?首先,我们要捅破“必须感觉到爱才能给予爱”的谎言,因为这很可能是出于自我中心,是为了让自己得到爱和满足,而不是为了让别人得到益处。真正的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但要突破自我中心,就必须向自己的感觉死去;这无法靠自己,唯有靠那使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编者)

爱是一条命令

几乎每个人都以为,圣经上“爱人如己”的指示是智慧的、正确的、良善的。但请注意,这是一条命令,而情绪是无法被命令的。圣经并没有叫我们喜欢邻舍、要对别人心怀柔情蜜意。不,圣经的呼召是爱,并且圣经所讲的爱肯定首先是行为。

爱的感觉当然是爱的一部分,并且这种感觉可以让我们更自然地实施爱的行为。我们服侍所喜欢的人,这时候,情感和行为是一致的,我们感到特别满足。然而,如果我们不能区分感觉和行为,就很难迈出爱的脚步。

感觉不到爱也能给予爱

我们必须区分感觉和行为,一个原因是感觉不可靠。我们的感觉取决于许多复杂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因素。感觉起伏不定,这常常让人十分恼火。我们不能控制情绪,但能控制行为。我们的许多好恶,既非邪恶亦谈不上美德——只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关键是我们如何对待这些好恶。如果我们听从文化,把爱完全界定为喜欢,如果我们只在爱的感觉很强烈的时候才认为爱的行为是真诚的,那我们必定是糟糕的朋友,更是可怕的家人或配偶。

千万别以为自己必须感觉到爱才能给予爱,那是错的。例如,我有一个孩子,并且我在他惹我生气的时候还牺牲一天的时间带他去看球赛,让他高兴,那我对他的爱就不仅仅是跟着感觉走。如果你觉得很喜欢某个人,那么满足他们的需要并且得到他们的感谢和喜爱就可以给自己带来极大的满足感。这种时候,你的行为可能更多出于自我中心,是为了让自己得到爱和满足,而不是为了让别人得到益处。正如克尔凯郭尔所言的,你可能不见得真爱他,你可能只是爱自己。如果我们只能在自己有强烈的爱的感觉时才能有爱的行为,那么我们就会爱得很盲目。

为什么我们爱,却彼此伤害?

因为爱,父母会宠坏孩子。因为爱,夫妇会彼此伤害。这些事背后的一个原因是我们特别害怕我们所爱的人不高兴。我们担心对方生气,说难听的话,我们会受不了。这只证明我们并不真爱这个人,并不真关心对方的利益。我们真爱的,是我们从对方那里得到的感情和尊重。这一切都意味着:当你没有爱的感觉时,仍然可以去爱,并且爱得真实而明智。

所以,如果你对“爱”的定义,强调自己的感觉多于无私的行动,就难以维持和巩固爱的关系。反过来,如果你强调爱的行动多于感觉,就会促进和巩固爱的感觉。这是幸福人生的诀窍,也是美满婚姻的秘诀。

本文摘自提姆凯乐《婚姻的意义》,题目为编者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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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014, January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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