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明白我的工作是出於上帝還是出於自己

( 作者: 秦宇 )

當上帝的呼召與我們的興趣、愛好不一致時,我們極有可能會犯下這樣的錯誤:要麼置上帝的呼召於不顧,要麼錯將自己的興趣愛好當作是上帝的呼召,整日沉迷其中。有些人會將自己一廂情願的理想、願望當作“偶像”。這是年輕人最容易犯的錯誤。 

 

 

聆聽上帝的呼召,一個最大的難處是不知道如何辨別,特別是分不清自己的興趣愛好與上帝呼召之間的關係。常常混淆上帝呼召與個人興趣愛好,使自己陷入困局,無法找到永恆、有意義的人生的目標。

 

不可否認,當興趣愛好與自己的工作、上帝的呼召相一致時,是一種絕佳的狀態。但實際情況是,很少有人能夠真正進入到這樣的狀態中。對多數人而言,工作和職業是安身立命的手段,是養家餬口的飯碗。所以,當提到愛好的時候,常常會說“業餘愛好”,言外之意,個人愛好是在“主業”之外。

 

當上帝的呼召與我們的興趣、愛好不一致時,我們極有可能會犯下這樣的錯誤:要麼,置上帝的呼召於不顧,專注於自己感興趣的事情;要麼,錯將自己的興趣愛好當作是上帝的呼召,整日沉迷其中。《聖經》告訴我們,“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太 6:21)當我們執迷於自己的興趣愛好,不去做上帝要我們做的事情,以次要的事情為首要的事情,這就是《聖經》所說的偶像崇拜。

 

崇拜偶像在《聖經》中是非常嚴重的罪。舊約十誡中的第一條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第二條則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偶像”的意義是廣泛而深刻的,並不是求神拜佛的人才會拜偶像,也不是崇拜偶像明星、成功人士才是拜偶像。凡是掩蓋了上帝呼召你去完成的事業,引誘你衷情於自己的興趣愛好或其它看似美好的事物,其本質都是拜偶像。 

 

所以,偶像遍地都是,正是這些“偶像”的存在,讓我們無法清晰聆聽到上帝的呼召。正如尼采在《偶像的黃昏》(Twilight of the Idols)裡所說,“在這世界上的偶像比真實的事物還多,因為人心本是製造偶像的工廠。”

 

有些人會將自己一廂情願的理想、願望當作“偶像”。這是年輕人最容易犯的錯誤。很多年輕人對未來的憧憬都是建立在自己的喜好和願望上,他們希望自己成為歌星、影星、球星......他們錯將自己的喜好、願望當作是上帝呼召,而沒有認真分析自己的恩賜和特長,往往在經歷種種挫折之後,才醒悟過來。

 

有些人會將自己的興趣愛好當作自己的偶像。我們常聽到一個詞叫“發燒友”。發燒友就是指那些願意為興趣愛好而傾其全部的人。有人為汽車發燒、有人為攝影發燒、有人為音響發燒、有人為時裝發燒、還有人為旅遊發燒......每個人身邊都不乏見到這種各樣的發燒友。這群人中不乏有人以此為職業,我們另當別論,但多數人沉迷其中,目的是為了自己的喜好,而不是去服務和幫助別人。無論何種嗜好,當嚴重影響到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時,就是不折不扣的偶像崇拜。

 

《諸神的面具》的作者提姆·凱樂指出,“人們錯把這些美好事物當作上帝,然而事實上,它們並不能解決我們真正的需要。所有我們曾經想要的美好事物都有可能成為偶像,最後變為手中的塵土,因為我們原本就是塵土。” 

 

偶像隱藏的很深,還有些看似很美好的事物,如追逐慈善事業等也極可能成為一種偶像崇拜。上帝的呼召不是要所有人都去做那些看起來崇高而偉大的事情。他是要我們做能做和該做的事情,是按照我們的信心和恩賜,能夠完成的事情。在上帝的眼中,平凡即是偉大,上帝絕不會呼召我們做那些力不能及的事情。

 

因此,當許多人把信心寄托在成功、金錢、愛情和所謂的美好人生之上,相信這些就是通往終極快樂的鑰匙,這些無形卻閃耀的偶像在人們尋求意義、保障、安全和滿足的路上,佔據了人心中極重的位置,人們依賴和信靠它們,導致最終忘記尋求和聆聽上帝對我們的真正呼召。

 

我們心中的偶像讓我們混淆上帝的呼召。如果錯將原本是偶像崇拜的事情當作上帝呼召,就會鑄成大錯。《聖經》記載過很多假先知、假教師都是假借上帝的名來謀求自己的事情。所以,十誡的第三條是,“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 20:7)這裡提到的妄稱神的名,其實就是打著上帝的旗號,卻不按上帝的旨意而行,其結果必會遭受到更大的懲罰。

 

所以,辨別心中的偶像與上帝的呼召十分重要。其實,只要我們專心尋求,並遵循《聖經》的原則,並不難辨別二者。

 

首先,要判斷我們要做的事情是否可以彰顯出上帝的榮耀。就本質而論,我們蒙呼召去做的事情,並不只是我們自己的事情,它是上帝借助於我們的手,去完成他的事情。正如耶穌所說,我們的工作是要成就他的國和他的義。榮耀上帝之事是顯而易見的,能夠顯出上帝的榮光、公義、憐憫和慈愛。

 

其次,我們要判斷所要做的事情是否有益於他人和社會。上帝不會呼召我們去做只讓我們自己受益的事情。很多“偏執狂”、“發燒友”所做的事情就是僅僅滿足自己的喜好,並不能給他人和社會帶來價值,是一種對偶像的崇拜。所以這些事情也絕不可能與上帝的呼召有關係。

 

最後,我們也要清楚,當我們從事的工作與上帝的呼召一致時,我們的心中就會充滿平安和喜樂,儘管工作還會有勞累和疲倦,但內心會充滿幸福感和滿足感。《聖經》說,“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西 3:15)所以,上帝會賜下平安為印記,當我們充滿平安和喜樂的時候,就會讓我們更加確信所做之事是出於上帝的呼召。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常面臨的一個挑戰是在工作方向的選擇上猶豫不決,特別是當一個人擁有多重恩賜或面對很多機會時,難以做出選擇。“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 4:10)這節經文暗含了三條有關工作的原則,為我們明確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導。

 

第一個原則是“神所願”。我們是上帝的“好管家”,要管好他賜予我們的一切資源,其中,我們的恩賜就是要管理的重要資源之一。什麼是“神所願”的工作呢?《聖經·提多書》告訴我們,“要學習正經事業,預備所需用的,免得不結果子。”(多3:14),所謂“神所願”就是這裡提到的“正經事業”,也就是工作必須合理合法,能夠真正為他人帶來益處、為社會創造價值。所以,從事的工作能將恩賜發揮在合上帝心意的地方,就是神所願意的。

 

第二個原則是“我所能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所謂“所得的恩賜”就是按照自己的特長和能力來尋求適合自己的工作。有些人的愛好與恩賜是一致的,但也有很多人並不一致,不乏有人錯將“我所能”理解為“我所願”,置恩賜於不顧,單單以自己的喜好來尋找工作,這就很容易使工作變成偶像。所以,選擇工作要以恩賜為第一原則,個人喜好要排在恩賜之後。

 

第三個原則是“人所需”。“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這節經文中的“彼此服侍”其實是在告訴我們,別人的工作成果滿足了我們的需求,我們的工作成果也要滿足於別人的需求。 所以,客戶的需求是非常重要的。在尋找工作的時候,我們首先要問自己:我的恩賜可以使別人得到哪些益處?這些益處是他們迫切需要的嗎?他們是誰?他們在哪裡?在能夠準確回答這些問題後,再去尋找哪個平台更容易發揮你的恩賜、更有益於服事那些對你真正有需要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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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對工作方向感到茫然,無法分辨心中的偶像與上帝的呼召時,不妨參照上面的圖示。如果當前的機會符合上述三天原則(這條三原則同時相交的那個部分)那麼請你不要猶豫,那一定是上帝為你所預備的機會。

 

來源:以琳領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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