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留給我們的九大信仰財富

( 作者: 不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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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幸福家庭
 

導語

 

清教徒是歷史上一群特別的人,他們嘗試用最複雜和艱辛的方法,以取回最純正和最簡單(回到聖經)的基督教信仰。他們的整個生命都沐浴與信仰之中,並在其中暢泳!他們留下的一些精神依然值得今天的基督徒學習。

 

巴刻曾這樣說,清教徒“基本上是教會改革、牧養更新和福音化及屬靈復興的運動。它是(作為直接表達對神榮耀的熱心)一種世界觀和全然的基督教哲學。從理性的觀點來看,它是‘更正教化’和更新版的‘中世紀主義’。從屬靈的觀點來看,但它是已改革了的修道主義,但卻是在修道院以外,和不需要立一般修士所立之誓”。為說明清教徒對更正教是何等重要,Glenn Hinson用比喻說:“清教徒對更正教的重要性,就如默觀和苦修對中世紀教會的重要性一樣。

 

一、神是生命的全部;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神

 

清教徒相信神是生命的全部。他們相信不可見的世界與物質的世界同樣真實。生命不應分為神聖和世俗,因為整個生命都是神聖的。科頓(John Cotton)說:“不單是我的屬靈生命,就連我在世上的日常生活和我的整個生命,都是因信神兒子:他不讓任何生命離開對他的信。”清教徒重新相信生命是完整的。巴刻認為清教徒的信心是“擁抱所有”,他們的生活是“整體的”。

 

因為清教徒相信神的供應,並相信整個生命都是他的,在日常生活中,清教徒看見神在其中。他們將生命每一件東西都看為是“指向神和帶著神的恩典”。“他們透過掌權的神,以寬廣的目光看生命。”

 

二、實用和可經驗的信心:實踐“在地若天”的生命

 

清教徒堅持真正的基督教會使人在實際生活中產生改變。馬發(Eleazar Mather)勸告基督徒,要“以生命和言詞來宣講,不單活出信仰,也要講述信仰”。歐文也說:“他們的快樂不是在於‘知道’福音的事物,而在於‘活出’它”。

 

清教徒強調基督教教義的經歷性層面。史柏特(Thomas Shepard)教導說:“聖徒對恩典有經驗性的知識,藉著實踐美德,曉得恩典是十分真實……就如感受到熱便知道火是熱的;嘗過蜜糖便知道它是甜的。”

 

清教徒強調現世和來世。跟據加爾文的看法,清教徒不同意中世紀的修道主義只對他世的關注。清教徒將現今所活的世界看為“曠野”(傳統上認為是與神相遇的地方),而他們的目標是在地上實踐“天上的生活”,並確信他們對鄰舍、社會、國家和人類都有責任。

 

三、活出平衡的基督徒生命:強調知識與好行為並重

 

Perry Miller正確地觀察到“清教徒活在(雖然不常感舒服)矛盾的生活中”。這就是說,清教徒可以同時肯定兩種彷彿矛盾的概念,所以能活出平衡的生命,就是能活出不同層面的基督徒信仰。這些層面在教會歷史中已被分隔開。

 

這些矛盾的概念包括:頭腦和心靈,理論和實踐、接受和拒絕這世界、積極和默想的生活、人的工作和神的恩典及個人和群體。

 

清教徒堅持,知識要與信仰上的委身和好行為相配合。柏金斯定義神學為“生活的科學”。巴刻也說:“對清教徒來說,真正的基督教包括認知、感覺和遵守真理。徒具知識沒有順服、單有感覺而沒有行動或只有感覺與行動而沒有知識,都當被定為假宗教和對人的靈魂有害。”

四、強調家庭

 

清教徒看家庭為社會的基本單位。他們一方面減低神職人員的權力,另一方面又強調一家之主的重要性。在解釋信仰上,美利(J.Mayne)說:“父母和家主,在子女和僕人當中代表著神自己。”對清教徒而言,紀律的基礎是“家庭”,不是牧區。例如Greenham寫道:“若要讓神的教會在我們當中延續下去,我們必須將她帶到家庭中,在家庭中餵養她。”

 

典型的清教徒會結婚和組織家庭。丈夫或父親是家庭的頭,他要向家庭負責,尤其是在信仰的操練上。教育兒女和家庭崇拜(特別是讀聖經和祈禱),對每一個清教徒家庭來說,是十分重要的。本地教會是家庭過宗教生活的地方,每個家庭都會在主日出席教會兩次。

 

五、強調人的罪和神的恩典;強烈的屬靈爭戰感

 

清教徒同時強調人的罪性和神的恩典。巴克斯特強調基督徒當“盡最大的努力,在神的恩典裡成長,加強和增多在靈魂裡對基督的興趣,並減弱和克制肉身的喜好”。人要先認定他的罪,然後藉基督進入與神的約,這約要保存直到未了。

 

清教徒也十分清楚基督徒歷程中的障礙。有關清教徒對屬靈爭戰的關注,巴刻解釋道:“屬靈爭戰孕育了清教徒。他們誠然接受他們是被召爭戰的,並看自己為主的朝聖軍隊(就如班揚的喻象),明白每前進一步,都會有抗衡的阻力”。

 

在短文《舊英國清教徒或不妥協者的性格》中,John Geree 寫道:“清教徒看他的一生為屬靈爭戰,基督是他的元帥,他的武器,他的禱告,他的眼淚。十字架是旌旗,而他的格言是‘那能忍受苦難的,便能得勝’。”

 

六、著重講道

 

清教徒對講道有四個前提:1 理性重要。“所有恩典都是從瞭解(明白)而來”;2 講道最重要,因為當真理被正確地宣講,以順服的心聆聽,神便會真正地得榮耀;3 聖經有賜生命的力量。聖經不單“包含”神的話,其本身就是神的話;4 聖靈有權能。唯有神工作,人心才會被感動,人的言語是無用的。

 

清教徒牧師的講道有以下步驟:1 引述經文;2 分析經文的內容、架構和組成部分:3 解釋經文所提出或引伸出來的教義或論點;4 運用其他經文以澄清其意思;5 聽眾被告知經文的應用,這些應用通常包括信息、勸告、安慰和自我省察。

 

七、著重讀經

 

清教徒十分強調讀經。Glenn Hinson稱他們為“聖經人”(people of the Book)。在《天路歷程》中,主角“基督徒”要回去取回所忘記和遺下的“書卷”(聖經),因為它是“他生命的確據”和所期望的避難所之入場證。貝雷(Lewis Bayly)具體地指導基督徒每日早晨、中午和晚上都閱讀一章聖經,以求在一年內讀完聖經一次。

 

清教徒鼓勵基督徒當默想聖經的教訓,就是有關生活、對罪的審判、神對基督徒所應許的美德(忍耐、貞潔、仁慈、慷慨、服侍的熱心、愛心、信心及對神的信靠等)和他的拯救。基督徒當看聖經為神直接寄來的信,而不僅僅是歷史。基督徒當以尊敬的心讀聖經,就如神站在身旁,為要使他們行義和悔改,而向他們說話。

 

馬特甚至提議“熟讀式”(porismatic)讀經法——“以虔誠的專注,在聖經的每一節中都得著最少一個觀察(observation)、一個祈求(supplication)、一個筆記(note)和一個願望(wish)”。

八、著重禱告

 

禱告是清教徒的心臟。關於禱告,約翰·班揚教導說:禱告“是人以認真、敏感和感性的態度,藉著基督,透過聖靈的能力和幫助,向神獻上心靈或靈魂。這些禱告是為著神已應許的事物或根據聖經的話,又是為著教會的好處。這都是憑順服和信心,以遵行神的旨意。”

 

巴克斯特堅持基督徒要一天禱告多次,安息日就更多。較虔誠的清教徒更會整天禱告。情況需要時,突然禱告也常可聽到。他們相信自己正在實踐聖經的要求——“不住的禱告”(帖前5:17)。清教徒因著對禱告的逼切,甚至建立“私室”(closets)作為配合。

 

清教徒在家裡和教會中都會作可見的禱告,詩篇常作公禱之用。而且他們的禱告常常充滿聖經的經文。他們看眼淚為心靈禱告的主要元素。

 

九、自我省察

 

清教徒相信“自我省察”的重要性,因為他們看重保羅向哥林多信徒所說的話:“省察你們自己,看看你們有信心沒有”(林後13:5)。他們以神的話省察內在與外在的經歷:

 

“聖經是基督徒省察的準則。‘空想’與‘意見’都是錯誤的準則。當以聖經正典判斷靈性。這正是大衛所說“腳前的燈”(詩119:105),讓神的話作為公斷,以衡量我們有沒有得著神的恩典。人以太陽來判定顏色,也當以聖經的亮光,來判定靈魂的狀態。”

 

整體而言,清教徒認為信徒的標記可見於對罪的恨惡,和有否為神的榮耀而活,也可見於是否愛守信仰本分和愛弟兄姊妹。清教徒十分關注良心。這關注可反映於他們對其他方面的著重:聖經為首、個人化信仰和專注於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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