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的4種珍貴特質

( 作者: 祝宗麒 )

 

領袖的意思也可包含我們對身邊人的影響力;不論是工作機構賦予我們的權力或責任,還是在家中與家人、子女相處中,我們身邊的人必然感受到我們的影響。

 

今天,我們活在一個普遍不信任領袖的環境中,那麼,仍有探討如何作領袖的價值嗎?當大家學識愈多,能力愈高,在教會群體中服侍的經驗和聖經知識愈豐富,仍需要屬靈領袖嗎?作領袖的又會遇到棘手挑戰,還有人願意承擔嗎?

 

或許不是因為群眾知識和能力水平提升了就不需要領袖,而是現今我們對領袖的看法已改變:以往我們較期望領袖既出色又能幹,一身兼數職,甚至有本事作完美無瑕的大小決定;至於今日的領袖,我們要求除了具備以上的素質,還要注重內在生命質素、內心動機的純正和謙卑學習的態度。

 

重讀撒母耳記有關掃羅和大衛的故事,可發現這些要素早已記載其中。綜觀他倆的一生,在面對不同境遇時,有數方面值得我們思考、學習的地方。

 

表裡一致的真誠

表裡一致除了指在人前人後言行一致外,也包括真心接納自己的強處與弱點,謙遜地作自己,不扮演原本不屬自己的角色。在學習作領袖的過程中,模仿有經驗的前輩無可厚非,不過若清楚自己的角色而不行動,反倒去作自己本不該作的,後果可大可小,甚至會禍及他人。

 

撒母耳記的作者介紹掃羅時,描述他有出眾的外表(撒上九2),能為保衛國民而擊退敵人(撒上十一11),得到撒母耳的膏立(撒上十1)和人民歡迎(撒上十24),看來正是我們一般尋找領袖的條件。然而,作者卻同時記載了他未能替父親尋回失驢,又不認識當時已作先知一段時間的撒母耳(撒上九至十章),有猶太學者認為作者在此埋下伏筆,提醒讀者勿光看掃羅的外表和能力,就急下判斷,過早認定他是位合適的領袖。1

 

知進退、不僭越

撒母耳記上第十三章記載掃羅帶領以色列人攻打非利士人,戰事中遇到困難,軍心不穩,原本要等候撒母耳到來獻祭給耶和華,卻因久候不見他,掃羅為了穩定軍心,便擅自獻祭,結果撒母耳宣告掃羅作了糊塗事,得罪了神(撒上十三13)。若沒有撒母耳的評語,我們說不定會認同掃羅的決定,但是,當理解整個故事發展後,大家便明白掃羅不單是一時糊塗,更是“沒有謹守”耶和華的吩咐(撒上十三13)。掃羅的身份是國王、戰士,不是祭司,縱使情況緊急,亦不應在沒有求問神之下作超越自己角色的決定。
  
反觀大衛,在身為平凡的牧羊人、也不被父親重視(撒上十六)時,已勇敢地肩負本身的職分──為保護羊群,殺退熊和獅子(撒上十七34-35)。大衛面對前來罵戰的巨人歌利亞,原可穿著王賜下的戰衣上陣,但他很快發現,那是他人的盔甲,一點也不適合自己,反而靠著神會保護祂子民的信心,他能無懼地打敗輕佻的敵人(撒上十七)。

 

忠於自己的角色,就是盡力發揮一己之長,在面對過於自己能應付的情況時,安心等候幫助,並虛心尋求耶和華的介入。特別在今天,群眾的知識、資源日多,大家不只期望從領袖口中獲得真知灼見,更希望所跟從的領袖,能勇敢地表現真我,能認清自己的弱點,謙虛地尋求別人的幫助,不強求、不造作。

 

要有容乃大

領袖不是獨行俠,所以要懂得跟人相處,有容人之量,甚至樂見別人比自己成功。相反,領袖若只冀盼受萬人景仰,對他人充滿嫉妒挑剔,誰願意跟隨呢?尤其遇到困境時,甚少人會堅持留守相伴。

 

在撒母耳記上第十三章提到,掃羅作戰時面臨困難,等不及撒母耳到來就貿然獻祭,原因之一是在這關鍵時刻,跟隨者紛紛離他而去,他一時情急,便強行獻祭來試圖挽回頹勢(撒上十三11)。可是,眾人離掃羅而去未必無因。第十四章記載了掃羅不體恤士兵的辛勞,胡亂下令,未得勝前不准士兵進食(撒上十四24)。更甚的是,自大衛獲人民和兒子愛戴後,掃羅就定意要剷除他(撒上十八至十九章),差點連兒子約拿單也想殺了(撒上二十33 )。由此可見,掃羅的品格有著嚴重的缺失。

 

大衛不是有了成就、得了名聲才吸引跟隨者,撒母耳記的作者清楚記載,就算在大衛逃亡期間,沒有什麼計劃或出路,仍有不少人自願同行(撒上二十二2)。這表明人願意跟隨大衛,不是因他有什麼宏大願景或改革計劃(雖然這些都重要),而是他能夠跟不同人相處,令人在任何景況下都甘心跟隨他、幫助他。

 

現今作領袖不易,若不花心思去組織隊工和建立互信、不學習跟人合作,卻想達到同心配搭,可說難上加難。這不單是領袖的溝通技巧或建立團隊精神的問題,而是關乎領袖是否願意放下身段,順服聖靈的琢磨、塑造和帶領,懷著成全團隊一同成功的胸襟,而非追逐個人的榮譽。

 

最終,成功的領袖,在於他/她能否扶助他人同樣成為具成熟品格的領袖。

謙卑坦誠的回轉

在撒母耳記中,雖然掃羅似乎一身缺點,其實大衛也不完美。大衛在逃亡期間向祭司亞希米勒求助,卻因撒謊而害了八十五條人命(撒上二十二11-18)、因為拿八拒絕他的請求,大衛差點在憤怒中傷害拿八一家(撒上二十五章);而大衛最為人知的惡行,要數殺害手下烏利亞奪其妻一事(撒下十一章)。大衛要為這些嚴重罪行承擔痛苦的後果;但當他醒覺自己所作的(如拿八妻子亞比該為丈夫求情,撒上二十五23-31),或有人責備勸告他(如先知拿單指摘大衛,撒下十二章),大衛便立刻認錯和回轉,這確是他蒙神接納的重要原因。
  
反觀掃羅,即使撒母耳多番勸導,他的懊悔卻是短暫的,很快就被驕傲、狹隘的心胸所操控,容不下別人,容不下神。最後撒母耳預告掃羅將被取替,但他仍只關心如何有個體面的下台階(撒上十五30)。領袖非完人,是否能從錯誤中學習更為重要。其實神與人都給了掃羅很多機會回轉,可惜,他最終因自己的固執而落得慘淡的下場。

總 結

領袖的意思也可包含我們對身邊人的影響力;不論是工作機構賦予我們的權力或責任,還是在家中與家人、子女相處中,我們身邊的人必然感受到我們的影響力。作為主耶穌的門徒,我們被召在世上作為鹽作為光(太五13-16),我們的行事為人若能榮神益人,就等同在神的國裡服侍祂,為神的使命發揮屬靈的影響力;不管是帶領一個人、整個家庭,又或是一個群體,別小看自己的影響力!

 

今天,學習作屬靈領袖仍是重要的,因為教會仍肩擔著作主的見證、為主服侍的責任。教會仍要栽培一代又一代的門徒和領袖,在教會和社會的各個領域為主發光。願我們能在現今複雜多變的環境中作合神心意的領袖。

 

 

註釋
1. Erica Brown, Leadership in the Wilderness: Authority and Anarchy in the Book of Numbers (New Milford: Maggid Books, 2013), p. xxiii.

 

來源:天倫樂雜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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