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世俗文化紧紧相逼,我们该如何持守信仰?
7月底,一场卖蛋糕的风波被人们广为谈论。美国俄勒冈(Oregon)州有一对开蛋糕店的夫妇,名叫亚伦和梅丽莎,Aaron and Melissa Klein,克莱恩夫妇。2013年1月的一天,一位女同性恋者“准新娘”来到店里,前来订制婚礼蛋糕。但克莱恩夫妇当场表明了自己的基督徒立场,拒绝做婚礼蛋糕。结果被这对同性恋者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投诉。因为这个事情,俄勒冈州当地政府的劳工和工业局在2015年2月做出裁决,认为克莱恩夫妇这样的商业行为,是违反了俄勒冈州禁止因为性取向而歧视人的法律,所以他们被判违法,并处以130,000(十三万)美元的罚款。尽管蛋糕店被迫关门,但克莱恩夫妇依然坚持自己的基督教信仰,也得到全美各地基督徒个人和组织的声援。事件被公开后,今年5月,有人在美国募捐网站发起募捐,结果两个月就筹得10.9万美元。这件事引起美国很多人的反响,因为这个事情涉及到宗教信仰自由。
最近与宗教信仰自由有关的还有一个事情:美国天主教慈善机构“穷人的小姐妹”( The Little Sisters of the Poor),一个服侍年老的穷人的机构。他们的修女们也是以违背宗教信仰为理由,拒绝接受奥巴马的医疗健保计划——因为其中规定医疗保险中必须包含避孕药和其它所谓计划生育的服务。这些修女被告知说,这是不能拒绝的,是违法的。于是修女们向法院提出申述,但前几天,科罗拉多州的上诉法院驳回了她们的申述。这些修女们也向媒体表示,这等于是要她们在“停止服侍穷人”和“违背自己的宗教信仰和良心”之间来选择。
可以想象,这样的事情在美国是非常有争议的。因为它涉及到宗教自由,而美国是非常崇尚宗教自由和宗教宽容的一个国家。美国的建国,可以说就是与宗教有关。当年的清教徒来到美国,就是为了要在这片新大陆建立一个有宗教自由的新的国家。所以在美国,宗教信仰是非常多元化,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在美国都可以共存。而美国人对宗教自由也是非常看重。美国的宪法特别强调的是,政府不能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人怎样崇拜上帝,用什么方式来敬拜上帝,相信宗教,这是心灵的问题,政府是完全不能干预的。
俄勒冈州的卖蛋糕事情和科罗拉州天主教修女的事情,也表现出现代的美国人对宗教自由和宗教宽容这个问题有很多的争议和不同的看法。我觉得这是宗教自由和宽容的一个悖论。今天的美国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他们的理由是因为他们认为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可以防止人们歧视同性恋者。奥巴马的医疗保险也是一样,里面有包含计生用品,有些避孕药甚至与堕胎有关系,他们支持妇女有选择和如何对待自己身体的自由。
这些人的初衷都是要崇尚自由、宽容,不要歧视,但很讽刺的是,当政府强迫卖蛋糕的店主或天主教机构来这样做的时候,政府其实是用行政的方法,用法律手段来侵犯了这些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和良心的自由。所以如果今天的美国人把宽容作为最高的价值,但却要政府用法律、行政的手段来确保人们眼里认为不宽容的行为不被宽容,那这样的法律本身,对宗教信仰和良心自由被侵犯的人来说,是否也是一种不宽容?所以这是一个很讽刺的事情。当相对主义被绝对化的时候,如果我们把宽容作为最高价值,只讲宽容不讲真理的话,就会出现这样的悖论。
但如果基督徒的权利、人权和自由被侵犯的情况真的有,我们要如何反应呢?
我想一方面,我们还是要寻求公义,我们可以也应该为那些因为信仰的缘故被逼迫的弟兄姐妹争取权利。我们也希望其他的基督徒,也包括其他宗教信仰的人,他们的宗教自由、言论自由被保护。在这方面,我们也尊重世俗的法律。美国的宪法确实是保护所有信仰的人。所以当我们为宗教自由来发声的时候,我们也知道宗教信仰的自由和言论自由,不单单是保护基督徒,也保护其它任何宗教、任何信仰的自由。国内的自由主义学者刘军宁先生说,宗教自由是所有自由里面的第一自由,这个话其实是不错的,虽然基督徒支持宗教自由的根本理由,可能跟自由主义者是不一样的。
另一方面,我想基督徒也不必天天停留在愤愤不平的状态里。当我们的信仰跟世俗的环境、文化有冲突的时候,我们仍然要尊重跟我们信仰不一样、跟我们价值观不同的人,我们仍然要爱那些跟我们不一样的人,甚至是那些逼迫我们的人。就像马丁路德金博士说的,我们应该去寻求自由,但是我们不能在寻求自由的过程中去喝仇恨和不宽容的毒水。我们的主耶稣,也是要他的门徒不只是善待那些善待我们的人,而是要爱我们的仇敌,为逼迫我们的人祷告。
最后我们也应该分清所谓的两个国度。上帝的国度和凯撒的国度,是不一样的,不能混淆。我们不能对世俗权利和法律抱太多幻想,更不能靠政治、权利斗争,跟世界上的人一样,靠这些手段来赢得所谓的“文化战争”。
原标题:《基甸聊天:卖蛋糕的自由与宽容》,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收听“基甸聊天”音频以及更多精彩内容,可进入网站:http://godoor.net/jidian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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