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用快播看色情视频,可以吗?
摩尔根∙贝内特(Morgan Bennett)刚刚发表一篇题为“新的毒品”的文章,它阐述了这样的观点:神经科学研究表明,网络色情对人类大脑的影响丝毫不亚于成瘾性化学物质(例如可卡因或海洛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卡因可视作一种能够增加大脑多巴胺水平的兴奋剂。大多数成瘾毒品都释放多巴胺(一种主要的神经递质)。可卡因刺激多巴胺释放,在产生“亢奋”状态后会不断渴望重复亢奋。而同样是刺激多巴胺释放,内啡肽产生的是持续的满足感。
而海洛因作为一种鸦片肽,有松弛神经的作用。这两种毒品都会导致化学耐受,每次使用都要提高剂量才能达到与上一次相当的使用效果。
色情则兼具唤醒(通过多巴胺引起“亢奋”)和引致性高潮(通过鸦片肽起“松弛”作用)的作用,因此相当于一种双重毒品,同时诱发两种脑内成瘾物质,成瘾效力倍增。
但是贝内特说:“网络色情不仅只是导致脑内多巴胺水平释放尖峰而产生快感,它也确实地改变脑中的物质结构,产生新的神经通路,这些通路如饥似渴地寻求色情刺激以激发奖赏快感。
大脑好比森林,人们成年累月行走踩踏形成林中小径。观看色情影像的经历逐次累加,也会产生类似的越来越“畅通”的神经通路。这条神经通路最终成为大脑森林中唯一的性反应通路。因此,色情作品使用者“不知不觉创造了一条神经回路”,使其下意识地采用色情作品中的标准和预期来对待与性相关的一切。
不仅这些成瘾通路让人用色情过滤器来过滤所有的性刺激,它们还唤醒强烈的渴求,去寻求“更新奇的色情内容,比如禁忌的性行为、儿童色情或施受虐色情。”
色情成瘾的致瘾性和危害性之所以远超其它化学物质滥用,在于它的持久性。化学物质可以被代谢排出体外,色情影像却无法被代谢排出大脑,因为这些影像存储在大脑的记忆中。
贝内特写道:“总之,大脑研究确认一个严峻的事实,就是色情是一种毒品供给系统,它对人类大脑和神经系统有着显而易见的强大影响。”
这一切都在神的意料之中。是祂设计了大脑与精神的互动机制。物质对精神现实虽有影响,但不能抵消精神现实本身。
当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8),祂就像一个设计者看待自己的作品一样清楚地知道:物质的“眼”对精神的“心”有着深远的影响。
当旧约的智者在箴言23:7中说:“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他也清楚地看到精神活动乃人之所是,思想活动与人的“本质”相符。这个“本质”包括身体。
换句话说,此二者相互作用。身影响心,心也影响身(脑)。因此,大脑研究对色情奴役人的可怕发现并不具有绝对性。绝对权在于神,至高大能属于圣灵。我们不是区区眼目和思想的受害者,圣经和生活经验都让我们明白这一点。
(原标题:色情:新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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