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編】歷史上耶穌真的存在嗎?耶穌真是神的兒子?——《重審基督》即將上映

( 作者: 綜合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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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世佳音

一位無神論者,花了12年時間試圖尋找耶穌不是神的證據,證明基督教的荒謬。然而,當他收集到越來越多的證據,這些證據卻都指向了他想要的證據的反面——耶穌是神。到最後,面對鐵證,他竟也成為了一名基督追隨者。他就是《重審基督》的作者史特博。而近日,根據這本書拍攝的電影即將在美國上映。

 

   紀錄片《重審基督》(The Case for Christ)將於47日在美國上映。這是根據 LeeStrobelL·史特博)於1998年所寫的《重審耶穌》拍攝。

   史特博是一位美國記者,自稱無神論者。之前曾任職美國著名日報《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擅採訪重大法庭新聞,屢獲新聞獎。在寫《重審耶穌》前,他極其藐視和反對基督信仰,相信有更多證據顯示所謂的「神」不過是人心理投射,是古代神話、古人迷信;而耶穌所自詡的事,亦屬杜撰。

 

   然而,他的妻子於1979年信了耶穌,這讓他不安,他擔心太太會變成偏陝的律法主義者。不料,他發覺太太不僅沒有變壞,反而變得更好。不僅性格變好了,而且變得更有自信。史特博想知道其中原委,於是開始全面發掘聖經裡的耶穌真相,研究了整整兩年。他在書裡寫道:「我暫且盡量擱下個人目的與偏見,讀了不少書,採訪專家,發問,分析歷史,發掘考古證據,研究古代文獻,而且此生第一次拿起聖經從頭到尾讀一遍。這是我採訪案件以來最投入的一次。」

 

   史特博以記者的角度採訪世界頂尖專家,問盡一切可能的問題。他原想推翻基督的證據,但他的問題反過來都得到完滿解答,而且結論完全出乎意料。最後他的書《重審基督》竟成了為基督辯護之作。

   為了要找出有沒有可信證據證明拿撒勒人耶穌確是上帝的兒子,史特博用了兩年時間訪問在劍橋、普林斯頓等學府的十三位著名學者,盤根問底,再三提出十分尖銳的問題,諸如聖經新約的可靠性,聖經之外有無其他支持耶穌生平的證據,復活是否真實歷史事件等。這本書不是小說,而是對歷史上最重要的一位人物的重新調查與核實,替當代護教學建立了一個新里程碑。當然到最後,史特博也歸信了基督。( http://cclw.net/gospel/new/csys/index.htm  《重審耶穌》在線閱讀)

 

   在書的最後部分,史特博總結了幾個問題,並記錄了自己在做完這一系列的考查後內心發生的變化。以下是部分節選——

 

  經過長達六百多天和無數小時的個人研究以後,我在耶穌事件裡所作的裁定是清晰的。可是當我坐在書桌前面,我明白我需要的不只是一個理智的決定,我需要像JP.默爾蘭德在上次談話中描述過的,去實際體驗祂。

 

  在想方法實現這一願望時,我拿來一本聖經,翻到《約翰福音》112節。這一節我在訪問期間曾讀到過:「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這一節經文裡的幾個主要動詞,精確說明了要怎樣才能越過只在理智上承認耶穌為神的階段,進入和祂長久的關係裡,成為神的家庭中的成員:相信 + 接受 = 成為神的家庭一員。

 

  1.相信

 

  我是學新聞學和法律的,所受的訓練使我只認事實,不管事實領我到什麼地方。對我而言,事實令人信服地證明了耶穌是神的兒子,為我替罪受罰而死。而我犯了很多錯誤,理應自己受罰。

 

  我做的錯事實在太多了。事實上,我一向過的是猥褻、酗酒、自私和不道德的生活。在我的事業裡,為了個人利益,我背後中傷同事;為了搶新聞,時常不顧道德與法律的規範。在家庭生活方面,為了事業的成功,不惜犧牲妻兒們的利益。我說謊、佔別人便宜、欺騙人……胸襟狹小的我,對人也非常不講情義。我人生的主要原動力是追求個人享樂——可笑的是,我對享樂追求得越熱烈,它就變得越難以捉摸,越能摧殘我的生活。

 

  我讀了聖經,才明白到是罪惡使我遠離莊嚴、聖潔的神;我多年來否認神的存在,已經走得非常遙遠。我越來越明白:我需要耶穌的十字架來助我跨越這個鴻溝。使徒彼得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了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 3:18)

 

  所有這些現在我都信了。歷史證據加上我自己的經驗,力量大得無法抗拒。

 

  2.接受

 

  我在調查期間研究過別的宗教,它們所依據的是「做」的方案。換句話說,你得做點什麼,比如說,使用喇嘛教的地藏車、佈施、朝聖、相信輪迴轉世、積善來消除孽障;用各種的功德來進入涅槃。儘管許多人努力去做,誠心誠意去做,卻徒勞無功。

 

  基督教獨一無二,所依靠的是「成了」的計劃——耶穌已經為我們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我們不能為自己做成的工作。我們背叛、犯罪,本應受到死的刑罰,但他卻為我們受死,讓我們可以與神和好。

 

  我無須靠自己的努力去做那不可能做到的事——使自己成為完全。聖經再三告訴我們,耶穌願意寬恕我們,並把永生賜給我們(參閱《羅馬書》623節,《以弗所書》289節,《提多書》35)。這就是恩典——奇妙的恩典,人原不配受的恩惠。任何人只要肯真誠悔改、禱告,都能得到;像我這樣的人也能得到。

 

  是的,我得憑信心踏出第一步,就像我們在生活中作任何決定時一樣。但這裡有一個重要區別:我不再在強大的證據巨流中逆流而上;反之,我決定順著事實巨流的方向前進。這是合乎真理、理性與邏輯的。還有,在我內心的深處,不知道為什麼,我感到那也是聖靈指引我要走的道路。

 

  於是,l981118日這天,在誠摯而自然地向神的祈求中,我承認並離開了我的罪孽,藉著耶穌接受了上帝的赦免與永生的恩典。我對祂說,從此以後,在祂的幫助之下,我將跟隨祂,活在祂的旨意裡。

 

  沒有閃電雷聲,沒有耳朵能聽到的回答,沒有激動的感覺……我知道有些人在這時刻會感到情緒的激盪。可是我感受到的是另一種同樣使人振奮的:理性的激盪。

 

  3.成為

 

  做了那個步驟以後,我從《約翰福音》ll2節中知道,我已跨越門檻,進入一種新的生活。我從此有所不同了——我已成為神的子女,藉著死後復活的耶穌,得到兒子的名份,成為神大家庭的後嗣。使徒保羅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l7)

 

  果如其言,隨著時間的推移,在我努力跟隨耶穌的教導,接受他的改造的時候,我做事的輕重緩急、價值觀和品格都在逐漸改變。我越來越喜歡讓耶穌的動機和觀點變成我自己的。套用馬丁路德.金的話:我雖然還不能做那個我應該做的聖人……可是謝天謝地,我可不是過去的那個人了!

 

  也許對你而言,這聽起來還很神秘。不久以前,我也覺得神秘,可是現在對我和我周圍的人而言,這些卻很真實。事實上,它在我生命中所起的變化之大,在我歸主後不到幾星期,我五歲大的女兒艾莉熏就已察覺到。她居然對母親說,「媽咪,我要上帝改變我,就像祂改變爸爸那樣!」這個小女孩只知道她父親曾經褻瀆神、壞脾氣、說話粗魯,經常不在家。她從來沒有請教過一位專家,從未分析過數據,從未調查過歷史證據,卻從近處看到耶穌如何影響一個人的生命。其實她在說,「如果上帝對大人這樣,我也要祂這樣對我。」

 

  回顧近二十年前的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我決定信主的那天,是我整個生命中決定性的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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